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规范 ?近几年,建筑工程施工问题频发,使得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规范

?近几年,建筑工程施工问题频发,使得您意识到加强建筑工程监理的重要性,它能够促进我国建筑开发业健康发展,减少建筑工程施工问题,建造出合格的建筑物。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规范都包含了哪些?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规范 ?

一、总 则 ?


1、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4、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5、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6、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一)一般规定

1、 监理规划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

2、 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二)监理规划

1、 监理规划可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2、 监理规划编审应遵循下列程序: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2)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3、 监理规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3)监理工作依据。

(4)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5)监理工作制度。

(6)工程质量控制。

(7)工程造价控制。

(8) 工程进度控制。

(9)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0 )合同与信息管理。

(11 )组织协调。

(12 )监理工作设施。

4、 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并应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三、监理实施细则

1、对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 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应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3、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依据下列资料:

(1)监理规划。

(2)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设计文件。

(3)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专业工程特点。

(2 )监理工作流程。

(3 )监理工作要点。

(4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5、开工条件控制

承包人应在建筑工程开工前28d向监理人提交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措施计划,报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包括: ?


① 施工设备的配备。

② 场地供排水措施。

③ 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

④工程施工程序和方法。

⑤ 消防措施。

⑥施工进度计划。

6、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审查

承包人应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质量检验和测量工程师;建立满足工程质量检测需要的现场试验室;建立班组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检”制;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人审查。

7、质量检查与验收

(1)砌筑前进行对测量放样成果和建基面、预埋件质量的检查和验收。砌筑过程中,对各项材料和砌筑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

(2)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砂浆强度、砖砌体上下错缝、砖砌体接槎处应灰浆密实、预埋拉结筋的留置、砖砌体尺寸、位置等。

(3)完工验收。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第52条的规定,向监理人申请完工验收,并按规定提交完工资料。

8、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


综上所述,上述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规范,主要包括了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例如规定了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让施工单位对监理事项有一个了解,有利于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
相关内容:

·新员工入职协议合同书的范本是什么?
    劳动合同是一项劳动者维护自己合法劳动权益的有限保障制度,有了劳动合同我们在解决劳动权益的问题时,我们就有有效解决问题的条件。所以,一份正确的劳动合同的签订对劳动者自身劳动权益的保护有很好的作用。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新员工入职协议合同书的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新员工入职协议合同书的范本是什么? 用工合同协议书 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根据有...


·建筑工程纠纷案件有几种形式?
    建筑工程纠纷案件有几种形式? 一、建筑工程纠纷案件有几种形式?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 2、关于违法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3、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4、建筑材料品质之争引起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5、拖欠质保金纠纷。 6、合同无效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7、因延误工期发生的工程款拖欠纠纷。 8、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二、建筑...


·工程质量官司如何打,如何管理好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官司如何打,如何管理好工程质量掌握打官司的技巧,对处理工程质量纠纷有非常大的作用,而且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成本,但是很多人对此并不清楚,那么工程质量官司如何打?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程质量官司如何打? (一)立案 工程质量纠纷在立案阶段,需要审查的除了《民事诉讼法》上规定的立案条件外,就案由、管辖等方面需要特别重视和加强审查。合同立案的审查...


·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非法招用童工如何处罚?
    实践中,我们经常听说某些黑心老板非法招用童工。这里,需要对童工和未成年工做出一个区分。其中,我国是允许单位招录未成年工,但却禁止招录童工。那么这里的童工规定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童工。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


·工伤认定时效性规定有哪些?
    工伤认定时效性规定有哪些?受伤后初次进行工伤认定、对结果不服需要行政复议和进行工伤鉴定的期限都是有规定的。劳动者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办理。工伤认定和行政复议的申请可由劳动者本人、亲属和劳动者所属单位提起,有异议或受阻碍的,可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写在认定书上。 一、工伤认定时间的规定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


·在出现工伤之后,如果因为是否属于工伤或者是伤残的程度出现纠纷
    在出现工伤之后,如果因为是否属于工伤或者是伤残的程度出现纠纷,不能很好地进行工伤赔偿的时候。往往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在诉讼之前,需要进行工商的司法鉴定,其中鉴定是有一定的流程的,而且需要的材料也比较多,所以工伤司法鉴定具体该怎么办理,下面就让我们带你看看。 (一)工伤办理许可条件: 1、有合法的用工主体; 2、与用工主体存在劳动关系 (二)到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咨询。索取“工伤认定申...


·煤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煤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煤矿开采在我国属于经济发展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可是,对于开采煤矿的劳动者来说,所面临的工作环境是比较特殊的,因此,针对煤矿的工程质量是需要绝对合格的。过去,因为煤矿开采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另劳动者的生命遭受了极大的挑战。所以,国家已经加强了煤矿工程质量验收,以下是对煤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的详细介绍。 煤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1、总则 (1)为了加强煤矿井巷...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建设、设计单位等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可能涉嫌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本罪的成立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为必须具备的条件,如果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则不是犯罪。另外,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单位,个人不构成本罪。那么,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来为你作介绍。 一、什么叫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


·鉴定为工伤后的待遇是多少?
    鉴定为工伤后的待遇是多少? 先到劳动部门认定工伤,然后进行工伤等级鉴定,按鉴定等级享受工伤待遇。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


·没有工作抚养费判多少怎么判
    一、没有工作抚养费判多少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工地工伤伤残鉴定10级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地工伤伤残鉴定10级怎么赔偿? 一、工地工伤伤残鉴定10级怎么赔偿 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主要的补偿是: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


·职工工伤不认定工资怎么发
    职工工伤不认定工资怎么发?没有做工伤认定之前一般都会停发工资的。工伤认定中,从法律上讲,只够受伤性质尚未确认,工资待遇也就无法确定。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有是否属于工伤的基本判断,可在此基础上协商工资暂行支付标准,也可以有职工暂借生活费,待工伤认定后按认定结论进行工资结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