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长沙市征地补偿条例是什么?

长沙市征地补偿条例是什么?

现在,在我国的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随着城市的改变,现在很多的地方都在进行拆迁的动作,不仅仅针对城市,农村也在进行一些新农村的建设,很多的征地都在进行开展。长沙市征地补偿条例是什么?长沙市补偿条例是国家针对当地的征地的政策进行的补偿的项目及标准的规定。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一、长沙市征地补偿条例是什么?

第一条 为加强征地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工作。

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征地补偿工作的实施、协调、监督和管理并设立征地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订征地方案;

(二)发布征地公告并报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备案;

(三)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协调处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补偿安置工作。

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对区、县(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以下征地补偿工作:

(一)发布预征地公告;

(二)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并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五)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并报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备案;

(六)按规定拨付征地补偿费用;

(七)责令限期拆迁腾地;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征地补偿工作。

各区的征地补偿费用概算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各县(市)的征地补偿费用概算由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但应当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除外。

第五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征地工作中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委托给征地事务机构承担。

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下列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一)协助征地补偿登记、调查;

(二)督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事项;

(三)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补偿费用的管理、使用、分配、公开等情况;

(四)协助处理征地补偿纠纷及遗留问题。

第七条 征地补偿费用总额的80%应当在征地公告发布前存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财政开设的征地补偿专用账户,其余部分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发布前足额存入。未足额存入的,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

第八条 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第九条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征地年产值标准,按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征地年产值倍数,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

另行提高安置补助费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直接拨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提高的安置补助费按照一类水田征地年产值标准的5倍计算。

第十条 青苗、林木、水产品的补偿费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

征地范围外的专业鱼池因施工需要降低蓄水深度的,按降低水位的比例乘以该专业鱼池的征地年产值标准予以补偿;养殖水深度降到不足50厘米时,按照征地年产值标准予以补偿。

第十一条 取得市、县(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2006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为依据。

第十二条 未取得市、县(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2006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由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认定:

(一)1987年1月1日以后兴建的房屋,一律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依据;

(二)市区范围内,1982年4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兴建的房屋,属原基改建和占用非耕地建房的,须经乡(镇、场、街道)批准;属占用耕地建房的,须经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按违法建筑处理。1982年3月31日以前兴建的房屋未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合法建筑对待。

(三)县(市)辖区内,1987年1月1日以前兴建的房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对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期间向区、县(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国土、规划、建设、房产部门审查后予以确定。

第十三条 拆除非农业户或采取货币安置方式的农户的住宅,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房屋补偿费、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补偿费和购房补助费。

第十四条 拆除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方式的农户的住宅,应当支付房屋补偿费、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补偿费。

拆除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方式的农户的住宅,需要重建的,另行支付重建用地补助费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重建用地的规划设计、用地和报建手续、补偿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等。

第十五条 征地范围内不能搬迁的室外生产生活设施、农业生产用房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包干补偿。

需要易地修建的水塘、水库,按照原蓄水容积及规定的标准补偿。

经批准的临时建筑,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按照建筑结构的重置价格结合使用年限剔除残值后补偿。

第十六条 拆迁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给排水、燃气等设施需要补偿的,由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核定后再给予补偿;废弃不用的不予补偿。

第十七条 拆除企业房屋,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涉及生产设备搬迁的,按照设备的拆卸、安装、搬迁台班的实际工作量计算;不能搬迁的,按照规定的标准包干补偿。

第十八条 拆除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房屋过渡补助费、按期拆迁房屋奖励费,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拆除砂石场、预制场、砖场,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包干补偿补助。

第二十条 采取货币安置方式的农户的农用工具、牲畜,由农户自行处理,并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助。

第二十一条 征地范围内坟墓迁移,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助。

第二十二条 各类征地年产值倍数、房屋补偿标准、生产和生活设施补偿标准、搬家补助费标准和过渡补助费标准等,由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并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现行补偿标准附后)。

第二十三条 国家建设使用国有农用地以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乡镇企业和村民住宅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其补偿、补助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经批准依法收回国有农场、林场等农用地,其补偿、补助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县(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除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外的其他补偿、补助费标准,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2000年3月16日发布的《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二、征地补偿标准的含义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我们在征地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我们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对一些标准做了多次的论证,为了满足城市的发展同时不损害的农民的利益,让城市的发展越来越符合民众的基本生活的需要。长沙市征地补偿条例是什么?这个主要是对一些标准做一些规定,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相关内容:

·水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都有什么具体内容?
    水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都有什么具体内容? 岳西县相公庙水库项目征地搬迁补偿安置方案 为依法依规、加快推进岳西县相公庙水库项目建设,保障县城供水安全,改善县城生活、生产用水条件,创造高效、公平、良好的建设投资环境,维护被搬迁人的合法权益,现就项目区域内的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征地搬迁范围、对象及期限 1、征地搬迁范围:毛尖山乡板舍村、平精村的王坳、楼河等10个村民组。项目四...


·北京征地补偿具体有什么规定
    北京征地补偿具体有什么规定 根据我国国家的相关规定,土地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公民只有土地使用权并有一定的期限,若是国家进行土地征收利用时,国家可以补偿相应的费用。那么,您是否知道北京征地补偿具体有什么规定吗?一般来说,在进行征收补偿费用的发放之前,相关工作人员会依据使用者的土地类型和土地面积进行计算。 一、北京征地补偿费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算公式是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标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一、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二、有实际成交价的,且...


·民事诉讼法合同履行地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合同履行地是怎么规定的?民事诉讼法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主要是:“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


·征收集体土地程序
    征收集体土地程序 集体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是由以下是个步骤: 1、在被征土地发布征地通告。 当某村的土地属于被征收的土地范围内,市、县级国土部门就会在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通告的内容包括征地面积、范围、补偿方式、征地用途以及安置途径,使得村集体和村名对征地相关信息知情。 2、向村民征收意见。 市、县级国土部门以及所在地乡镇政府,会向当地的村集体以及村民征求意见,并且会将所有的意见整理成材料...


·土地使用纳税人类型是什么
    土地使用纳税人类型是什么现在我国的经济越来越发达,而且有很多惠民的政策,居民为了获取更多的收益将会在使用土地经营做生意,经营者在城镇上做生意是需要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而有些人是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那么土地使用纳税人类型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整理有关资料。 一、土地使用纳税人类型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


·202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标准是什么?
    一般诚征或者农村的居民名下都会拥有部分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如果想要把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时是需要一定的费用的,下面,本站我们就针对这些问题为您带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标准是什么根据目前的规定,每套住房所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各有不同,这与该住房所在小区的建筑容积率有很大关系,一般多层住宅每套住宅所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约在15平方米左右,小高层一般约在六七平...


·监外执行到外地的后果
    可能会取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并不是一律不准去外地。当然罪犯要去外地,首先要经过批准,擅自行动的话很有可能会取消其监外执行,然后对其进行收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秦皇岛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秦皇岛土地使用证怎么办我国地形多样,土地广阔,然而,我国的人口基数也非常庞大,因此,人均土地资源就比较稀少。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都是归属于国家的,居民购买住房、土地等只有使用权,到期国家是要收回的。那么,今天我们就以秦皇岛为例,和您一起探讨一下,秦皇岛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主要有以下四项,如果是商品房,有了房产证就可以去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了,现在很多地方都是房地产产权证就已经包含了土地使用证。 (...


·农村土地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有哪些 土地在中国一直都是紧缺的资源,虽说中国地大物博,但是由于人口众多加上城市化水平的发展,使得城市地区的土地价值非常高,所以使用土地一般都会选择在农村地区进行,不过关于农村土地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有许多人都不了解,那具体来说农村土地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有哪些呢? 农村土地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有哪些?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


·异地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异地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虽然法律允许夫妻在异地离婚,但严格来讲,此时是不能异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但如果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个地方,则对于另一方来讲,此时也可以算作异地。下面我们带来异地协议离婚手续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一、异地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要是夫妻双方...


·农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随着我们过城市化的不断发展,我们过城市在进行不断的扩大,城市本身所具有的土地已经不能够满足其发展,因而就会像周边的农村进行扩张。这样就对对农村的土地进行征收,那么农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以下我们就对相关规定进行了解一、农民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农民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