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土地拍卖出让方式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土地拍卖出让方式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土地出让的方式有很多种,如拍卖、招标等,但我们今天主要为您分析的是土地拍卖,办理土地拍卖需要很多流程,但是很多人不熟悉这一情况,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土地拍卖出让方式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拍卖土地使用权,应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应在拍卖开始前20日发布。

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补充或撤回公告的,按本规则第条规定处理,并在拍卖日不少于3日前告知当事人。

2、拍卖公告发出后,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拍卖人提出书面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影印件;

(4)资信证明;

(5)委托竞买,应当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6)拍卖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按公告告知可以邮寄竞买申请文件的,竞买人应当挂号邮寄,并且以竞买申请截止日前拍卖人收到为有效。

3、拍卖人收到竞买申请书后3日内向合格者发出通知书和拍卖文件及有关材料,对不符合竞买资格的,拍卖人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竞买意向人。

4、发出拍卖文件后,拍卖人不得随意变更其内容,并对要约内容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当对竞买申请书的承诺承担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文件在竞买申请截止日后收到的;

(2)申请文件不齐合或不符合规定的;

(3)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4)保证金没有到达拍卖人指定账户的。

6、拍卖人对符合资格的竞买人发给编号的竞买标志牌。竞买标志牌代表竞买人的资格。

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即产生法律效力,不得撤回;其他购买人有更高应价的,原应价即失去效力。

竞买人现场口头提出加大加价幅度,符合竞价原则的,可以接纳其报价。

7、拍卖人应当在拍卖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招集竞买人举行拍卖会,公布拍卖规则、程序和方法。

8、拍卖会按下列程序进行:

(1)竞买人出示标志牌,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2)主持人简介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条件等事项;

(3)主持人宣布起价价位、应价递增的幅度和拍卖规则等事项;

(4)主持人宣布竞买开始;

(5)竞买人应价;

(6)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最后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落槌;

(7)主持人宣布最后应价者为竞得人;

(8)拍卖人与竞得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9、拍卖成交确认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拍卖人、竞得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2)拍卖标的;

(3)拍卖在效时间、地点及价款;

(4)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

(5)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6)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0、拍卖人可以对拍卖的地块设定底价,设定底价的,主持人应当在拍卖前予以说明。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到底价的,该应价无效,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

土地拍卖出让的流程是非常复杂的,需要的资料也是非常多的,所以,当事人在办理的时候就需要仔细。当然,现在委托律师办理这类事情的现象非常多,所以,我们建议去平台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他们的帮助是很有作用的。


相关内容:

·南京商业用地征地补偿安置程序是什么
    南京商业用地征地补偿安置程序是什么随着城市发展速度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收用于建设。当然,南京作为大城市也存在着这样的情况,而在商业用地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如何安置被征地方也成为能否和谐完成征地的关键。那么南京商业用地征地补偿安置程序是什么?在下文中将带来相关程序的具体介绍。 一、征地补偿安置程序 1、市国土局在收到征收土地省批准文件的10个工作日内,代表市政府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予以公告...


·娄底市征地补偿款发放标准是多少?
    娄底市征地补偿款支付标准是多少?娄底市征地补偿标准分为I区、II区、III区三类,娄底市区I区补偿标准为99000元/亩,II区补偿标准为84000元/亩,III区补偿标准为78000元/亩。本征地补偿标准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州人民政府规定。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遗产按份继承吗?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遗产按份继承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遗产不是按份继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


·二手房怎样办理土地使用证?
    一、二手房怎样办理土地使用证 (一)签订土地合同 买方办好不动产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过户合同。之后带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下设的测绘公司申请测绘。 (二)测绘公司测绘 购房者在等候测绘公司受理后,还需要带着上述材料去现场进行查勘,并且计算数据以及出具新的测绘图。这一整套流程下来后还要缴纳测绘费。 ...


·石门县征地补偿标准的公告内容是什么?
    石门县征地补偿标准的公告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政府有的时候会为了公共基础设施的必要,而对居民用地进行征收,但是这样却会侵犯到原来的土地使用人的利益,所以这个时候,政法就要对这些人员进行征收补偿了,但是由于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条件的不同,所以征收补偿也是不同的。那么,石门县征地补偿标准的公告内容是什么? 石门县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一、被征收土地的位置。 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在石门...


·征地补偿彩钢棚的补偿规定是什么
    征地补偿彩钢棚的补偿规定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政府在进行征地补偿发放地时候,往往是一个比较繁琐的工作。因为各家各户的问题都是不一样的。有时候,可能护住搭建的有彩钢棚,针对彩钢棚肯定也是在拆迁的范围之内的。但是,毕竟彩钢棚对于当事人来说在搭建的时候也是花费了不少精力和财力的,那么征地补偿彩钢棚的补偿规定是什么呢? 一、彩钢 彩钢主要是指用于现代建筑、本身具有相当的力学结构性能,同时又具有美观、防...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想要取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限的话,其实方法有很多种,但是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以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了,当然对于出让方式来说其自身也是有很多的方式的,而且不同的方式也有不同的注意点,下面给您简单的说说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2、...


·土地使用到期怎么续期?
    土地使用到期怎么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1)续期申请的提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2)续期申请的审批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土地使用权撤销的程序
    土地使用权撤销的程序 土地使用权的撤销也叫国有土地的撤销。在一些情况下,国家会把已经出让或者划拨的土地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收回。但是土地使用权撤销涉及很多方面的利益,如果处理不当就会使很多人的利益受损,所以这种情况很少见,但还是要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以防有需要的时候。 一、什么情况下,国家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


·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盖房子是可以的吗?
    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盖房子是可以的吗? 一、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盖房子是可以的吗? 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盖房子是可以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并不是所有中国公民都享有的,只有农村集体户口的才会享有。想要在农村有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是必不可少的。 农村的每户村民可以有一处宅基地,且只能有一处,若对现有的住房不满意,需要上报村委会,由村委会向镇或县级的政府部门提出申请。当然,若村民所住的房屋是...


·成都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规定
    成都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规定 社会不断的进步,很多旧的地方都不适应当代的发展,都需要改造,那么我们就要面临征地的问题,因为征地直接涉及到自身的利益,因此很多人都特别重视,不同的地方征地的补偿政策也是有区别的,下面我们就来说介绍有关成都征地补偿新标准这方面的一些内容。 成都征地最新补偿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征地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约定合同签署地仲裁机构仲裁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约定合同签署地仲裁机构仲裁的效力是怎么样的?在我们签署相关合同时,我们通常都会在合同上约定合同签订地仲裁机构,以确保合同在履行不顺时的仲裁权利,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那么,约定合同签署地仲裁机构仲裁的效力是怎么样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为了让读者了解约定合同签订地仲裁机构仲裁效力问题,特地截取了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屹立仲裁案例来加以说明:2003年10月10...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