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现在的人们都开始买房子了,那么,在买房子主要注意什么问题?

现在的人们都开始买房子了,那么,在买房子主要注意什么问题?买房子主要注意什么问题是包括要看房屋的卖方有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其次还要看有没有房屋的销售权,最后还要看房屋周围的建筑设施等是不是完善。接下来我们具体看一下相关的注意事项。


一、不要看房屋价格来区分地段的优劣


其实地段的优劣只是相对的,区分地段优劣要结合需求进行,要是你是自住买房,只要交通通达时间与生活配套设施,能够满足职场要求以及日常生活所及就可以了,不需要花很大的价钱去买在市中心或者交通枢纽地段。


二、不要以城市功能区判断配套成熟与否


现在城市发达,所以各项功能区也在不断更新,但是商务区不一定适合置业,商务区都只是经济增长点的设置而已,与买房关系不大。但是很多开发商都会将商务区作为楼盘的一大卖点,甚至将其作为利好因素计入了房价。所以买房不要以城市功能区判断配套成熟与否。


三、谨慎认识赠送的所谓附加值


现在很多人买房都会将公摊面积考虑进去,很多精明的开发商为了消除消费者对公摊过大的顾虑,就很有可能推出政策说免公摊销售;为了消除人们对电梯维护费的顾虑,开发商也可能会推出免除几年的电梯维护费用的策略,但是其实这些都是短期行为的刺激销售政策,从长远来看意义也不大,毕竟您又不是只住几年就不住了。


还有一些精装修的房屋,还会打着买房送家具,送电器等旗号,事实上销售前计价稍微提升一点,就足以将这些支出打进房价,因此买房不要追求面子工程,即追求额外优惠,或者将这些赠送附加部分进行剥离,单纯就房价与相关房型进行性价比的对比,从而做出自己的选择。


四、最好不要参与卡式销售项目


如果每个买房人都能够理性认真地对待买房选房,不急于表达自己的消费意向,那么开发商也就不会再随意的涨价了。最为常见的做法就是排队选房,通过需求集中来刺激价格上涨与调控房源。


如果按照前述,对地段、配套、销售中的一些做法、对开发商释放的便宜房,有深刻认识,你也就不用追涨了,有合适的就买,没有合适的,也就不用到博弈队伍中去淘。就象坐地铁样的,等下一辆也许是较好的办法。


五、宣传图识与口头承诺要与合同区分


由于广告法规的规定不一,所以开发商许多宣传的内容与实际买入交付时的标准会有出入,所以,您一定要注意,开发商的任何承诺都要在合同中体现出来,这样才能够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


六、小心房屋面积误差


一般来说,房屋的面积都会在合同中约定,而为了避免面积出现误差,注意合同细节的人也会在合同中注明出现面积缩水时的处理方法,若没有约定,出现缩水情况时只能购房者自己吃哑巴亏了。正常处理方法是,如果面积误差绝对值小于3%,则按照面积差结算房款,若面积误差绝对值大于3%,则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根据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买房子主要注意什么问题?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看上面所提到的几项注意事项,确定房屋面积等等。并且要多去几家中介公司,在协议好之后,要仔细的敲定协议,对细节问题仔细研究,以免在买房之后出现不必要的冲突。




相关内容:

·贷款他项权证出来之前发现房主欠包烧费怎么办?
    在我国住房对我们的意义非常重大,不但体现我们家的概念,还体现了我们对生活的追求和生活质量的要求。二手房由于价格便宜,小区配套设施完善在我国的房屋交易市场较为常见。那贷款他项权证出来之前发现房主欠包烧费,这类事件我们该如何解决呢。包烧费即供暖公司向提供热量费用,简单来说就是热费。建议通过司法途径才能彻底解决,因为合同法有相关条款的明确规定,包括房产转让合同也有相关条款。你购房前产生的费用,除非有特殊...


·这几种无证农村房屋拆迁仍然可以拿到合理补偿!
    这几种无证农村房屋拆迁仍然可以拿到合理补偿!  1、祖上流传的老宅  在农村,很多农民都是世代居住在那一个地方,房屋也成了祖宅,即使很多没有历史考量价值,但只要是祖上流传下来的,即使没有完整的证件,也是能够拿到全额补偿的。  2、继承的房屋  通过继承得到的房屋在农村还是很常见的,但是这类房屋如果没有房产证,又想拿到全额补偿的话,就应该提前去准备好相应的手续,手续和证明齐全了,是完全可以拿到全额拆...


·商品房买卖网签没备案撤销吗
    商品房买卖网签没备案撤销吗?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没备案的情况下也是不可以撤销的,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利要求赔偿损失。2、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根据...


·房屋租赁纠纷诉讼中该怎么举证
    要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就房屋租赁产生了纠纷话,此时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来处理相关纠纷。这种情况下采用诉讼方式处理纠纷的是比较多的,那么在房屋租赁纠纷诉讼中该怎么举证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中该怎么举证 一般而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


·二手房屋买卖税费由谁来承担
    二手房屋买卖税费由谁来承担 1、营业税——卖方缴纳(税率5.55%)根据2010年房产新政,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 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 )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


·夫妻离婚时分割房屋有争议该怎么办
    一般夫妻离婚的时候,还是会先考虑协商分割处理财产、债务以及子女问题。不过在房产的分割上面,很多夫妻最终都是会产生争议的,双方互不相让都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那要是离婚的时候夫妻分割房屋有争议的话该怎么办?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离婚时分割房屋有争议该怎么办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


·人去世了安置房怎么继承
    人去世了安置房怎么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在分配遗产时,应掌握以下几个情况:1、各继承人在生活条件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大抵相同时,所获得的遗产份额应录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如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助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多分。3、对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


·在借名买房的背后,实际出资人会与登记购房人签订相应的房屋买卖
    在借名买房的背后,实际出资人会与登记购房人签订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以保证自己能够取得所购买的房屋,该合同的有效性对实际出资人是否能够取得房屋或者最大化的保护自身的利益至关重要。那么此时借名买房的合同效力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借名买房的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1、借名购房一般的商品房,该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意思自治是我国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任何人有权依据《民法典》有...


·办理首次购房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由于我国人口密度较高,现今我国住房压力日趋严重,这种现象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更为明显。为了缓减购房压力,我国规定首次购房允以优惠,但需要购房者提供首次购房证明。不少朋友反映由于自己是第一次买房,不知道该如何办理该证明。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下列信息。 一、首套房是同时满足下面的三个条件的: 买房人年是需要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九十平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购房人现在名下是没有单独或者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


·在商品房买卖中什么是合同备案?
    在商品房买卖中什么是合同备案?如今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都是期房,往往销售出去的时候房子还没有交付。购房者买房的时候,双方会签署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开发商要在合同签署后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那么,在商品房买卖中什么是合同备案?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商品房合同备案?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是房屋交易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购房合同备案是指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30...


·商品房委托销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商品房委托销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1)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机构;(2)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文件和商品销售委托书;(3)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4)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以开发商的名义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二、商品房销售中的五证齐全指的是哪五证1、《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指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


·离婚房产一般会怎么判?
    离婚房产一般会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