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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结婚证男方提出分手彩礼怎么退?

一、没有结婚证男方提出分手彩礼怎么退?


1、对于只是私自举办了订婚仪式,邀请双方亲友鉴证,但是并未领取结婚证书,没有做法律程序上的登记手续的新人而言,若出现两人感情破裂或者因个人问题都导致取消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可以取消订婚关系,男方有权追讨彩礼礼金与物品,女方对前期接收的彩礼与礼金,应当全部退还给到男方家


2、对于双方领取了结婚证书的新人而言,就是在当地婚姻登记处办理过合法婚姻申请手续的情况,如果因为婚姻宣告失败,要取消夫妻存续关系的情况下,男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的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礼金与部分的彩礼礼品,女方根据实际情况,如实退还


3、如果在订婚后有发现男女其中一方存在骗婚情况,对彼此之间存在严重的隐瞒与欺骗情况下,男方有权收回前期赠送的彩礼与礼金,若女方拒绝,可走法律途径来维护个人的权益,对于违法并且不愿意配合的对象而言,人民法院会合理宣判,给到付出方最公平最合理的处理方案


二、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5条: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在我国的传统习俗中在结婚时男方也是会给予女方一定的彩礼,同时在婚姻法中没有对彩礼有明确的规定,那么男方是否给予彩礼也是出于双方自愿平等的情况下,同时也是不能强迫对方支付彩礼费用的,当发生了以上规定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索要会彩礼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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