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顺德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顺德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根据2016年顺德区常住居民、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2017年顺德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计算基础如下:

在顺德,社会抚养费具体怎么收?

城镇居民:

超生1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征收137844元;

本人2016年实际收入高于45948元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1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超生2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1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农村居民:

超生1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征收 87849元;

本人2016年实际收入高于29283元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1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超生2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1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的:

第1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

第2胎子女,城镇居民征收 91896 元,农村居民征收58566元;

第3胎以上子女的,城镇居民征收183792元,农村居民征收 117132 元。

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

第1个子女,城镇居民征收275688元,农村居民征收175698元 。

第2个子女,城镇居民征收413532元,农村居民征收263547元。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生育时仍未补办审批手续的:

城镇居民征收 919 元,农村居民征收 586 元。

实施时间:

以上征收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上海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与规定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

(二)系农村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纯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按其实际年纯收入的三倍征收。

二、广东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与规定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北京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与规定

《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根据不同情节,社会抚养费按照下列标准征收。

(一)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

(二)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倍征收;

(四)对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当事人,女方生育时不满28周岁或者距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间隔不满4年的,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五分之一征收。
首先在这里给您将顺德社会抚养费用征收的具体标准都给您介绍了一下,当然这个抚养费用的确定,他还是需要根据具体超生的数量来进行判断的,广东的社会抚养费用也给您介绍了一下。




相关内容:

·如何打离婚官司
    如何打离婚官司 起诉离婚前应该了解并且准备以下情况、以及证据材料: (一)对方基本情况: 1、对方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具体住址; 2、对方的弱点是什么,对此事件,有无具体的担心; 3、对方在生活中是否有什么劣习,如吸毒等。 (二)感情破裂清单: 1、认识时间及方式; 2、结婚时间; 3、结婚地点; 4、婚后感情情况如何,有无具体事件,如第三者等; 5、离婚的原因; 6、双...


·中国人在外国结婚需要哪些程序和材料
    中国人在外国结婚会存在什么问题呢?这种为涉外婚姻,也就不能直接适用婚姻缔结地法。这个问题,法律没有直接给予回答。中国法律是否承认其效力?在下文中就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解答。 一、出国结婚申请程序 1、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即可到市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出国申请表格。 2、按规定填写出国申请表格,准备申请出国所需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户籍证件,以及本人近期五张正面免冠照片,...


·2023年新婚姻法里再婚孩子的规定是什么?
    2023年新婚姻法里再婚孩子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一、《民法典》里再婚孩子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里再婚孩子的规定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再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同时,在《民法典》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


·娃儿抚养权的判决标准是什么?
    娃儿抚养权的判决标准是什么?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当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较为详细地规定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孩子...


·重婚和同居的区别是什么?
    现实中,不少人认为只要男女有同居行为,那么就会构成重婚。其实在法律上面,重婚和同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当然具体的构成也是不同的。那到底重婚和同居的区别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重婚和同居的区别 同居不等于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称为饼居。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修正后的婚姻法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而新增加的禁...


·婚后分居三年是否自动离婚?
    婚后分居三年是否自动离婚?婚后分居三年是不会自动离婚的,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的一个条件,只要能够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离婚只有两个途径:1、登记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2、如果双方在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三个问题中有一个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起诉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起诉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


·起诉追加抚养费被驳回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孩子的抚养权是在离婚中首要的问题,在诉讼离婚中,如果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能解决是不能判决离婚的。离婚后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不是完全没有抚养责任的,也要定期的支付抚养费,由此也牵扯出了一系列问题。接下来,我们来给您讲解一下起诉追加抚养费被驳回的问题。 一、起诉追加抚养费被驳回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从法律上讲,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


·根据法律规定批捕了会通知家属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批捕了会通知家属吗?根据法律规定批捕了会通知家属,公安机关在逮捕后的24个小时之内会通知家属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由于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因此要是夫妻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就需要就只能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才行。不过此时就有可能出现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那要是现实中遇到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才好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答案就很明了了,一方不同意能离婚,离婚方式采用诉讼离婚的形式,要求离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一、法院调解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


·导致婚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婚姻的终止不等同于婚姻无效或婚姻的撤销。在终止婚姻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前,该婚姻是合法有效的。依法确认婚姻无效或予以撤销的,则是违法的、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结合。那么您知道导致婚姻终止的情形都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导致婚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1)配偶死亡的法律事实。以配偶的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为婚姻终止的原因。 《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


·离婚做婚内财产公证是否有效
    离婚做婚内财产公证是否有效 离婚做婚内财产公证是无效的,公证是多此一举的鉴于时间有限公证到你名下必须你们夫妻协商一致,离婚时按照协议执行,且不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二、婚内财产公证的费用 由于各地市的规定不一,费用多少,如何计算也没有明确的答案。婚后财产公证具体的费用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公证处,不过费用一般也不会很高,大概在200到400之间。如:河南省内,郑州市及其他地市都是300元。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