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最新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什么

之前的《刑法修正案九》当中虽然有对贪污罪、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做出了修改,但就挪用公款罪而言,在量刑方面还是按照之前的规定执行的,只不过在数额和情节上面与之前规定的不一样了。那现在,我国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最新挪用公款量刑标准

(刑法第384条)

(一)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进行非法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3) 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 挪用公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2)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三)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00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标准

认定某一挪用公款行为,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时,要把握以下几点:

1、考察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本法第93条所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范围。如果缺少上述三个条件之一,该行为人也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确认。

2、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行为,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从事公务过程中实施的。

3、考察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具有三性。即从事非法活动性、进行营利活动性和超过三个月未还性。

4、考察所挪用的款项是否属于公款范围。这里的公款作广义解释,既包括货币,也包括有价证券和特定款物。

5、对于营利型、未退还型的挪用行为而言,还要考察被挪用的公款数额是否属于数额较大,即一万元至三万元范围。其中,公款数额不包括挪用时至案发前所生的利息;营利的多少并不影响对营利目的的认定;案发后行为人是否积极退还公款,并不影响对挪用公款罪的认定,但退赃行为可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6、对于非法活动型挪用公款行为而言,没有数额、时间上的限制。同时,非法活动泛指一切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命令和规章的活动,不管该非法活动是否完成,只要行为人把所挪用的公款用于从事非法活动时,即视为非法活动型挪用公款行为。

7、挪用公款罪的挪用人与使用人,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但并不影响对挪用人犯罪的认定。

总之,在认定挪用公款罪与非罪时,一看该行为是否属于法定挪用公款罪范围;二看该行为是否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此罪与贪污罪、受贿罪一样,也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而此时挪用公款的行为,其实本身不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如果后期行为人主观上发生了转变,则就会按照贪污罪来定罪处罚,而不再以挪用公款罪来定罪了。


相关内容: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权属于非法集资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追求公司的经营额度的提升都会进行一些集资的行为,当然有的公司的集资行为是合法的,比如说通过银行贷款这种行为。还有一些公司是非法集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权属于非法集资么?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权属于非法集资么? 判断债权是否属于非法集资,是需要看债权是否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如果同时满足下列四个条件,即构成了非法集资。举报非法集资应...


·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方式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方式是什么?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这三种,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就赋予了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


·在我国拖欠抚养费会不会坐牢?
    在我国拖欠抚养费会不会坐牢? 因抚养费不给,坐牢的可能性不大。 1、因为抚养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 2、胜诉之后,如果给付义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给付义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拒不申请财产状况的、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会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情节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有什么规定?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有什么规定?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的相关规定 多个债务人的还债部分应当按照各自借债的份额进行分摊,但是对于债权人来说,债务人有多个的时候是否是分别索取债务呢?答案是否定的,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


·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一、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1、关于人民币贷款计息和结息问题。人民币各项贷款(不合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2、关于在合同期内贷款利率的调整问题。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利率由原来的一年一定,改为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 5年期以上档次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参照...


·借款未支付借条已签字,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借款未支付借条已签字,借条有法律效力吗《合同法》第197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210条也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由此可认定,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除了有借款的合意外,还需有实际交付款项的事实存在,当事人之间才能确立债权债务关系。二、个人借款借条有效期几年...


·他项权证不放款去闹的后果是什么
    生活中有些正常的成年人为人做事的一些方法,乍一听说的话真的是会让人们觉得可能在精神上是有一定问题的。就好比说,好不容易在等待了很长时间以后拿到了他项权证,但是把他项权证给了银行以后银行还是迟迟的没有放款。结果就是他项权证不放款去闹,这种做法一般会是被治安拘留,并且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的。一、他项权证不放款去闹的后果是什么?要看具体情形了,大多数情况是违规。若是一般性个人闹事多被认定为妨碍公共秩序,扰...


·遇到欠款不还该怎么办?
    遇到欠款不还该怎么办?在有欠款的情况下,当事人应该积极的偿还,不要拖太久,否则成了“老赖”,对自己的生活、工作也是有影响的。那对于出借人而言,在遇到欠款不还的情况时,应该怎么办才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遇到欠款不还该怎么办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


·贷款合同诈骗罪会如何处罚?
     一、贷款合同诈骗罪会如何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欠条五年了能起诉吗?
    欠条五年了能起诉吗如果欠条注明还款日期,则诉讼时效为注明之日起三年;如果欠条未注明还款日期,则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怎么办?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怎么办?众所周知,我国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而公司法人将代表着一整个公司的利益,一举一动都对公司的生存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当然也要承担更多的责任。那么,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怎么办呢?一起随我们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怎么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以其认缴的出...


·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办法有哪些法律规定
     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办法有哪些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如何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我国《...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