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规定的股东的权利是什么
股东一般都是指公司的实际出资者的,可以说除了独资公司以外,其他绝大多数的公司存在的核心就是因为有了股东,如果没有股东给公司注册出资,根本就不可能正常的创办起来的。各位股东很有可能在公司当中只占有很少的股份,但是身为股东具备对公司某些决策参与的权利,而且股东投资之前就应该了解一下公司法中规定的股东的权利是什么?
公司法中规定的股东的权利是什么?
1、股东身份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但是,未经工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股东应当重视股东名册的登记和工商登记,这些是主张股东权利的直接证据。
2、参与重大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公司章程还可以规定股东会享有的其他职权,比如就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特别是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等。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度分离,公司法据此确立了公司治理结构,即: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将经营权授予董事会和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同时,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董事会须对股东会负责,而经理须对董事会负责。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履行其他监督职能。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权益时,公司股东还享有代位诉讼权。
4、资产收益权
资产收益权最直接的体现就是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分取红利,与此相联系,在公司新增资本时,除非公司章程另有约定,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此外,在公司解散清算后,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出资比例或者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分配。在是否分红问题上,很多公司的股东之间往往会出现较大分歧,对此,公司法规定,如果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对股东会不分红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知情权
股东虽然将公司的经营权授予了董事会和经理管理层,但是,股东依然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当然,股东行使该项权利应以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为限。公司法对此作如下设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6、关联交易审查权
股东有权通过股东会就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在作出该项决议时,关联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应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法同时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该项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股东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按期召开定期会议,以保障股东的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但是,定期股东会议有时还不能满足股东参与重大决策的需要,因此公司法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以及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如果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如果监事会或者监事也不召集和主持,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8、决议撤销权
由于股东会实行资本多数决制度,小股东往往难以通过表决方式对抗大股东。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大股东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任意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对此,公司法赋予小股东请求撤销程序违法或者实体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9、退出权
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这就是所谓的资本维持原则。但是,这并影响股东在一定情形下退出公司或者解散公司。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0、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权益受到侵害时,公司可以提起诉讼。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公司却不会或者不可能提起诉讼,比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权益时,由于他们直接控制着公司,不可能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公司权益受到侵害,最终损害的是股东权益,因此,法律赋予股东在特定情形下,经过一定的程序,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权益时,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侵害公司权益时,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述监事会、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也可以依照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股东的权利并不仅限于上述十项,股东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享有其他权利。股东可以也是必须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的,而且公司的一些高层管理者如果股东认为其不合格的话,是要尊重该股东的意见的,而且股东有权利代位诉讼并且决定退出对公司的投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当中也是有着诸多的条款明确了对于股东的保护。
相关内容:
·企业增资需要什么资料?有什么流程
企业增资需要什么资料?有什么流程 一、企业增资需要什么资料
1、 营业执照正本
2、 税务登记证正本
3、 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4、 开户许可证原件
5、 银行抬头章
6、 公章一套 (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7、 投资人身份证原件
8、 原公司验资报告 (一份复印件)
9、 原公司章程 (一份复印件)
10、 原公司股东会决议书(一份复印件)
11、 银行对账单 (一份银行调出)
12、 公司上...
·武汉企业拆迁赔偿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武汉企业拆迁赔偿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企业拆迁纠纷案件律师费用是多少?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
·招商引资过来建厂,遇企业拆迁不给补偿怎么办
招商引资过来建厂,遇企业拆迁不给补偿怎么办
随着城市的扩大,拆迁也不可避免的随之进行,而企业拆迁对于企业业主来说必定是关乎企业发展和利益的至关重要的大事,企业拆迁怎么补偿会直接关系到企业后期的安排和发展,所以务必要事先了解企业企业拆迁补偿的相关政策规定。
? 一、招商引资过来建厂,遇企业拆迁不给补偿怎么办
对企业进行拆迁的时候是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的,如果不进行经济补偿的,被拆迁的企业可...
·营改增后,物业管理企业开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作为中国公民,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纳税也是为了保障我们享受更好的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营改增后,发票的开具也相应作出了修改。那么营改增后,物业管理企业开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跟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物业费及水电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区别对待
物业管理公司租赁给其他人的情况下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与公司经营有关的事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物业公司代自来水公司等收取的费用需开具...
·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内容是什么?
我们知道我国的公司企业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如雨后春笋般成长,公司企业的发展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非常重视对于公司企业的管理,在公司法中就有关于对公司的详细规定和说明,包括对公司各类司法的解释,那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公司解散案件
1、诉讼的主体:
原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
·公司法规定书面股东会可以不召开直接做决定吗?
公司法规定书面股东会可以不召开直接做决定吗?
我们都知道在一个公司里面如果需要做出一个决定的时候是必须要召开股东大会的,那么公司法规定书面股东会可以不召开直接做决定吗?如果股东是以书面的形式的话,只要是一致通过是不需要开股东大会的,下面就来听听本站我们的看法。
一、公司法规定书面股东会可以不召开直接做决定吗?
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
·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合同有什么规定?
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合同有什么规定?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罢了,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你说的情况就如同左手和右手签合同,并不能凭这样的合同对抗第三人。 有具体案例吗,个人觉得,一般好像不行吧,合同要双方协商签订,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这种情况只有总公司一方有资格订合同,而分公司没有,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二、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有哪些?1、称谓不同分公司...
·公司股东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1,经营参与权。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议,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推出建议。还包括审议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出卖部分或全部财产的建议和财务报告时的投票权。2,利润分配权。股东有权按其股份参加公司的利润分配,分得股息和红利。3,处置股份权。股东有权依法处置自己持有股份的权力,如转让、买卖与赠与等。4,剩余财产分配权。在公司因故倒闭和解散时,在公司债务清偿之后,如果还有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股参加分配...
·公司法股东大会延期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大会延期的规定是什么?我们知道,上市公司如遇到重大决策,需要向社会发布有关公告,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策。可是有时候也会出现股东大会延期举行的情况。人们对于在这时候的相关注意内容不是特别了解。那么,公司法股东大会延期的规定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关于股东大会延期的具体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九条?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
·公司法人过世如何更改公司法人
一家公司经营的好坏与公司法人有着密切关系,公司法人的能力往往决定了一家企业的未来。或许是天妒英才,有些公司法人往往年纪轻轻就与世长辞,留下了自己一手打理的公司,正所谓国不可一日无主,一家企业同样不可缺少法人这样的带头人,那么,公司法人过世如何更改公司法人呢?我们为你介绍。
什么是法人?法人的重要性?
企业的法人是指的企业,而法人代表才是人,因此,法人代表辞世,应该到工商局进行相应的变更,比如法人代...
·公司集资诈骗业务员不知情
以集资名义进行诈骗的新闻在网络发达的今天也是很容易看到的,集资诈骗给很多人的利息造成了不小的损失。但是好多公司集资诈骗业务员不知情,业务员本人还蒙在鼓里。法律也是充分考虑到了业务员不知情的情形,但是为了打击集资诈骗行为,法律也做出的具体的量刑标准和处罚措施,具体有哪些处罚措施,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一、公司集资诈骗业务员不知情我们天天都在说非法集资,到底非法集资是怎么表现的?其实刑法上并没有非法集资...
·企业协议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
企业协议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 单位犯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4.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