·劳动诉讼的原则包括哪些 劳动诉讼的原则包括哪些要是劳动者与单位之间产生了劳动争议的话,此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处理。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增强,现如今遇到这类纠纷,当事人都会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这种方式来解决争议。而劳动诉讼也是有自己的原则的,那到底劳动诉讼的原则包括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诉讼的原则包括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程序,遵循司法审判中的一...
·员工进行工伤鉴定费由谁承担? 受了伤的员工想要维权第一步应当进行工伤鉴定,否则就没有依据和理由向公司索要赔偿了。但是工伤鉴定并不是免费的,需要员工到专门的鉴定机构,交纳了鉴定费用之后才能进行鉴定。那么,工伤鉴定费由谁承担,是单位还是劳动者自己呢? 一、工伤鉴定费由谁承担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
·上班途中出现意外算不算工伤? 上班途中出现意外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途中出现意外算不算工伤? 算工伤事故,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
·工伤认定只有通话录音能当证据是否可以 多数的用人单位肯定不会主动承认员工工伤这样的事情的,所以员工个人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就必须要方方面面都要注意收集证据。比如说在医院治疗期间或者其他时间,自己有和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相关通话记录的话,要注意保存通话记录作为证据,通话记录可以作为工伤认定的一个重要的证据。那么,工伤认定只有通话录音能当证据是否可以? 一、工伤认定只有通话录音能当证据是否可以? 1、电话录音仅仅只能作为劳动关系和工...
·有的单位为了逃避对劳动者的义务,而选择不签劳动合同。这样的行 有的单位为了逃避对劳动者的义务,而选择不签劳动合同。这样的行为显然是对劳动者不利的,但也不能因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就随意的损害劳动者的利益,同时对单位来讲没签劳动合同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那到底单位没签劳动合同有什么风险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首先,用人单位不签订合同,职工有权要求双倍工资差额。《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
·参加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有哪些 质量工程验收是工程建设的必要环节,那么,参加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有哪些,质量验收是有关部门为了了解工程建设的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而制定的,对于许多建设公司来说,质量验收的通过才意味着自己建设的工程才真正交付使用。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由上述定义可知建筑工程质量等同于工程项目质量。性质:...
·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哪些 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误工费赔偿项目有哪些 1、工资 2、津贴 3、兼职收入 注: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二、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 2、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
·劳动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按照规定,职工入职时要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表明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对于双方来说,都有必要清楚明白劳动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签署的劳动合同具备法律效力。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看看劳动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1、主体资格合法。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合法,指劳动者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
·劳动合同对于我们来说都不陌生,劳动合同的使用是很普遍的,政府 劳动合同对于我们来说都不陌生,劳动合同的使用是很普遍的,政府也有劳动合同法,而很多人对于试用期还不是很清楚规定是怎么样的,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有哪些规定呢,我们就给您简单说明一下。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有哪些规定 1、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
·订立劳动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订立劳动合同应该注意什么(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注意全面。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2)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并且自己要保留一份合同。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
·核算加班费的基本工资怎么确定 核算加班费的基本工资怎么确定?1、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2、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离婚后聘礼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聘礼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后聘礼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聘礼钱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聘礼钱是结婚登记之前男方赠送给女方家的,所以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离婚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