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想法院起诉追债 怎么想法院起诉追债 一、怎么想法院起诉追债 1、诉前准备 首先,要确认债务人提出的履行异议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有关抗辩。其次,要确认债务人有足够资产清偿债务,否则即使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也无法执行。同时,应在律师的协助下,取得充分的证据,包括债务人的准确资料。 2、诉讼保全 对被告的动产或不动产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是保证判决能够迅速执行的重要方式。 3、诉讼成本 法律诉讼的成本主要包...
·委托他人转款借条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怎么办 委托他人转款借条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怎么办?委托他人转款借条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话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
·买卖合同应约定哪些条款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应约定哪些条款?买卖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很多漏洞,当事人应该注意防范,以免因为合同风险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那通常当事人如何防范买卖合同欺诈?本站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一、买卖合同应约定哪些条款买卖合同一般应规定的内容及注意要点:(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自然人就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二...
·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清单有哪些 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清单有哪些 企业的债权债务问题关系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为了能让企业更加快速健康的发展就需要定期清理企业的债权债务,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清单以及对清理企业债权债务的方法及清理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总结。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清单 序号 款项类别及明细单位 款项内容 经办人员 负责人员 1、预收账款 2、应收账款 3、预付账款 4、应付账款 ...
·应收账款质押权实现方式有哪些? 应收账款质押权实现方式有哪些?应收账款质押一般涉及三方主体:质权人(主债权人)、出质人(一般为主债务人)和主债务人的债务人(即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当出质人并非主债务人时,则有如下四方主体:质权人( 主债权人) 、主债务人、出质人和出质人的债务人(出质应收账款的债务人)。我国《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应收账款质权的具体实现方式,根据《民法典》第425条,权利质权参照适用动产质权的规定,可推知我国应收账...
·如果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 如果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按实际情况,即使没有打欠条,但是有证据证明的确存在借款事实,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采纳相关的证据的,就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另外,如果债务人在判决生效后仍不偿还债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
·内部债权债务是什么? 内部债权债务是什么,内部债务债权关系怎么抵消 什么是债务债权关系? 一般来说是指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因内部资金调拨、交易事项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预付账款与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等项目。内部的债务债权关系处理的方法相比债务债权关系要简单的多。 内部债权债务的抵消的处理 第一年 (1)内部应收账款抵消时 借:应付账款【含税金额】 贷:应收账款 (2...
·根据法律规定拖欠钱一直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拖欠钱一直不还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拖欠钱一直不还在搜集充分的证据之后,向法院进行诉讼,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建议:(一)到期直接开口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没打算偿还,但是不管哪一种,只要是忘了还钱,就可以拿着借条跟朋友明说。不管结果会怎么样,都要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采用其他办法。(二)看准时机当面要清楚这种方法要看机会行使,比如当大家在...
·欠钱不还没有签字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签字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签字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签字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
·离婚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离婚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关于离婚时清偿债务的一般规定。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清偿责任也不相同。第一,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中包括维持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所负的债务,双方均有清偿的责任,这种债务应当由夫妻共...
·对于夫妻债务担保人是谁? 对于夫妻债务担保人是谁? 一、对于夫妻债务担保人是谁? 一方作为债务人,另一方可以作为夫妻债务担保人,夫妻共同债务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 《...
·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怎么办 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怎么办 一、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怎么办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1993年11月17日法复<1993>10号发布)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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