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合伙企业法细则最新全文

合伙企业法细则最新全文合伙企业是企业的形式之一,以两人以上或者多人合伙为主,出资的方式也比较灵活,技术、资金以及实物,在合伙企业中为使企业得以正常运转,要制定相关的细则,下面网的我们对合伙企业法细则进行了整理,供有需求的朋友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
第一条,为了确认合伙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合伙企业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 申请办理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合伙企业经依法登记,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以下简称企业登记机关)。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登记。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管辖可以作出特别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合伙企业登记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设立登记
第五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
(一)名称;
(二)主要经营场所;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
(四)经营范围;
(五)合伙企业类型;
(六)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合伙期限。 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以下简称委派代表)。
第七条,合伙企业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后应当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
第八条,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只能有一个,并且应当在其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管辖区域内。
第九条,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未决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全体合伙人均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不得成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第十条,合伙企业类型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第十一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合伙协议;
(五)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六)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批准文件。
第十三条,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
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第十四条,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以上就是对于合伙企业法细则的整理,在此我们建议在合伙企业的规定中,合伙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这两种,这两种合伙的规定也有出入。因此在办理合伙之前,务必了解清楚这些细则,有助于企业的规范化。如果对于合伙企业法细则的相关细则有不了解,可以向深圳律师咨询具体内容。



相关内容:

·分公司负责人可以签合同么?
    分公司负责人可以签合同么? 一、分公司负责人可以签合同么? 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3、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


·公司法股东大会权利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大会权利有哪些?公司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股东大会、监事会等组织。其中股东作为公司中的立法机关以及最为直接的利益相关者,享有着很大的权力。公司法股东大会权利在我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中都有着详细的规定,但是很多非专业的人员对此仍然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股东大会的权利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一、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可以通过私底下和公司协商的方式,或者是直接去仲裁或者法院诉讼。《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


·商业合同盖分公司章是否有效吗
    一,商业合同盖分公司章是否有效吗在合同上加盖分公司印章一般认定为合同有效。根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二、对于分公司印章的管理企业为了业务发展需要,会在不同的区域设立分公司。虽然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但却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分公司加盖印章所产生的法律责...


·公司非法集资会抓多久人?
    现在大部分非法集资案件都是公司主导的,属于团伙作案。一般这类案件中,公司内部分工明确,有专门负责宣传的,有做账的,还有普遍员工。非法集资活动被举报后,公安机关立案之后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那么公司非法集资会抓多久人?我们结合有关资料进行了简单分析,我们一起看看这篇文章。一、公司非法集资会抓多久人?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


·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区别?
    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区别?1、主体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一人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两者之间本质的区别。2、承担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对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人有限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3、缴纳税种: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人有限公司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又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出资金额: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出资金额限制;一人有限公司出资金额最...


·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拆迁安置协议书
    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拆迁安置协议书 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拆迁安置协议书 拆迁人(以下简称四方): 法定代表人:____,地址:___; 单位名称_______; 邮编___,电话__。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地址:___单位名称_____;邮编:__,电话:____。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__,性别:__;年龄:___住址: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公司倒闭法人有什么责任
    公司倒闭法人有什么责任人们对于公司倒闭法人有什么责任存在着疑惑。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的内容。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公司倒闭法人有什么责任的分析,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法人的责任分析; 法人责任是指一种以法人财产为基础的有限责任。  法人财产是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法人的责任的实质是一种法人财产有限责任。  法人成立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对外责任无疑应为法人...


·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及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及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及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样的 (一)需要的资料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及股东投资份额 4、股东、董事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注册地址 (二)注册流程 1、 核准名称: 到工商局领取一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入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一共5个),工商局会核查是否有重名,如无重名,即可使用并核发“企业名称预...


·创业企业融资风险如何避免?
    创业企业融资风险如何避免?创业企业在创业早期自身水平比较弱,便需要通过融资谋求早期资本,促使接下来的经营顺利进行。而在这一过程中选择合适的融资,规避风险也成了企业需特别重视的一点,接下来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创业企业融资风险应当如何避免这一问题。 1、增强融资风险防范意识 首先,要把融资风险防范工作提到关乎企业生存的高度来看待。增强融资风险意识,招聘有实践经验的财务人员,以便强化融资决策的科学性。其次...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吗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吗?分公司签订的合同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所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所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一、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所需提供的材料 1、关于股权转让的《申请书》 2、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新的外方投资者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在境外公证后经我国驻外(当地)使领馆认证,并提供翻译件。若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本人在中国境内,则提供护照原件核对,不必公证认证。中方投资者则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 3、受让方的资信证明:受让方的当地银行出具,其帐户余额最好...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