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必须提供他项权证办与房贷吗?

必须提供他项权证办与房贷吗?

房产市场一直是您热议的焦点。房价也一直居高不下,很多城市的打工者难以承担全款房价,选择贷款买房,那么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呢?他项权证是什么?必须提供他项权证办与房贷吗?下面您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他项权证?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民法典,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二、土地他项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地役权,是指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中国《民法典》第十四章专设了地役权的概念,如通行权、排水权等。

(2)地上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筑、种植的权利。如建造厂房、住宅、种树、种竹等。

(3)空中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设施的权利。如桥梁、渡漕、高架线等。

(4)地下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设管线、电缆、建设地下设施的权利。如地铁、隧道、人防工程等。

(5)土地租赁权,是指出租人将土地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并对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

(6)土地借用权,是指无偿占有、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如历史形成的土地借用权。

(7)耕作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进行种植并获取收获物的权利。如单位征而不用的土地,应当退给农民继续耕种。农民耕种期间,不得在该土地上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种植多年生作物,在国家建设需要时无偿退还。退还时土地上有青苗的,建设单位要付给青苗补偿费。

(8)土地抵押权,是指土地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转移抵押土地的占有,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土地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土地折价或者以变卖方式从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接受抵押的人是抵押权人,提供土地抵押的人,是抵押人。

三、他项权证办理流程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二)办事须知

以独用宗地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权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

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须提供以下要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暂存);

4、抵押担保的主合同;

5、抵押合同。

(三)办事时限

自受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税费标准

1、登记费:

(1)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

(2)非住房,双方当事人各按抵押金额的0.5‰交纳。

2、工本费

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房地产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银行贷款规定,只有取得房主的他项权证,才可以办理房贷。其中还需要不少于半年的银行流水账单、用人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等材料。只有保证还款人有能力偿还贷款,银行才会放款。


相关内容:

·购买东莞二套房首付和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是多少
    购买东莞二套房首付和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是多少?对于在东莞有购房需求的人而言,了解当前的东莞市的购房政策,将会对购房的选择有相当的指导作用,减少非理性的消费,毕竟买房是大多数人较为重要的且需要慎重考虑的事情,这个问题将由我们整理的消息,帮助您进行初步的了解。一、东莞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根据现行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为东莞缴存职工,首套房或二套房首付均为三成,而异地缴存...


·房产纠纷起诉状范本基本概况
    房产纠纷起诉状范本基本概况 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如果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写明该法人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果原告有委托代理人(律师或其他委托人)参加房产纠纷诉讼,还应当写明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被代理人的关系。房产纠纷起诉请求事项。要写明诉请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要求,例如要求...


·最新商业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
    最新商业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一、最新商业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但是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要按当地物价局公布。针对不同的物业,存在不同的收费,部分物业存在政府指导价。在四级物业费收取标准中,除基础设施、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外,对房屋管理、设施维修养护、绿化养护管理和综合管理服务也有一定的规定,物业公司必须...


·一、买卖二手房时中介什么时候收中介费?
    一、买卖二手房时中介什么时候收中介费?1、中介费在你们签订购房合同时就应该缴纳,此时中介的过程已完成,理应收取中介费。网签后过户当日交付合适,因为过户当日要付房子尾款,和中介费一起支付,会比较方便,也更安全。2、一般情况下许多中介公司都是要求签合同当日支付中介费,如果不放心的话可以先付一部分,具体可以和经纪人协商。如果您为了保险起见,可以选择等中介帮你把房产证、土地证等各项权证拿到手再交付中介费。...


·贷款买房的条件
    贷款买房的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6、有...


·夫妻共同房产 新婚姻法规定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中,房产是价值最大,最容易引发纠纷的财产。房产能否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如果不能将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势必会导致一方分割到的财产减少很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夫妻共同房产 新婚姻法规定的认定方法。 一、夫妻共同房产的认定 根据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现实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夫妻共同房产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情形认定: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


·房东租房合同期内毁约怎么办
    房东租房合同期内毁约怎么办1、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如果房东违约,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来执行,拿房屋租赁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这时候房东还是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和承担违约责...


·个人房屋租赁协议书范本
    在房屋租赁过程中,为了保障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益和义务,一般都会在房屋租赁前签订个人房屋租赁协议书,个人房屋租赁协议书会明确出双方各自的权益和义务,也使得在后期出现问题时候可以作为解决问题的书面依据。接下来的我们就为解答一下有关个人房屋租赁协议书的问题。 ? ? ? ? ? ? ? ? ? ?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附条件房屋赠与合同范本是什么?
    附条件房屋赠与合同范本是什么样子的? 一、附条件房屋赠与合同范本什么样? 赠与人(甲方): 受赠人(乙方): 第三方(丙方): 甲乙双方为父女关系,乙丙双方为夫妻关系。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三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1、赠与标的物 2013年甲方购买住宅楼一栋现赠与乙方。该住宅楼位于 ,面积为 。 2、赠与生效的条件 (1)该住宅楼仅赠与乙方个人,不与乙方丈夫及孩子发生任何关系。赠与行为在住宅...


·一、夫妻共同签字的房屋买卖协议效力如何?
    一、夫妻共同签字的房屋买卖协议效力如何?如果婚后买卖的房屋,应当由配偶双方分别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共有财产进行处分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否则处分无效。因此,在二手房买卖中,买卖双方应对房屋权利是否存在共有情况予以特别注意。由于房地产所有权采用记名登记制度,因此交易时房屋的所有权利人,均应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上签字,买家应注意这些签字的真实性。除未成年的签字可以由父母代签外,其...


·农村房父母提早立遗嘱怎么个流程?
    农村房父母提早立遗嘱怎么个流程?父母是农村居民的,可以选择合适的方立遗嘱,对房子进行处置。遗嘱订立有五种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不同的订立方式有不同的程序,以公证遗嘱程序为例:公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申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人住所办理。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立遗...


·对于一房多卖谁优先受偿?
    对于一房多卖谁优先受偿? 一房多卖一般是查封在先的就会优先受偿;同时还有谁先申请谁就可以先得到赔偿;一房多卖是属于民事纠纷,在第三人发现了之后那么就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返还所有的赔偿款。 一、对于一房多卖谁优先受偿? 查封在先的优先受偿。如果房产查封前存在抵押,则房子拍卖后优先偿还抵押权人,才能由查封人后享有相应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