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之后未抚养孩子的那一方是必须支付相关的抚养费的

离婚之后未抚养孩子的那一方是必须支付相关的抚养费的,但是支付抚养费一般规定是在18岁之后,那么子女在成年了之后,是否还必须得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了?如果需要支付,那么离婚时成年子女抚养费约定到多少岁?希望能够为您带来帮助。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后,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止。”然而,大多数子女刚满18岁时还在上大学,那么子女大学期间的学费、生活费怎么办,能够以子女不能独立生活为由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吗?虽然《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但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一般来说,成年子女无权要求父母继续提供抚养费。除非父母在离婚时,双方就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用的负担以及支付抚养费的期限达成协议的,如果约定的支付期限超过法定的18周岁的,比如约定为25周岁的,则成年子女仍可要求有支付能力的父或母提供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时成年子女抚养费约定到多少岁?对于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父母是没有义务再去支付,但是由于孩子在成年之后并未步入社会生活,而是到大学生活的话,未抚养子女的那一方可以和抚养方还有子女共同协商支付抚养费到孩子多少岁。



相关内容:

·最高法关于子女抚养若干具体意见全文是如何规定的?
    最高法关于子女抚养若干具体意见全文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案件的审理,是各地法院较多的案件之一。别看离婚案件法律事实简单,但很多细节上的处理任然是比较复杂的,比如离婚中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事情,而且涉及的因素比较多,为此最高法院专门对其作出了一个规定。那么,最高法关于子女抚养若干具体意见全文是如何规定的?详情参考下文。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


·离婚如何行使探视权探视权
    离婚如何行使探视权探视权 是指父母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与其未成年子女进行会面、探视、看望、通信或者其他交往的权利。包括电话交谈、寄送照片、度假旅行或对直接抚养一方询问子女近况等情形。由此可看出,探视权是与抚养权相对应的一项法定权利。父母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与此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依法享有对子女的探视权。因此,其与直接抚养权同时产生,并依直接抚养权的确定而确定。探视权的权利主体...


·离婚诉讼有必要请律师吗?
    离婚诉讼有必要请律师吗? 离婚诉讼有必要请律师吗? 法律没有规定离婚诉讼必须聘请律师,您可以自己参加庭审或者委托律师或普通公民作为您的代理人参与诉讼,但是法律是一个比较专业的行业,如果您不聘请律师,在庭审时可能会不知道努力的方向,无法把握重点或无法呈现事实,法院也有非常繁琐的程序性规定,每个都关乎切身利益,如果诉讼比较重要,还是建议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完成。 离婚诉讼律师费用 目前,各地律师...


·起诉离婚女方不出庭应该怎么办
    现实中,要是男方想向女方提出离婚,而此时女方不同意的话,意味着此时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了。不过男方此时却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不过很有可能出现女方不出庭的情况,那起诉离婚女方不出庭的话该怎么办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这个问题。 一、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向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


·孩子多大女方可以要回抚养权
    对孩子的年龄没有限制,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


·社会抚养费是对不符合国家计生政策而生育子女情况征收的费用
    社会抚养费是对不符合国家计生政策而生育子女情况征收的费用。这部分费用用来投入国家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中来。那么,已经做完已经做完亲子鉴定和社会抚养费还需要缴纳吗?接下来我们收集了相关法律知识,为您做个简单介绍。 对于未婚生育的情形,即使做完亲子鉴定,但因属于违反计生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仍然需要依法缴交社会抚养费。另外,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


·夫妻共同财产都包括什么
    什么算夫妻的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向其给予的货币或实物。2.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如配偶一方或双方以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从事工商业生产活动、以个人合伙的名义从事合伙生产经营、依据《独资企业法》或《公司法》...


·一、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一、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


·一、夫妻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规定是什么?
    一、夫妻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规定是什么?婚内出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以因出轨离婚是可以请求赔偿的。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一、私自将夫妻财产卖给他人合法吗?
    一、私自将夫妻财产卖给他人合法吗?私自将夫妻财产卖给他人,显然是不合法的。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移共同财产法律是不认同的,在离婚时可以不分或者少分。《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一)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
    (一)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二)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


·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诉讼离婚一般需要在3个月内审结完毕,当然如果情况比较特殊的话,则可以申请延长3个月的时间,不过要说离婚案件实际花费的时间,这就无法确定了。而实践中当事人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也是需要有法定理由才行,那究竟提起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提起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其实,提起离婚诉讼的法定事由很简单,只要当事人一方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并且不能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的,就可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