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起诉时间是什么时候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起诉时间是什么时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后付款方违约,守约方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应该在什么时间内起诉呢?其实这个起诉时限就叫做诉讼时效。下面由我们来为您解答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起诉时间这一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时还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起诉时效是两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但如果过了二十年还不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则诉讼时效经过。但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1、一时性债权下违约金的诉讼时效
一时性债权是指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某一时间到来或特定事由发生时而成立的且数额固定化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具体数额,也明确了违约金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此时,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违约金的诉讼时效亦开始起算。其后续时间对债权构成或数额变化不产生任何影响,无须时间补充即告成立和完成。
此时,债权人应当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2、继续性债权下违约金的诉讼时效:
继续性债权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以日、月或季为单位计算违约金而成立的一种合同债权,如房屋租赁合同中按月计收租金,物业管理合同中按月收取物业管理费,供用电合同中按月计收电费等,它以约定时间届满形成一种债权。
继续性债权是就单个债权分别计算诉讼时效。继续性债权可以日或月为单位独立形成债权。若以日为单位,违约行为发生的第一天,权利人即产生第一个债权,第二天即产生第二个债权……,第天,则产生个债权。这些“债权”具有经济上和法律上的一定独立性,作为请求权的发生基础。换言之,继续性债权由一个个独立单位的债权构成一个个独立单位的请求权。以日、月、季、年为单位,一年则构成个或12个或4个或1个单位的独立请求权,相应地有个或12个或4个或1个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继续性债权虽然相对独立,但因基于同一法律事实且性质相同,债权人可将这些多个独立的债权集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债权行使诉讼请求权。
以上是我们整理的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起诉时间的内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起诉时效是两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时性债权的违约行为发生之日即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继续性债权是就单个债权分别计算诉讼时效的。如果过了二十年还不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则诉讼时效经过。但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相关内容:

·起诉讨债时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债务人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甚至是
    起诉讨债时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债务人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甚至是拒绝还款时,作为债权人,可以采取多种法律手段来催讨欠款,其中便包括起诉的方式。对于债权人来说,在起诉讨债时要准备哪些材料?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讨债时要准备哪些材料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


·借条担保人需要本人签名吗
    借条担保人需要本人签名吗?借条担保人必需要签字的,假如担保人是单位的,则应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借款担保人与出借人建立担保合同联系,假如担保人不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在贷款合同中的担保人处签字,则担保人与出借人世不建立担保合同联系,也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二、担保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


·离婚后男方拖欠抚养费该怎么办
    要是夫妻在离婚的时候约定由女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而男方支付抚养费的话,一旦离婚双方就要实际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行。但现实中,却发现离婚后男方拖欠抚养费的情况出现,遇到这样的情况,作为女方要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男方拖欠抚养费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无合同的货款被诉讼被告怎么写答辩状
    无合同的货款被诉讼被告怎么写答辩状 一、无合同的货款被诉讼被告怎么写答辩状?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诉讼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


·债权人对隐名股东的追偿怎么处理?
    债权人对隐名股东的追偿怎么处理?可以直接起诉隐名股权的公司,要求公司进行赔偿处理,隐名股东并没有公司法意义上的股权、股份,但如果在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提供了隐名投资者的隐名投资状况,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以实现其债权。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


·2023挪用公款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
    不得不说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挪用资金罪都是很相似的,其中与贪污罪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目的,而与挪用资金罪对比的话,则此时的犯罪主体要求是不同的。对于挪用公共的犯罪,我国也是作出相应的司法解释规定,下面我们带来挪用公款司法解释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九九八年四月六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九百七十二次会...


·离婚债不背新规的依据有哪些?
    离婚债不背新规的依据有哪些?(一)、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


·人死了欠的网贷要还吗?
    人死了欠的网贷要还吗?人死了欠的网贷要还吗? 一般来说,由担保人和继承人在继承的的财产范围内承担,如果贷款是用于家用,夫妻共同财产也应该承担。当然担保还要看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1、自然人担保贷款 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那么在借款人长期欠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余下所剩欠款。 2、没有任何第三...


·债权债务区别是什么?
    债权债务区别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的区别是什么呢?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


·合伙债务该怎么清偿,退伙了还要承担对合伙债务吗
    合伙债务该怎么清偿,退伙了还要承担对合伙债务吗一、合伙债务该怎么清偿 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属于补充性责任,即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方由合伙人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个人财产优先用于清偿个人债务。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每个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债权人有权选...


·夫妻双方写借条有效吗?
    夫妻双方写借条有效吗?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六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因此,如果所借款项来源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且借款用于另一方的个人事务,则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应按照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处理。...


·被定为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
    被定为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被定为老赖欠钱不还直接上法院进行诉讼,然后要求强制执行。如果债权债务关系中欠钱没有借条的话,债权人可以搜集其他真实的证据,比如借款合同、还款协议、银行转账回单或者发生借钱时的证明人等,在多次催讨无效的时候,就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起诉处理。原、被告双方虽没有书面借款合同,但无利害关系第三人的证言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及借款数额,所以原、被告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被告应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