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在我国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需要怎么赔偿?

在我国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需要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合同续订的程序

劳动合同续订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发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如果用人单位需要续订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的一定期限内通知劳动者,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2、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用人单位发出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书后,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就无法续订;同样,如果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就无法续订。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劳动合同才能续订。

3、签订续订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

4、鉴证或者备案

经过鉴证或者备案的劳动合同续订后,需要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或者备案的手续。

不续签的赔偿问题涉及到两种不同的情形的,在续签劳动合同的时候有些职工自己单方面的提起了要求公司涨工资或者是其他公司这方面没有办法接受的条件而不愿意续签的话,公司是不需要赔偿的,其他情况下公司单方面不续签的赔偿按照工作年限决定。


相关内容:

·允许施工合同解除的情形有什么
    允许施工合同解除的情形有什么 一、允许施工合同解除的情形 1、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的解除; 2、合同的协商解除; 3、当事人违约时合同解除: 合同当事人乙方的其他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个大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


·民法总则中劳动法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现代生活中,处处离不开法律,而对于法律的制订与修改,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与认定,而且也必须注意各项法律之间的契合性与影响性,2017年3月份,我国公布了民法总则,其中包含了若干劳动法的相关问题,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民法总则中劳动法的若干问题。 一、招用未成年工需注意法律风险 《民法总则》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


·苏州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23有哪些?
    随着法律的普及,很多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高,工伤鉴定是很多劳动者比较注重的过程,那么苏州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17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具体介绍一下,工伤赔偿的计算和项目,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工伤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


·劳动争议仲裁去哪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去哪申请?怎么申请? 一、劳动争议仲裁去哪申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有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一)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


·打架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打架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误工费包括住院期间及医嘱休息的时间,如果有工作,将每月工资除以30天得到每天工资,如果没有工作或是其他,请参照当地的赔偿标准。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


·在法律规定中拘役劳动做什么
    在法律规定中拘役劳动做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第三十四条 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人犯的劳动收入和支出,要建立帐目,严格手续。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


·被炒鱿鱼了工资怎么算
    被炒鱿鱼了工资怎么算 离职交接工作时应当同时结算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被辞退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员工被公司辞退到底应该获得多少经济补偿一直是广大人事部门和劳动者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这...


·2023劳动法加班费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是什么?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加班有时是不可避免的,可能是自己的工作没有完成主动留下来,也有单位要求员工在休息时间继续工作,这样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必要的劳动报酬,那么到底是如何支付加班费的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动法加班费规定吧。 一、新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


·我国盐城工伤鉴定有时间吗
    工伤鉴定对于普通公民来说是比较陌生的,因为工伤鉴定的针对性比较强,生活中,如果不是遇到工伤的话,恐怕一辈子也不会去做工伤鉴定。但是工伤是充满着未知数的,工伤鉴定确是工伤以后维权的时候一项重要的步骤。下文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我国盐城工伤鉴定有时间吗? 一、我国盐城工伤鉴定有时间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


·劳动保障协理员是基层组织协助居民办理与劳动就业相关的各项事务
    劳动保障协理员是基层组织协助居民办理与劳动就业相关的各项事务,作为劳动保障协理员是需要进行资格考试的,并且熟悉相关规章制度,以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那么陕西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具体职责是什么呢?我们给你做了一些整理。 一、什么是劳动保障协理员 1、劳动保障协理员就是在社区协助辖区居民办理劳动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具体事务;同时承办劳动监察维权等相关事务;并为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人员。它的职业...


·劳动监察大队和申请仲裁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监察大队和申请仲裁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作为劳动工作者,在工作的时候是要与企业签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合同的,但是如果在工作期间个人的权益受到企业的侵犯时,那么此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但是很多人会劳动监察大队和申请仲裁之间的关系弄混,下面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劳动监察大队和申请仲裁之间的区别是什么?1、劳动监察大队和申请劳动仲裁是两个分别不同的概念。劳动监察大队是应该单位机构,是隶属于人力资...


·工伤纠纷该怎么处理
    工伤纠纷该怎么处理 ?只要我们是在劳动关系中出现个人人身伤亡情况的话,是可以对雇佣我们的企业单位要求赔偿的,工伤补偿问题国家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中频频提到,这是因为当前这种情况比较容易出现,而且会出现难以得到补偿的情况,其实是很多人不知道该怎么去处理这些事情才会导致纠纷出现。那么工伤纠纷该怎么处理呢? 工伤纠纷该怎么处理 一、进行工伤治疗; 二、委托律师全程代理; 三、申请工伤认定; 四...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