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 最新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 一、最新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
·犯罪分子非法集资判多少年? 犯罪分子非法集资判多少年?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具体情况非法...
·怎么样才会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国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颁布了一系列关于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建立起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就是对这一制度的侵犯;同时,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无疑会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造成很大威胁,因而,这种行为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利。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
·江苏盗窃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各地都有盗窃的行为,在公车上,在马路上,甚至有人入室进行盗窃,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相关的规定,不同地区在法律上的处罚量刑略有不同,关于刑期的多寡也有不同的情况,那么江苏盗窃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江苏盗窃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1、根据盗窃数额和相关情节,在下列对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1)入户盗窃、多次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量刑起...
·写消防责任事故罪辩护意见需要注意什么 写消防责任事故罪辩护意见需要注意什么 一、写消防责任事故罪辩护意见需要注意什么 消防责任事故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对于被告人可以因积极的承担错误而减轻处罚,讲诉案件的事情经过,用证据来证明自己并非故意的情为等。因为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所以要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可以免除刑事责任。 二、消防责任事故罪立案...
·定罪与量刑如何划定标准 定罪与量刑如何划定标准?(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二、量刑的原则有哪些?(一)以犯罪事实为根据要全面贯彻这一原则,就必须做到如下儿点:1、全面掌握犯罪情节。这里的犯罪情节,是指不具有犯罪构成事...
·在缓刑期间注意什么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多长 在缓刑期间注意什么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多长罪犯在被判缓刑的时候,应该是值得高兴的事情,毕竟此时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但此时暂缓执行的仅仅是主刑,对于附加刑而言也是需要被执行的。而在缓刑期间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在缓刑期间注意什么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的考验期限是多长?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问。缓刑是对所判处的刑罚有条件的不执行,...
·虚假诉讼罪是刑事案件吗 虚假诉讼罪是刑事案件吗虚假诉讼罪是属于刑事案件的,虚假诉讼罪的入罪条件是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检察机关不仅要证明被告人实施了“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的行为,还要证明被告人实施上述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如果是为了谋取正当利益而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即使严重妨害司法秩序,亦不符合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怎么处罚?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怎么处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
·死刑缓刑在哪里执行 死缓执行期满如何处理 死刑缓刑其实也就是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可以说是给罪犯一个机会,只要其在死缓期间没有故意犯罪,那两年缓刑期限届满之后就会进行减刑,这样就不用被执行死刑了。那法律中规定死刑缓刑在哪里执行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死刑缓刑在哪里执行 死缓一般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判决生效后将案犯转交同级(市级)司法局管辖的监狱执行。 二、死缓的执行方式是怎样 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
·醉驾拘役3个月单位能开除吗? 一、醉驾拘役3个月单位能开除吗? 公司可以开除的。因醉驾而被判刑的,属于因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法复议时间? 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最为重要的行政部门,它不仅是人民政府最为重要的机关部门,也负责刑事侦查,是人民政府中最为公正,最具有权威性的机关部门,同时也管理着刑事诉讼,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法复议时间总的来说是指公安机关从事行使诉讼法时所涉及的复议时间,是一段期限。我们所熟知的派出所,也是属于公安机关一部分,我们今天所要涉及到的,便是关于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法复议时间? 第八条 申请刑事复议、复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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