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技术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第七条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八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一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乙方应遵守如下规定:乙方应每天按正常上班时间到甲方报到。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福州市劳动合同如何书写,随着劳动法的普及,有越来越多的劳动者知道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有这样,才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关系,也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相关内容: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要社保么?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要社保么? 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和职工就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


·企业倒闭,员工补偿
    企业倒闭,员工补偿 一、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 第48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脚趾骨折工伤赔多少钱?
    在工作中特别是工人工作在工地很容易出现身体伤害,也就是工伤事故。工伤事故将会给当事人带来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经济上的巨大损失,个人承担不起高额的费用。因此对于工伤有严格的规定,那脚趾骨折工伤赔多少钱?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工伤事故赔偿 (一)根据损伤原因划分,工伤事故类型可以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


·工程款到挂靠公司了不给钱怎么办
    工程款到挂靠公司了不给钱怎么办一、工程款到挂靠公司了不给钱怎么办?按程序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工程款只能通过中标单位的帐户结算。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到法院起诉解决。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二、挂靠公司的规定挂靠公司是指依附于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一般理解为单位或个人利用其他单位的名...


·建筑工程中介合同中收取中介费会否合理
    建筑工程中介合同中收取中介费会否合理 一、建筑工程中介合同中收取中介费会否合理 (一)按《民法典》建设工程中介费不合法。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不能进行居间服务。《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居间报酬的请求权以促成合...


·工程质量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工程质量的影响因素有哪些?时代发展越来越快,越来越多的建筑拔地而起,面对这样的高楼大厦,人们关注的不止它给这座城市添加了一分繁荣,关注的可能还有更实用性的东西,比如说它的质量方面,质量方面决定的是它的寿命,也是人们使用它的时间长短。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工程质量的影响因素有哪些呢?影响工程的因素很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即人(Man)、材料(Material)、机械(Machine)、方法(Met...


·什么叫童工和未成年工?
    公司或者企业想要发展壮大,必然要以足够的员工作为基础,但企业在招收员工和安排工作的时候却有诸多注意事项,招收童工和未成年工就是企业需要注意的一个重要事项,那么什么叫童工和未成年工呢?顾名思义,他们与正常的成年工人肯定也有不同,对于招收他们的法律后果,我们应该要有一个简单的了解。一、童工依照中国《劳动合同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


·虽然我们国家对于工伤鉴定有一些相关的标准以及规定
    虽然我们国家对于工伤鉴定有一些相关的标准以及规定,那么有些人可能不太清楚,对于伤到什么样的情形,被认定为工伤,对于伤到什么程度算工伤?根据相关的条例规定,职工主要是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内受伤,就被认定为工伤。一起来往下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


·劳动仲裁工伤认定拒绝农民工怎么办
    农民工属于社会生活当中的最底层劳动力,往往付出的劳动是非常辛苦的,但是得到的回报却是非常的薄弱的。而且目前我国社会上的现实问题,就是您对于农民工多多少少都是存在歧视,并且用有色眼镜去对待的农民工。连最基本的利益都得不到保障,更不用说工伤认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劳动仲裁工伤认定拒绝农民工怎么办? 一、劳动仲裁工伤认定拒绝农民工怎么办? 到司法局请求帮助。司法局有一个法律援助中心,你提供相应材...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哪些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哪些? 在各种各样的行业中,不乏存在着一些高危的行业,从事该类工作的员工有时候甚至会面临生命危险,其中,电力施工企业就是其中之一,而电力施工设备在施工中的安全使用又是其中的重中之重。只有从平时工作中杜绝,才能尽量防止危险的发生。那么,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一、内涵 公司工作流程标准化的内涵主要是将相关业务进行分类、分...


·正规劳动合同应该盖什么章
    正规劳动合同应该盖什么章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一般应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即可,如果是签字一般应当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字也可以产生效力;劳动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属于内部章,经过用人单位授权后,在劳动合同上加盖这些印章应当认定为有效...


·追讨工程欠款有几种途径
    追讨工程欠款有几种途径建筑工程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伴随着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且因工程施工等方面的款项数额比较大,工程欠款也就比较常见。而在产生工程欠款后,债权方要想追讨工程欠款的途径有哪些呢?对于债权方来说,应该怎样防范工程欠款纠纷,以保护自身的债权?对此,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追讨工程欠款的途径有哪些 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在欠款...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