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手写补充部分的法律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手写补充部分的法律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1、手写部分是合同签订时在双方见证的情况下填写后签字;

2、手写部分在双方各自持有的合同文本上都有,且处于落款的上方;

3、如果手写部分系对打印部分的修改、解释,但在手写部分的旁边有双方签字;

那么,手写部分同样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打印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般来讲,手写部分在两份合同同时存在,且是双方签订合同时形成,应视为双方协商缔约的内容,是有效的。

二、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

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

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

7、社会保险约定

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律师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8、不要签空白合同

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

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在办理的工伤案件时,因劳动者手头没有劳动合同,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遭到拒绝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把两份合同都收走,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手里没有合同,单位可以不承认有此人。

此外,即使有劳动合同,仍要保存好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入职面试字条、工作证件、体检表格、单位签字等。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也就是手写部分补充的内容都是公司跟员工协商好的,而且补充的这些条款必须要在双方落款之前,补充的落款以后的话就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了。这个细节性的问题可能是有些公司主管人员在手写补充劳动合同的时候容易忽略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是多久?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一直困扰着行业从业者,关于质保期限有着不同的说法,项目合理使用年限,设计使用年限等等。项目合理使用年限和设计使用年限哪个才是准确的说法?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是多久?明确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对于施工方使用方等等都可以减少纠纷。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是多久虽然相关法律未作严格的定义,但通常我们会认为“项目合理使用年限”就应该是“设计使用年限”。可现实“项目合理使用...


·几岁算童工劳动法规定
    劳动法规定企业是不允许雇佣童工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几岁算童工劳动法规定是非常严格的,在规定的年龄以下用工就是非法用工,法律也会追究责任的。由于未成年工正处于身体的生长发育期,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是非常大的。下面我们就介绍下未成年用工的内容。 一、劳动法规定几岁算童工 1、国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


·聘期内想跳槽应该怎么办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一般对劳动合同的期限都是做出了明确的约定的,而这个期限其实也就是我们说的聘期。通常是在聘期届满之后,劳动者才会换另外的工作。但也有在聘期内想跳槽的情况,那此时要怎么办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聘期内想跳槽应该怎么办 首先,根据《劳动法》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


·节假日加班工资应纳个税吗
    节假日加班工资应纳个税吗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计入员工工资总额,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二、加班可调休不给加班费合理吗1、对标准工时制而言,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一般...


·四川省工伤认定年龄是否有限制
    其实国家对于工伤认定的要求也是比较严格的,工伤认定当中的最关键的主体无非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除了对工伤认定的范围有着明确规定以外,全国各地实际上对于工伤认定的年龄问题,也是广大劳动者比较关心的。就比如说四川省内的劳动者要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对于四川省工伤认定年龄是否有限制?这也是需要参考的一个因素。 一、四川省工伤认定年龄是否有限制? 一般而言,男60岁以下,女50岁以下。即是退休年龄之前。已享...


·工伤该怎么索赔?
    工伤事故后职工维权程序极其复杂,周期特别长。首先,工伤事故要及时收集劳动关系证据,确保工伤事故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后续维权证据和依据律师在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建议工伤职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工伤维权:如伤不严重,经医生确认对身体功能无严重影响,建议先与单位联系。协商赔偿事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数额,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2. 协商不成或者损害严重,不宜协商的,劳动者可以自损害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用人单位申...


·民事纠纷建设工程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建设工程民事纠纷,是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为内容的争议。民事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如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等;另一类是人身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如名誉权纠纷、继承权纠纷等。民事纠纷有三个特点:第一,民事纠纷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第二,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第三,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针对有关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具有可...


·没有签劳动合同受工伤如何处理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但如果有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在需要出示劳动关系证明的时候,拿出证据即可。《劳动法》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


·工程质量质保期满的相关法律是什么?
    现阶段工程质量被提上了城市建设的议程,因为工程质量不仅影响着城市建设的进度,更影响了人们的安全问题,但是很多人对于工程质量质保期的相关法律并不了解。那么工程质量质保期满的相关法律是什么?下面我将就工程质量质保期满的相关法律是什么的问题进行解释。 工程质量质保期满的相关法律是什么? 建设工程的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保修期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


·私人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私人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工程的施工都会存在发包方与承包方。发包方与承包方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一般来说,装修房屋的承包施工方多数为个人。在房屋装修过程中,房屋所有人与施工方也要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我们为您提供了私人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希望可以给您带来帮助。 私人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个人承包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装修施工事宜达成...


·按规定工伤鉴定几个月后做?
    职工在工作中意外遭遇工伤事故后,必须要先等到身体治疗恢复健康或伤情稳定后才能办理工伤赔偿手续,有些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职工如果需要垫付医疗费用、伙食营养费用,会感到较大的经济压力,因此,大多希望能尽快办理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和工伤赔偿等手续,那么,按规定工伤鉴定几个月后做呢? 1、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定 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因工伤申请劳...


·中间投入包括工资福利费吗
    生产经营需要投入,但是有一种叫做中间投入,相信您对于中间投入的概念较为陌生。中间投入包含的内容比较多,涉及的面也广,其中包含的一项就是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那么,这个费用是否包括对外支付的工资福利费呢?接下来,我们将就关于中间投入包括工资福利费吗的问题和您进行讨论。 一、什么是中间投入 中间投入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而一次性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及其他实物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