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伤保险待遇月平均工资怎么计算?

工伤保险待遇月平均工资怎么计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

(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三)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各省、直辖市的地方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如北京市、山东省)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如河北省)进行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延长,统一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二、工伤职工能要求哪些赔偿?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有关工伤保险待遇月平均工资怎么计算的这个问题我们就给您介绍这么多了,当然一般是参考全年的月平均工资的,没有满一年的话就按照实际工作的月份,按照这几个月份的平均工资来赔偿,情况特殊的可能是还没有来得及确认原工资的额度,那只能按照上年度职工的月工资的60%来赔偿了。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自愿加班有没有加班工资?
    自愿加班有没有加班工资?一、自愿加班有没有加班工资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


·无法举证劳动关系怎么办,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纠纷,劳动者向仲裁庭申请仲裁时,首先要做的就是要证明自己与该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是要想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并不是那么简单的,这就需要进行举证才行,那如果劳动者无法举证劳动关系怎么办呢,会有哪些后果呢? 一、无法举证劳动关系该怎么办?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无法举证劳动关系,那就可能需要承担败诉的结果。 二、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腰间盘膨出工伤认定为几级?
    腰间盘膨出工伤认定为几级? 一、腰间盘膨出工伤认定为几级? 1、腰间盘突出应该算作患职业病,能够认定为工伤。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按照工伤等级认定,能够认定为十级工伤。 2、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到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


·员工被行政拘留能辞退吗
    员工被行政拘留能辞退吗 一、员工被行政拘留能辞退吗 被行政拘留并非过失性解除的法定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


·农民工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应该怎么办?
    1、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2、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应...


·工程结算书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结算书包括哪些内容? ?一、工程结算书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结算书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编制的格式,工程结算书、竣工图、施工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单、以及国家相应的工程结算文件。 工程结算书内容: 第一部分:结算书的封面页,记明发包单位名称、工程项目、建筑面积、结算造价、编制单位等。 第二部分:建筑安装工程结算表,包括单位工程项目、建筑面积、预算直接费、本年工程结算造价、上年工程结算造价、总...


·签了20年的劳动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签了20年的劳动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根据合同规定来进行认定,《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约定作了严格的限制,除了像上述劳动者接受过单位提供的专业技术培训,或者有竞业限制的协议外,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径自约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期限的违约金责任,约定无效,劳动者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必须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工程承包简易合同范本怎么写?
    工程承包简易合同范本怎么写? 生活中一些企业在开发一项工程时并不直接参与开发建设,而是将工程承包给其他开发商来进行建设,因此双方在这一过程中会签订一份工程承包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一些有关工程的重要事项,“共同开发”好这一工程,使双方互利共赢。那么工程承包简易合同范本是怎么写的?下面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合同编号: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


·私人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私人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私人老板不发工资属于违法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支付并给予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


·被炒鱿鱼了工资怎么算
    被炒鱿鱼了工资怎么算 离职交接工作时应当同时结算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被辞退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员工被公司辞退到底应该获得多少经济补偿一直是广大人事部门和劳动者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这...


·劳动合同培训费用违约金最多是多少
    劳动合同培训费用违约金最多是多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器,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


·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混凝土工程非常重要,属于基础工程,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后期工程能否顺利展开。建设方会在混凝土工程结束后,组织监理机构对其进行质量验收,那么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总结归纳的有关资料,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1、混凝土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