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期房抵押费用有哪些?

期房因为它较为便宜的价格而更受普通民众的欢迎,购买期房就需要办理期房抵押,在这个过程中又需要缴纳各种各样的费用,这不禁让您产生怀疑自己是否受到了欺骗。期房抵押费用有哪些,办理期房抵押应注意哪些问题?在这里,就让来为您回答这些问题。
一、期房抵押费用有哪些
房屋贷款人到房管局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在办理时向房管局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即抵押登记费。在整个购房流程里,产生抵押权登记费用的环节有2处:一处是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在办理按揭时,和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此时产生的80元/件(非住宅是550元/件)的抵押权预告登记费;第2处是商品房竣工交付后,购房者需要和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此时又产生笔80元/件(非住宅为550元/件)的登记费用。登记费的收取对象是申请人。房屋所有权抵押应当向房屋权利人收取,而商品房预抵押登记其登记费应当由抵押权人支付。
二、办理期房抵押应注意哪些问题
1、抵押人是期房的预购人。?期房抵押中,抵押人只能是预购人,不能是预售房屋的开发商。2、须签订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由于期房抵押合同是对主合同起担保作用的从合同,因而其必须以主合同的有效为前提,这个主合同即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须包括:一方面预购人与预售人签订了期房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了一定比例的购房款;另一方面开发商的预售行为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人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3、期房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  期房抵押属于房地产抵押范畴。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和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是抵押权获得公信力的必要途径,它对充分发挥抵押的担保功能,维护交易安全,保护第三人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期房抵押是以尚未建成的房屋作抵押,由于其抵押物的特殊性,登记机关应当在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4、用于抵押的期房有一定的风险。由于房地产市场资金紧张,期房竣工和交付的进度要视房地产商资金筹措到位而定,而且还要受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实践中,房地产商延期竣工。迟延交付甚至破产歇业无法交付的现象也屡见不鲜,这使得作为抵押标的的期房不一定能成为现房,有可能存在导致抵押物灭失的风险。综上所述,
期房抵押费用其实只有抵押登记费,如果你被告知需要缴纳大量的费用,那么你就应该提高警惕了。期房抵押是一件重大的事情,这个过程中的注意点应牢牢地记住,只有这样才会得到满意的结果。
相关内容:

·一、公积金买房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公积金买房的条件都有哪些?1、根据公积金贷款要求购房者要有自己的公积金账号,且在当地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或者一年以上,另外还需要贷款人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2、需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需借款人购买的是贷款人认可的经济适用住房;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3、借款人...


·农村房子拆迁,户口迁出的人能否拿到拆迁款
    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村面临拆迁。前些年很多人因上学、工作等原因,将户口迁出了农村,如今农村老家没有了老人,那这部分人农村老家的宅基地能否继承呢?农村房子拆迁,他们能否拿到拆迁款呢?偿款。1、户口迁出农村后无法继承老家的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也就说属于整个村,为了村民生活有保障,村民可无偿使用宅基地。但是户口迁出农村(前些年“农转非”)的人,这部分人不再是村集体的成员,无权...


·针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损失如何赔偿?
    按照现有规定,同村的农民是可以进行农村房屋买卖的。但是如果是农民通过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想把房屋卖给城里人,这样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那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损失怎么赔偿?我们就这个问题查阅了相关资料,让我们一同做个了解。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失效后的损失,出卖方是否应该赔偿? 司法实践中,对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各地法院普遍认定合同有效。但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本集体经济...


·房子婚后加名字 新婚姻法
    房产是现在婚姻问题产生的热点和焦点,房产证上婚后加名字 新婚姻法是如何规定的,是很多年轻的夫妻所关心的,同时也是未婚的朋友所关心的,您都在关心婚前和婚后的利益,但是法律对此是有严格的规定的,但是新婚姻法究竟是怎么规定的,有想知道的,可以随我们到本文看看。 一、房子婚后加名字 新婚姻法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


·一、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一、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1、没房产证能立遗嘱,写的遗嘱有效,只要将内容说明做详细就可以。 2、若父亲遗嘱有明确说明房产归个人所有,其他人则有居住权,无所有权,及不需要分给他人。遗嘱继承人拥有全部产权。可对该房产行使处理权。 3、若遗嘱无效,则所有继承人均享有继承权,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和子女。即爷爷、奶奶、母亲、妹妹和你均享有等份额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 1、《继承法》第...


·房产证上加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产证上加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二、按法律规定有如下几点可以解释...


·自限购政策施行之后,部分有购房需求的人失去了购房资格,即使能
    自限购政策施行之后,部分有购房需求的人失去了购房资格,即使能签买卖合同,也无法在房地产中心进行交易过户,借名购房应运而生。借名买房存在法律风险,那究竟借名买房存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政策房不是人人都能买的,加上限购政策出台,一些购房者没有了买房的资格,因为住房刚需、想买政策房或者追求炒房的利益,很多人想到了借名购房。借名购房就是以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购房,而购房...


·可以退房的情形都有哪些
    可以退房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二)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后超过一年,由...


·购房者退房违约金如何算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过协商预先确定的
    购房者退房违约金如何算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一)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优先。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


·一房二卖是否构成诈骗?
    一房二卖其实是房地产市场中最常见的问题,作为卖方自然想要自己的房屋可以卖出一个高的价格,而在出售房屋给某个购房者之后,另外的购房者出价更高,自然也就会再将房屋出售给这一方。这样的情况下,一房二卖是否构成诈骗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一房二卖是否构成诈骗未必。成立诈骗罪通常要有“虚构事实骗取钱财的行为及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房主一房二卖只是因为房子涨价要毁约多卖,通常并没有非法占有的...


·在我国制定的税收制度当中,房产税目前也已经正式开始实施。房产
    在我国制定的税收制度当中,房产税目前也已经正式开始实施。房产税是我国向房屋产权所有人而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当中的税收项目。而且国家为了规范各地的房产税的税收情况,制定的有统一规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按照国家的规定,房产税也是我国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说我国公民也是有必要了解一下房产税暂行条例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房产税暂行条例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一、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解除方式也不外乎这三种:协商解除指在房屋租赁期内,只要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合同;对于约定解除,需要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的合同解除条件,条件成就合同解除;对于法定解除,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但对于合同的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都需要按照民法典第九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