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房地产买卖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房地产买卖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房地产买卖在我国是十分常见的一个行为,因为现在每个人结婚几乎都要首先购买一套房产,因此在购买房屋的时候需要签订相关的购买合同。那么,房地产买卖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出卖方):乙方(买受方):丙方(居间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潍坊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潍坊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征收工作开展也越来越广泛,国家需要征收大量的土地实施建设项目。对于农村居民来说,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征地补偿相关政策。各个地区的补偿标准是有所差异的,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潍坊市征地补偿标准。 潍坊市征地补偿标准 2015年4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潍坊市2014年第1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15〕593号)批准征收我...
·征地拆迁林木补偿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林木补偿是怎样的 一、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
·最新辽宁省盖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盖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 ?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内容范本是怎么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内容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内容范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承让方): 乙方(承包方): 为发展村庄经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租赁土地位置及面积 甲方将位于柳五村范围内的土地承包给乙方,其四至为:东至 ;西至 ;北至 ;南至 , 共计 亩 二、租赁期限及用途 1、租赁期限 年,...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四种方式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四种方式是什么?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主要包含有,拍卖出让、招标出让、挂牌出让、协议出让这四类方式。每种方式各有利弊,其中拍卖出让增加了竞争机制,政府可以获得较大的利益,您注意取舍。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四种方式,我们在下文整理了相关内容,您可以了解一下。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国土资源部2002...
·新都区征地折迁公摊面积有补偿吗? 新都区征地折迁公摊面积有补偿吗?新都区征地折迁公摊面积有补偿,根据拆迁法律的规定,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条件,对于公摊面积应当补偿。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不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选择产权置换时,不能低于拆一还一的原则,不能因此而降低原有的居住面积、降低原有的生活水平。公摊...
·土地使用证名字错误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名字错误怎么办?我国公民对于土地只拥有土地使用权而没有土地所有权,而拥有土地使用权需要土地使用证以证明。在办理土地使用证后会遇到一些问题,譬如土地使用证名字错误,这时候需要进行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来更改。下面说明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和其他相关规定。 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
·农村土地老人去世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老人去世可以继承吗?子女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继承其土地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
·湖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湖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湖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2020年是多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综合考虑,仅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是完善征地补偿标准的必然趋势,湖北省已具备全域实行区片综合地价的条件,因此不再制定统一年产值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
·征地拆迁中,对于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怎么办? 一、征地拆迁中,对于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怎么办? 1、对耕地征收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 当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被征收人的权益保障是比较完善的。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明确了相关补偿费用的核算原则。 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在征收前有组织听证的环节,如果村民对补偿数额、补偿的计算方式有异议,可以在听证时就表达异议。征地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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