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试用期内辞职工资什么时候结算试用期离职工资在办理

试用期内辞职工资什么时候结算试用期离职工资在办理离职手续交接的时候,一并计算且发放给离职的劳动者。二、试用期工资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劳动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在德国,对于试用期工资待遇问题,首先看劳资双方有没有约定,再看工资协定中有没有相应规定。如果既没有约定,工资协定中也没有相应规定,试用期工资待遇应和正式工的工资待遇一致。(二)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为使用廉价劳动力提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四)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是一种保障制度。它确保了职工在劳动过程中至少领取最低的劳动报酬,维持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确立了将劳动者因探亲、结婚、直系亲属死亡按规定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规定,从法律上排除了企业以非劳动者本人原因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为由拒付工资的可能性。最低工资制度是法定最低标准条款,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企业,劳动者本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站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实践中,即使是在试用期内,可能员工本身没有提供几天的实际劳动,但用人单位也是应当在其辞职的时候,结算清楚工资报酬的,否则单位的行为就是违法的,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



相关内容: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应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应提供哪些材料?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应提供哪些证据? (1)工资收入证明,如工资表、工资条、工资银行存折等; (2)工作证、工卡; (3)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报名表等; (4)住房公积金、社保缴纳登记证明; (5)考勤记录,如考勤表、纸皮打卡记录等; (6)证人证言。 2、在实践中如何认定证据的有效性? (1)在书证中,没有签字盖章的证据无效...


·工伤鉴定条款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人们难免会有生病受伤的情况出现,那么在单位的工作期间更是容易出现这种情况,但是面对这样的情况,您都是束手无策,并不知道该怎样解决此类事件。工伤鉴定条款法律规定是什么?工伤的鉴定程序是什么?下面我将为您详细的解释清楚。 工伤鉴定条款法律规定是什么?2018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新变化呢?相应的工伤赔偿又是怎样的呢?工伤鉴定是作为工伤赔偿的重要依据,请您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有关2018...


·劳动者是否在工伤认定后去做手术?
    劳动者尤其是体力劳动者,会从事体力强度大或者是危险性较高的工作,他们在工作中会不小心受伤,有时受伤情况比较严重,需要高额的手术费用,这时就涉及到工伤认定的问题。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者可获得所在单位一定程度的赔偿,就会减轻经济负担,因此许多人想知道通过何种途径来获得工伤赔偿,对于工伤认定后去做手术也有许多人存在疑问,下面该将为您详细解答。 劳动者是否在工伤认定后去做手术,这个要根据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


·劳动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无论是用人单位也好或者是个人也好,我们可能会因为一些各种各样的原因而违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当遇到违反劳动合同时,我们无论是作为用人单位还是从业者,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而违反劳动合同者是否有明确的承担责任划分呢?劳动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什么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原则上用人单位除了签订竞业条款或者培训协议外,是不可以和劳动者约定其他方面违约金的,并且...


·加班是否应该给加班工资?
    加班是否应该给加班工资?加班是应该给加班工资,毕竟对于劳动者这个方面来说的话,他是已经为此而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力,所以此时给他一定的加班工资的发放是正常的,当然不同的时间段的加班工资发放的标准也是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的,周末是两倍工资。周六周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得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
    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在遭遇工伤事故后难得到赔偿的例子比比皆是。那么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这关系到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情,作为农民工应该了解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问做详细解答吧。 一、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 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及时的将伤者送到工伤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并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备案。 农民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之日或者被...


·有事工作过程中遭遇意外
    有事工作过程中遭遇意外,有些劳动者会受伤,达到工伤的标准,于是提出工伤鉴定的申请。但是很多人在受工伤后都不清楚工伤鉴定下来多久才能拿到赔偿金,感到疑惑甚至产生害怕自己拿不到工伤赔偿金的念头。那么,工伤鉴定下来多久才能拿赔偿金呢? 工伤认定后,需要员工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才能下达赔偿金。工伤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如果单位未按时申请,...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分级标准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分级标准是什么 绝大多数的公路工程都是由市政府买单修建的,用来服务于社会公共的建筑工程。其实当初国家在审批的时候,所划拨的款项肯定是足够保证公路工程质量的,关键就在于有些施工方将这些款项进行扣押,选择那些比较劣质的水泥,结果就导致出现了豆腐渣的公路工程,我国对于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分级标准规定的还是非常详细的。 一、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分级标准是什么? 公路工...


·工伤鉴定时效超过一年该怎么办?
    当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导致自身受伤的时候,这种伤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是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的,然后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了。但是,工伤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那就是一年。那么,工伤鉴定时效超过一年该怎么办呢?接下来随我们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工伤认定:因确认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年时效怎么办?1、如果超出了一年的最长工伤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该伤者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2、根据《工伤保险...


·65岁劳动关系可以用合同建立吗?
    许多人在退休之后仍然想找一份工作,增加经济收入。特别是一些六十岁以上的老人,从事着不同的行业,在公司里打工。很多人想知道超过六十岁以后还能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65岁劳动关系可以用合同建立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很多人由于工作或者其他原因,在外地城市租房,租房既可以避免了
    很多人由于工作或者其他原因,在外地城市租房,租房既可以避免了买房的压力,也可以保证有安居的地方,这是很多外地打工人口的第一选择。租房时要签署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徐州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房屋租赁合同 徐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徐州租监 字 第 号 : 江苏省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出租方(甲方):...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几天?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几天?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天通知单位,不需要单位的同意,3日后可以走人,而且不可能追究到新单位和劳动者的责任,这是依法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