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现在经济飞速发展,很多城市从原先的农村逐步成为了一个城市,所以很多建筑相继也建设出来。那么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工程建设,一般都是用于人们生产生活使用的,所以如果质量存在问题就会有很多人会受到影响,所以质量检验和评定势在必行。


一、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


内容简介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优质核心课程改革教材。选取一个真实工程为贯穿项目,按施工和质量验收顺序设计了五个学习情境,分别是:地基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屋面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与评定。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适用于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生学材,也可用作相关技术人员的参考用书。


编辑推荐编辑《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优质核心课程改革教材之一。


目录编辑学习情境一 地基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


任务一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准备


任务二 土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任务三 桩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学习情境二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


任务一 砌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任务二 混凝土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任务三 钢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学习情境三 屋面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


任务一 柔性防水屋面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任务二 刚性防水屋面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学习情境四 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


任务一 抹灰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任务二 门窗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任务三 饰面板(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任务四 涂饰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学习情境五 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与评定


任务一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与备案


任务二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二、制度保证


1、端正经营思想,切实做到“六不准”:


1) 没有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设计不准施工;


2) 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配件,未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和业主批准,不准采购;


3) 材料、配件无合格证和材料不按规定检验或复检不合格的,不准使用(由业主下属的材料部门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品或无合格证者,除不准使用外,还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4) 上道工序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准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5) 各类综合管道(含其保温)、设备安装前,未试做或制样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者,不准进行施工;


6) 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特殊工作人员未经培训并取得上岗证者,不准上岗。


2、坚持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坚持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其具体要求是:对不合格的工序、工件必须坚持返工;质量不合格的工件,不准上报工作量,同时对不合格工序、工件不准转入下道工序。


3、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


项目经理部和各设备制作厂及二级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是所承包工程的第一责任人。设备制作厂经理对承建的制作工程质量负责,工长对部件加工质量负责,班组长对加工工序质量负责。


管理措施


1、施工前进行质量策划


坚持质量目标管理,工程施工前各专业项目部确定本单位施工项目的质量目标及要求,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项目质量计划;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关键工序、特殊工序的施工作业设计的编制和审定工作。


2、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指导施工


所有工程实体施工、验评严格按照国家和主管部门及设备供应商所颁发的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工作。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质量的检测以及验收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质量有问题就会使得在这个建筑上生活的人们的安全受到威胁,并且二次维修也是一件非常没有效率,且浪费资源的行为。




相关内容:

·一、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的情况有哪些?
    一、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的情况有哪些 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


·租售同权首先在广州市开始实行,此政策给广大市民特别是外来务工
    租售同权首先在广州市开始实行,此政策给广大市民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和有子女的外来者提供了不少便利。他们无需购房即可让子女于居住地区就近入学,在大部分人还为子女教育问题奔波的时代,租售同权会带动人口迁移。另外公积金也可提取更多数额,租房市场也能蓬勃发展。深圳租售同权6年以内会实行吗?以下是相关分析:一、深圳租售同权6年内会实行吗?深圳租售同权的实行时间需要根据官方发布的通知来确定,具体可以关注深圳市政...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怎么投诉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怎么投诉?1、首先劳动者应先固定证据,收集好自己确实出勤上班活在家上班的证据,如工作记录、打卡考勤记录、公司通知等等。2、向劳动局和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3、投诉未果的情况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二、疫情期间公司恶意拖欠工资的仲裁流程是什么?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


·连续工作满十年能辞退吗 连续工作满十年能辞退吗
    连续工作满十年能辞退吗 连续工作满十年能辞退吗 1、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在现代社会当中,企业通常会注重雇用员工稳定性,通常员工为求安定,也会长时间在同一单位进行劳动。为避免企业无理由随意开除员工,因此权利劳动合同尤为重要。合同法作为劳务关系的法律依据规定劳动者在同一工作单位工作时长超过十年的,应该受到相关法律保护,与被雇用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若用人单位在劳动者...


·企业意外工伤事故处理办法
    具体的方法是,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可申请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


·兼职工伤待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兼职工伤待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兼职是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的,因为兼职和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不能认定工伤,劳动关系条件下才存在工伤。劳务关系中受伤的话,民事案由规定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通过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解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


·建筑工程索赔条件包含哪些
    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2、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一、在职工伤死亡保险待遇是什么?
    一、在职工伤死亡保险待遇是什么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


·一、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影响有什么?
    一、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影响有什么? 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影响主要是原来的公司可能会继续给你交保险,但对你下一份工作是非常有影响的: 1.若你进了下一份工作,你的社保需要由下一个单位负责; 2.未解除劳动合同,下一个单位可能不会和你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对未来事业有影响。 扩展资料: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


·门窗工程和抹灰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包括哪些?
    门窗工程和抹灰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众所周知的是,工程都需要进行验收,这是因为验收会让整个工程完成的更加圆满,会让当事人对于这个工程更加的放心。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在装修房子的时候需要承包门窗等工程,那么,在我国门窗工程和抹灰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 一般规定 1、 本章适用于木门窗制作与安装金属门窗安装塑料门窗...


·工伤认定多长时间认定结果
    可以说工伤认定的结果对事故的处理是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如果做出的结果表明并不构成工伤,那之后也就不能按照工伤事故来作出处理了。于是,很多人在受理了认定申请之后就想要知道工伤认定多长时间认定结果。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工伤认定多长时间认定结果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持刀伤人后找不到作案工具可以定罪吗?
    持刀伤人后找不到作案工具可以定罪吗? 一、持刀伤人后找不到作案工具可以定罪吗? 可以定罪,找不到作案工作的情况下,还可以应当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 (六)被告...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