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最新婚姻法一方举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婚姻法中规定了婚姻是自由的,婚姻法遵守婚姻自由的原则,任何人在双方的夫妻关系之间不可以强行的插足,就比如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的插足家庭的小三,这些行为人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那么关于最新婚姻法一方举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最新婚姻法一方举债

男女双方在离婚诉讼中或者在离婚诉讼后,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需要双方共同偿还,一直是实践中的一个难题,司法实践中,关于这个举证责任其实是非常关键的,夫妻一方,举债极有可能是为了逃避债务,与夫妻另一方恶意串通,将夫妻共同债务伪造或者推为夫妻个人债务也有可能,或者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虚构债务或恶意举债,也就是说,举债方极有可能与第三人一起,虚构债务逃避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有可能与其配偶一同试图逃避债务。正因为举债人心态的反复无常,如果把夫妻一方的举债,一律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则难以排除举债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虚构债务或恶意举债的可能,但是,如果对一方的举债,在举债方不能证明为夫妻共同债务时,认定为举债一方的个人债务,则又难以排除举债方与另一方恶意串通,规避共同债务的可能。

所以,根据经验法则,当事人只能对积极事实进行举证证明,无法对消极事实进行举证证明,也就是说只能由主张举债实施存在或举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一方负举证责任,主张举证事实不存在,没有用于共同生活。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最新婚姻法一方举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就在前段时间,我们的婚姻法出台了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主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容,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有很多一方借钱的行为,但是对方不知情的情况,有些可能是债款数额巨大,所以共同承担非常有压力,新解释对于这方面做出了改变。




相关内容:

·并购重组公募债券是什么意思,它的相关规定又是什么
    并购重组公募债券是什么意思,它的相关规定又是什么 (一)并购重组 并购重组是搞活企业、盘活国企资产的重要途径。现阶段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多采用现金收购或股权收购支付方式。随着并购数量的剧增和并购金额的增大,已有的并购融资方式已远远不足,拓宽新的企业并购融资渠道是推进国企改革的关键之一。 (二)公募债券 公募债券是指按法定手续,经证券主管机构批准在市场上公开发行的债券。这种债券的认购者可以是社会上...


·贷款银行中断诉讼时效的方式是怎样的
    贷款银行中断诉讼时效的方式是怎样的1、起诉是最基本的中断诉讼时效的方式。起诉时,既要选对起诉时机,又要注重诉讼效益。在实践中,为节约费用,有的银行曾探索过起诉后不交费让法院裁定撤诉的方式中断时效,现最高院已用答复的形式明确这种方法不能中断时效,只有诉状送达对方当事人才能中断诉讼时效。2、向借款人发催收逾期贷款通知书和“会计结算对账单”。这种方式是效力较强的中断时效方式。3、 申请支付令。“支付令”...


·企业转让债权债务处理的规定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是,如果企业因为经营不善或者是合作的关系,会进行公司转让,公司转让的时候肯定会涉及到一些形式上的变更,比如说住所,经营范围或者法人代表等方面都需要进行变更的,当然这也会影响到企业的债权债务很多人想了解。企业转让债权债务处理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公司形式上的变更 公司形式上的变更包括有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方面的变更。依据《公司法》、《工商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


·离婚夫妻债务如何承担?
    离婚夫妻债务如何承担(一)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共同生活,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职务及其家庭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具体包括:为夫妻、家庭共同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为一方或者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履...


·老板欠钱有欠条不还钱怎么办
    老板欠钱有欠条不还钱怎么办?1、和解。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通过协商得出解决债务问题的方式,最好可以签订还款协议等协议书,根据双方约定的方式来履行债务。也可以是在第三人的调和和见证下签订和解协议。2、调解。调解也是一种能解决问题的方法,调解与和解都是双方协商解决问题的方式,但调解是在独立的第三方的支持或者是见证下进行调解的方式,法院或者是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主...


·网贷没还还可以贷款吗,贷款逾期有哪些
    网贷没还还可以贷款吗,贷款逾期有哪些误区? 一、网贷没还还可以贷款吗 虽然网贷没还后果严重,但普遍人认为,只要产生一次贷款,那么以后就再也无法贷到款了。其实,贷款没还虽然会产生不好的影响,但并不是只有一次,自己从此以后就会被打入冷宫。通常银行会有一定的宽容度,即我们常说的“连三累六”,只要不超过连续三次没还或是累计六次没还,一般来说,这次贷款虽然没还,但是银行仍然会受理你另一个的贷款申请。 二...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怎么讨债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怎么讨债 一、债务人失踪债权人怎么讨债 1、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2、债权人在...


·法律规定企业恶意逃债怎么办?
    法律规定企业恶意逃债怎么办? 一、法律规定企业恶意逃债怎么办? 1、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清算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出现解散事由的,应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自行进行清算、 如果逾期不清算,或者虽成立了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者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清算。 2、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1)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


·贸易合同中的索赔条款如何利用?
    贸易合同中的索赔条款如何利用? 一、索赔期限 索赔须在准据法规定的期限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作出,逾期则可以被认为是受损害人放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违约方亦有权依据对方逾期未提出赔偿损失请求的事实拒绝其过后提出的任何请求。 二、索赔依据 该依据须有两个。即事实上的依据和法律上的依据.所谓事实上的依据就是指当事人在提出索赔请求时须提供对方违约的证据,此证据须是确凿有效,一般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所谓...


·什么样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什么样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婚后双方共同来进行借款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


·借条到期重新写借条是否合法?
    借条到期重新写借条是否合法?如果借贷双方协商一致,重新写借条是可以的,这对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比较有利。这样重新换了借条之后,原来的诉讼时效就会中断,诉讼时效就应该从重新写借条的日期算起。债务人也可以有一个新的资金安排。在重新出具欠条时注意一下内容:第一,双方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情况;第二,债务产生的原因,时间;第三,写明该借条是后来补充的借条。借条到期续签范本甲方???????? (身份证号:????...


·《公司法》关联方借款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关联方借款有什么规定 一、《公司法》关联方借款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是附属公司与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占有权益、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关联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主要指上市公司的发起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