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50年后的处理依据是什么


规范土地资源的市场化运作,我国的监管体制其实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的,因为现在有一些对土地资源的管理方法也是在逐步发展过程当中总结出来的。例如,土地使用年限的时间也进行了统一的约束,这一点您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都会清楚的看到的。那么,土地使用年限到期50年后的处理依据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年限到期50年后的处理依据是什么?

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其实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国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类型包括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这里所说的40年、50年和70年是指开发商拿地之后开始计算的40年、50年和70年。

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而这里面耽误的两三年或者十几年都是包含在商品房使用年限的40年、50年和70年里的。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呢?关于此问题,目前还没有执行的实例。《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因此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之后续期的问题不用担心,但是,目前尚无关于续期的细则,是免费续期还是收费续期,收费标准是什么,都没有定论。而商业用地届满之后的续期,则无明确的规定。

二、其他相关法律知识

综合用地房屋建筑产权年限是50年,50年产权住宅,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土地规划用途与开发用途并不完全一致的情况,用40或者50年产权的公建用途土地开发住宅物业只是其中的一种,在房地产市场上,还存在着其他的类似情况,例如工业用途土地开发办公物业,70年居住用途土地开发办公物业等等。

使用年限是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来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行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因为,土地使用年限到期50年后的处理这涉及到很多的问题的,其中有一点就是国家不可能也没办法就强行的把土地收回,所以国家对土地使用年限尽管有了一个比较不错的开头的管理,但是对于到期以后目前是没有相关的实施细则的,各地的收费标准,续期的问题在监管方法上也是参差不齐的。




相关内容:

·农民的土地确权,确权了有何好处?
    农民的土地确权,确权了有何好处? 农村土地确权已经快接近尾声,但是许多人还高不明白为什么要确权,农民土地确权了有何好处? 在当前的农村土地改革中,土地的增值趋势是显而易见的,不少人想从中分到一杯羹都没有办法,而对于有地农民来讲,只需要现在把土地确权工作做好了,今后的这些土地福利就可以直接享受到,又何乐而不为呢? 具体来讲,土地确权之后,农民可以享受许多好处,比如: 1.土地抵押贷款有了凭证...


·租地建房合同到期后房产归谁
    租地建房合同到期后房产归谁一、租地建房合同到期后房产归谁永久建筑可以办理产权证,租用土地到期,土地上的建筑物归出租人所有。租地盖的房不能办理房产证,原因如下:1、 在租赁的土地上面即使盖了房子办理产权证也不是承租人的,因为我国的土地政策是地上物属于地主,而且盖房子还必须获得地主的同意,一般如果在租赁合同注明新增的地上物在终止租赁关系以后应该获得补偿就比较合理了。2、《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


·最新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华东街道:八家子管理委员会、华东管理委员会;四合镇:六家子管理委员会、九营子村、巩家洼子村、东洼子村、河东村、河西村、黄家沟村、拉拉屯村、碱巴拉荒村、下洼子村、新地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58000元/亩;建设用地:58000元/亩;未利用地:464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转让土地使用权预缴税款么?
    转让土地使用权预缴税款么?按照规定,通过出让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在不使用土地的时候可以将其转让,这样一来,也可以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土地使用权是一项重要物权,转让双方需要各自承担一些税费,包括契税、增值税和印花税等。那么转让土地使用权预缴税款么?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预缴税款么? 1、营业税: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


·如何征地拆迁才是符合要求的
    如何征地拆迁才是符合要求的一、经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范围 会商相关部门制定最终征地拆迁范围。(此项工作由拆迁部门负责) 二、征地前期摸底调查 (一)经研究确定拆迁范围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下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同时,拆迁人应告知公安、工商、房管、国土及其它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居民户口迁入、分户,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房屋出租、交换、抵押,水、电、气、电视、通讯线路安装等手续(...


·房地产开发资质要多少钱?
    符合相应的资质标准的企业可以进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申请,由于各项流程审查要求较高,所以许多企业会寻求房地产开发资质代办公司的帮助,那么在申请过程中,房地产开发资质要多少钱?都会涉及到哪些方面的费用? 一、 房地产开发资质费用分类 1、人员费用 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办理,需要企业配备房地产相关专业的人员,并且人员数量和专业满足要求。如果企业自身的人员不足,就需要去招聘这些人员,进而付出一笔招聘费用。此...


·征地补偿款配偶有权力分割吗?
    征地补偿款配偶有权力分割吗?征地补偿款配偶有权力分割,但是必须要经过夫妻双方协商之后才有权利进行分割,如果说婚后取得的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必须要经过对方同意,如果是婚前取得的,那么属于个人财产,无需经过对方同意,征地补偿款一般来说是对农民自有土地的一种赔偿,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农村夫妻离婚,不能分割这笔财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应当足额支付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费...


·个人的征地补偿款是收入吗
    个人的征地补偿款是收入吗我国在脱离以前的旧社会后都知道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也就是集体所有制土地,但是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国家在需要对土地进行征用的时候是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也会对原使用土地者给与一定的补偿,那么个人的征地补偿款是收入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征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 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是指土地...


·长沙土地使用权时间,转让条件
    长沙土地使用权时间,转让条件 长沙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 由于商品房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买房人所取得的只是房屋以及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 (支付的房价实际上就包括了二者),所以土地使用权能用多长时间就关系到购买人的切身利益。法律对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的用途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即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按照...


·土地政策的制定原则是什么
    土地政策的制定原则是什么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资料,尤其是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来讲,合理的利用好土地,能够为几代人造福。对此,我国也在适应时代的发展,制定了一些土地方面的政策。那么您是否知道我国制定土地政策的原则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 一、土地政策的制定原则是什么 1.目标明确:土地政策是为土地管理过程指明方向和提供依据,其目标既要与土地管理的目标对应,又要具体、明确。 2.全面、...


·外地人能在本地起诉离婚吗?
    在离婚之前,有很多夫妻可能处于异地生活的状态。这时候,如果夫妻一方想要异地起诉离婚的话,就肯定会遇到法院管辖权的问题,不少人在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下面我们就将这一问题,详细的为您分析解答,外地人能在本地起诉离婚吗?请往下阅读了解。 一、外地人能在本地起诉离婚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外地人是可以在本地起诉离婚的。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


·鱼塘征收补偿标准以及征地补偿标准
    鱼塘征收补偿标准以及征地补偿标准 随着社会发展和国家的发达,城市用地逐渐扩大,许多郊区以及农村都被占用,在占用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征收鱼塘,鱼塘征收的补偿标准和土地征收标准有所不同,那么,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为您解答疑惑。 一、鱼塘征收补偿标准 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