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相关都?
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相关都有哪些内容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人们在网络上开始从事各种各样的交易行为。网贷也是其中的一种,随着我国对网贷的越来越规范化管理。网贷也要在相关的监察部门进行备案,以保证其安全可持续化的运作。那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相关都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就带你一起了解一下。
1 范围
本标准提供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称“从业机构”)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信息披露的一般原则,以及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从业机构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信息披露。
2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信息披露 information disclosure为使出借人在出借资金前充分了解风险,从业机构将其基本及治理信息、平台及其运营信息、融资项目及借款人相关信息,向社会公众或特定对象公开披露的行为。
2.2
平台 platform为投资人与出借人,以及从业机构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辅助服务的网络平台。
2.3
网络借贷 online lending
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
2.4
个体网络借贷 P2P lending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
2.5
出借人 lender经平台提供的信息中介服务,出借资金给借款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6
借款人 borrower在平台发布融资需求信息,从出借人处获得资金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7
融资项目 finance project即借款项目。
2.8
融资人 financier即借款人。
2.9
投资人 investor即出借人。
2.10
信息披露义务人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bligor包括从业机构、借款人。
注:1.借款人承担提供、披露其信息和项目信息的义务。
2.从业机构一方面承担提供、披露从业机构信息和平台运营信息的义务;另一方面作为居间人,
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居间人的相关规定承担如实披露借款人信息和项目信息的义务,对提供的直接借贷信息进行采集整理、甄别筛选。
2.11
逾期 overdue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含合同约定的宽限期或展期后到期)未足额归还本金或利息。
3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披露、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
信息披露应以客观事实,或有事实为基础的客观判断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
信息披露应语言明确、贴切,简明易懂,不得误导,不得夸大事实。
信息披露应当充分披露融资项目风险及其不确定性,不得借披露项目信息的名义开展营销活动。
拟披露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国家秘密的有关规定,并作出相应说明。
拟披露内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有关规定,应就披露内容和脱敏方式事前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并协议约定,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披
露。
4 信息披露内容
4.1 概述
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从业机构信息、平台运营信息和项目信息。信息披露具体要求和示例见附录A至附录C。
从业机构应在提供服务渠道的显著位置进行信息披露,服务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平台、移动APP应用、社交媒体公众号或服务号等渠道。
4.2 从业机构信息
4.2.1 从业机构基本信息
从业机构应当披露以下基本信息:
——从业机构全称及简称;
——从业机构注册资本;
——从业机构实缴资本;
——从业机构注册地址;
——从业机构成立时间;
——从业机构法定代表人;
——从业机构经营范围。指从业机构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
——从业机构联系方式。如客服电话、传真和邮箱等,从业机构应至少披露客服电话;
——从业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经营场所。指从业机构在境内(不含港澳台)和境外(含港澳台)设立的机构,包括分公司、办事处等;
——注册协议模板;
——客户资金存管情况。
从业机构可披露的基本信息:
——与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各类涉及个体网络借贷业务相关的第三方机构合作情况,包括第三方机构基本信息、合作内容和范围,以及权利和义务;
——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与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各类第三方合作机构的关联关系;
——其它可披露信息。
4.2.2 从业机构治理信息
从业机构应披露以下治理信息:
——组织架构。指包括从业机构部门设置及职能规划等基本结构,应至少披露组织架构中部门设置情况;
——实际控制人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名单;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高级管理人员一般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从业机构可披露的治理信息:
——董事简介;
——监事简介;
——高级管理人员简介。高级管理人员一般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风险管理负责人简介;
——从业机构人员数量及人员从业背景等信息;
——其它可披露信息。
4.2.3 从业机构网站或平台信息
从业机构应披露以下网站或平台信息:
——网站或平台地址;
——平台名称;
——平台上线运营时间;
——相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信息;
——移动APP应用(如有);
——公众号或服务号(如有);
——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信息;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信息;
——其它可披露信息。
4.2.4 从业机构财务会计信息
从业机构应披露以下财务会计信息:
——经审计的年度报表。
从业机构可披露以下财务会计信息:
——审计报告的主要审计意见;
——重要融资信息;
——其它可披露信息。
4.2.5 从业机构重大事项信息
从业机构发生下列可能对投资人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之一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并作出简要说明:
——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从业机构受到刑事处罚;
——从业机构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重大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实际控制人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
——实际控制人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重大行政处罚;
——其它可披露信息。
4.2.6 从业机构其它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从业机构基本信息、治理信息、网站或平台信息、财务会计信息与重大事项信息等其它信息内容。
4.3 平台运营信息
4.3.1 从业机构应披露以下平台运营信息,以下数据应定期更新(按月更新统计时点应为上月最后一日):
——交易总额。指自平台上线运营时起,所有实际撮合成功的融资项目的资金(本金)总额,至少按月更新;
——交易总笔数。指自平台上线运营时起,平台实际撮合成功的所有融资项目总笔数,至少按月更新;
——融资人总数。指自平台上线运营时起,平台实际撮合成功的融资项目中融资人总数,至少按月更新;
——投资人总数。指自平台上线运营时起,平台实际撮合成功的融资项目中投资人总数,至少按月更新;
——待偿金额。指截至统计时点,平台所有融资人尚未偿还的本金总金额(不包括利息部分),至少按月更新;
——逾期金额。指截至统计时点,所有逾期的且尚未偿还的本金金额总和,至少按月更新;
——项目逾期率(%)。指截至统计时点,当前所有处于逾期状态的项目数与尚未偿还交易总笔数之比,至少按月统计与更新;
——金额逾期率(%)。指截至统计时点,逾期金额与待偿金额之比,至少按月统计与更新。
4.3.2 从业机构可披露以下平台运营信息,并定期更新:
——逾期项目数。指截至统计时点,所有逾期且尚未足额偿还的项目总数,按月更新;
——人均累计融资金额。指自平台上线运营之日起,交易总额与融资人总数之比,按月更新;
——人均累计投资金额。指自平台上线运营之日起,交易总额与投资人总数之比,按月更新;
——笔均融资金额。指自平台上线运营之日起,交易总额与交易总笔数之比,按月更新;
——最大单户融资余额占比。指截至统计时点,待偿金额最大的融资人的待偿金额与平台总待偿金额之比,按月更新;
——最大十户融资余额占比。指截至统计时点,待偿金额最大的前十名融资人的待偿金额总和与平台总待偿金额之比,按月更新;
——最大单户投资余额占比。指截至统计时点,投资金额最大的投资人的投资金额总和与平台总投资金额之比,按月更新;
——最大十户投资余额占比。指截至统计时点,投资金额最大的前十名投资人的投资金额总和与平台总投资金额之比,按月更新;
——项目分级逾期率。指截至统计时点,分别按照逾期90天(含)、90天以上至180天(含)、181天以上,披露项目逾期率,按月统计与更新;
——金额分级逾期率。指截至统计时点,分别按照逾期90天(含)、90天以上至180天(含)、181天以上,披露金额逾期率,按月统计与更新;
——历史项目逾期金额:指截至统计时点,历史以来累计发生逾期的项目本金;
——历史项目逾期率。指截至统计时点,历史项目逾期金额与历史项目累计交易总额之比;
——累计逾期代偿金额。指截至统计时点,由非第一还款来源代偿的金额总和,按月更新;
——累计逾期代偿笔数。指截至统计时点,由非第一还款来源代偿的笔数总和,按月更新。
4.3.3 从业机构可披露的其它平台运营信息。
4.4 项目信息
4.4.1 借款项目的信息披露
从业机构应在每笔借款项目发布时,披露以下借款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指单笔借款项目的定义名称和编号等;
——项目简介。指单笔借款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借款人借款时间、所在地、用途等信息;
——项目金额。指单笔借款项目的借款金额;
——项目期限。指单笔借款项目的借款期限;
——起投金额。指单笔借款项目项下单个出借人的最低出借金额;
——预期收益率。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利率或收益率,一般采用年化收益率表示;
——预计起息日。指项目预计开始计算利息的日期;
——还款方式。指合同中约定的还款方式,如一次性还本付息、每月等额还本付息、每月还息到期还本等;
——项目状态。指项目实施的状态,如待审中、融资中、放款中、还款中等;
——项目融资进度。指项目融资的进展情况,一般采用已参与融资项目金额占比或剩余可出借金额占比的方式表示;
——还款保障措施。指为单笔借款项目提供的还款保障措施,需明确第一还款来源、第二还款来源等其它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保险等措施;
——项目风险提示。指针对单笔借款项目的风险对投资人的风险提示信息;
——资金用途。指资金流向信息、使用信息及计划等资金运用情况;
——相关费用。指投资人应当承担的费用;
——合同模板。指项目借款合同模板;
——出借人或投资人适当性管理提示;
——限额管理。指借款人该笔借款是否超过监管要求的借款余额上限;
——其它可披露信息。
4.4.2 借款人的信息披露
若借款人为自然人,从业机构应披露以下借款人信息:
——借款人姓名(脱敏处理);
——借款人证件号码(脱敏处理);
——借款用途;
——在平台逾期次数;
——在平台逾期总金额;
——其它可披露信息。
若借款人为自然人,从业机构可披露以下借款人信息:
——资产信息;
——其它借款信息;
——信用信息;
——其它可披露信息。
若借款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从业机构应披露借款人以下信息:
——全称或简称(脱敏处理);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脱敏处理);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脱敏处理);
——借款用途;
——其它可披露信息。
若借款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从业机构可披露借款人以下信息:
——股东信息。指工商注册要求的股东类型、股东名称、股东证件类型等(脱敏处理);
——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脱敏处理);
——实缴资本;
——办公地点(脱敏处理);
——经营区域;
——其它可披露信息。
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在互联网上运行。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具体事务处理的相关信息一个都不能少,这说明我国对互联网也是高度重视的,不允许有违法犯罪的活动出现。
相关内容:
·公司股票与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股票与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在证券市场中,股票和债券是众多投资者比较青睐的两种投资方式。我们知道,凡是投资都会有一定的风险,但既然能存在于今天,就必然有其存在的意义,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投资会为投资者带来利益。因此,作为投资者了解多方面的知识对自身是很有用处的。下面我们将公司股票与公司债券的区别,分享与您。
公司股票与公司债券的区别
股票与债券都是有价证券,是证券市场上的两大主要金融工具。两者...
·仅凭借条要求还钱,能否胜诉?
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还应当补充其他证据,否则不一定能赢。应当补充证据有:1、手机短信。证实有借钱的事。借钱后,几次口头催款无果,就可以用短信方式,让对方承认了借钱的事实。然后把对方的回复短信保存起来,这个就是证据。2、录音录像。多方承认借过钱。催款期间,多次给对方打电话并录下通话内容,随后刻录光盘保存。3、证人证言。证实借钱金额。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民事诉讼法》第119...
·双方借条50000起诉费多少?
一、双方借条50000起诉费多少?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凭欠条起诉是涉及财产的诉讼案件,根据《诉讼费缴纳办法》的规定,应按下列标准交纳诉讼费: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
·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
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 一、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
讨债时拘禁欠债人会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不论基于何种目的,只要对他人实施了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就构成非法拘禁罪。
尽管索要回自己的钱财属于合法目的,但由于手段的违法性,即实施了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导致了犯罪。根据相关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出具借条未收到款项怎么办?
出具借条未收到款项怎么办?出具借条未收到款项的行为,说明借款行为未生效,可以起诉到法院来进行审查和判决处理,但要找到有力的证据证明未收到钱,才有更大的可能胜诉。当事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与对方协商。可向对方问明情况后,与其协商合理的解决方案。二、借条的债务人死亡之后如何处理(一)原告起诉时,在诉状中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
·哪些债权禁止转让?
哪些债权禁止转让? 一、哪些债权禁止转让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二、债权转让应注意哪些问题
1、债权转让时由谁通知债务人方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
·什么是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什么是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不得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公司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受托管理人由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或者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为本次发行提供担保的机...
·什么是债券逆回购?
一、什么是债券逆回购? 债券逆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国债、政府债券或企业债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为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到期则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简单说就是主动借出资金,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就称为逆回购交易,此时投资者就是接受债券质押,借出资金的融出方。与债券逆回购相对应的是债券正回购,指的是被动借出资金。 二、债券...
·变造企业债券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变造企业债券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伪...
·债权债务抵销三方协议怎么写?
债权债务抵销三方协议怎么写?债权债务抵销三方协议
甲方: 电话: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电话:
丙方: 身份证:
住址: 电话:
丁方: 电话:
住址:
经平等自愿协商,甲、乙、丙、丁四方就债权债务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丙方共计欠乙方RMB 万元。
二、甲方自愿将其对丁方共计RMB 元的到期债权(货款)让与乙方。
三、甲方将其对丁方的到期债权让与乙方的目的是为在...
·股权转让前的负债有什么风险
股权转让前的负债有什么风险 一、股权转让的含义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二、股权转让合同前的负债问题
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同时还存在未决的诉...
·违法发放贷款罪受害人欠几十万不还怎么判
违法发放贷款罪受害人欠几十万不还怎么判违法发放贷款罪受害人欠几十万还不上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最高法院关于信用卡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