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有哪些类型

辞退是单位拥有的权利,也就是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实践中,单位辞退职工的情形是比较多的,由此就产生了较多的类型。那到底用人单位辞退职工有哪些类型?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用人单位辞退职工有哪些类型

1、过失性辞退
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预告性辞退
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单位口头辞退劳动者怎么办?
针对用人单位以口头方式辞退劳动者的情形,劳动者应当采取下列方法和技巧获取证据和保全证据,并应注意相关事项:1、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在协商解决过程中,应当注意获取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原因或理由,为协商不成时提起仲裁或诉讼时收集、全保证据作准备。2、用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相关问题。一般情况应用信函或电报方式提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未以书面形式通知辞退的事实、自己提出的异议、自己的各项权利主张等,并保留证据内容。3、及时向相关机构、部门投诉、信访。投诉时,应将用人单位未以书面通知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全面、客观地登记备案,并保留好投诉、信访凭据。4、获取录音资料。通过与对方交谈、通话等途径获取相关与用人单位未以书面通知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录音证据。5、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在获取相关有利证据材料后,便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用人单位辞退职工的主要分为了过失性辞退与预告性辞退,但法律同时也规定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单位是不能辞退职工的,这主要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上文就是对“用人单位辞退职工有哪些类型”这个问题的讲解,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相关内容:

·上班腰椎间盘突出公司不算工伤吗?
    上班腰椎间盘突出公司不算工伤吗? 一、上班腰椎间盘突出公司不算工伤吗? 一般不算。腰椎间盘突出症是一种病症,一般来说是一个慢慢累积的过程,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一般不会直接认定腰椎间盘突出症为工伤,大多数情况都是认定为腰部扭伤,然后要求工伤职工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疾病与工伤关联鉴定,如能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鉴定为该腰椎间盘突出症由腰部扭伤导致,可以按照工伤处理,各地区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


·工伤认定由哪个部门来做
    在日常生活中,工作中受伤的事情时有发生,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有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时候我们都需要采取工伤取证的方式来享受工伤待遇。那么如正确地去工伤认定劳动局取证呢?下面看看我们的总结吧。一、工伤认定由哪个部门来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


·劳动合同法不用支付金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员工因某些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个独立的个体,但并不是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的,那么劳动合同法不用支付金经济补偿金的这类情况有没有具体的说明呢?哪些是劳动者应该享有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终止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1、劳动合同期满,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绝的; 2、自...


·一、使用童工派出所受理吗?
    一、使用童工派出所受理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于二00二年十月一日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规定,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


·工伤轻伤害赔偿多少钱由什么确定?
    工伤轻伤害赔偿多少钱由什么确定? 一、工伤轻伤害赔偿多少钱由什么确定? 工伤轻伤害赔偿多少钱由鉴定鉴定之后的伤残等级确定,轻微工伤是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没有医疗依赖和生活自理障碍,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工伤医疗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是什么?作用有哪些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是什么?作用有哪些?一、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是什么?作用有哪些? 1、投资估算阶段管理的重要性 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对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的控制具有纵揽全局的决定性作用。在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项目的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建设工程造价以及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有着决定性的影响。特别是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建设地点的选择、工艺的评选、设备选用等,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据有...


·工伤鉴定细则九级准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在提供劳务工程中遭受工伤,经过漫长的鉴定结论等待期,结果是工伤鉴定细则九级,拿到这一鉴定意见书,很多人都不知所措,工伤鉴定细则九级准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跟随我们读了这表文章,你就知道该怎么主张自己的权利了。 一、工伤鉴定细则九级的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 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不用赔偿金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


·劳动合同到期哺乳期是否顺延
    劳动合同到期哺乳期是否顺延劳动合同顺延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时,一些特定的情形必须顺延劳动合同,像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第45条的规定,若是女职工尚在哺乳期内,但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了,这种情况下出于对女职工的保护,需要顺延该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期限,一直到哺乳期消失时终止。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怎么写?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怎么写? 现在很多年轻人买房都选择毛坯房,这样可以自己找装修公司设计施工,形成自己的装修风格。家庭装修涉及到主辅材的选购、施工等,往往周期在半年左右。为了确保自身利益得到保护,业主应该和装修公司签订一份合同。那么,家庭装修施工合同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详细了解下。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 业主(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某某装修公司(简称...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吗,如何认定?
    企业在招聘的时候应该要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可是不少企业特意不签署劳动合同,让劳动者在有以外的时候公司可以拒绝对此承担责任。可是双方的确存在劳动关系,法律也是承认的。那么下面我们来看看,企业与员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吗,如何认定? 一、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吗? 1、首先,已经存在劳动行为。劳动关系的对象指向的是劳动行为,该行为的形成、存在以及终结是形成劳动关系的重要标准。只有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


·上海加盟店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上海加盟店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一般来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