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诉讼地的选择规定是怎么样的? 运输合同诉讼地的选择规定是怎么样的?1、如果是采用单一运输工具,则按运输工具不同来确定管辖法院,比如采用水运,则由海事法院管辖,采用铁路运输,则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2、如果是采取联合运输,根据具体情况,凡是与海事有关的,由海事法院管辖,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3、在联合运输中,如果同时存在水运和铁路运输的,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法律并未作出具体规定,在这处情况下,可以由当事人选择法院管辖...
·农村合作社土地使用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农村合作社土地使用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一、农村合作社土地使用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农村合作社土地使用协议 发包方(简称甲方、法人代表): 承包方(简称乙方、个体农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自有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洋芋优良品种种植...
·留隍镇征地补偿政策的内容 留隍镇征地补偿政策的内容随着当今社会的发展,国家对许许多多的地方进行了重新的规划,在重建的过程中会占用到很多的土地。同时,近年来,国家征地补偿政策也是人们较为关注的问题,那么对于国家占用到的土地,应该怎样对土地的主人进行补偿呢?下面介绍留隍镇征地补偿政策的内容。一、征地补偿相关政策1、《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市)征收集体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
·农民拒绝征地如何处理 农民拒绝征地如何处理农民不同意征地的,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土地征收的程序是怎样的1、建设项目进行确定,只有确定了建设项目之后才能进行征地。2、土地征收申请;对土地征收申请的审查;批准征收土地;征收土...
·商丘征地补偿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商丘征地补偿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为了能够让城市发展的更加的好,对一些地区进行征地是必不可少的事情,当然任何一个拆迁都是需要根据政府相应的批准文件来进行的,当然如果土地被征用的话,那么国家是会提供一定的征地补偿的,一般来说征地补偿的方式有多种,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商丘征地补偿条例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一、商丘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
·土地使用证到期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国土资源部给我国公民颁发的土地使用证,都是结合着土地的用途来确定相应的使用期限的。就拿我国普通公民都办理的土地使用证的证件来说,土地使用证的证件上一般标注的期限都是70年。所以有很多公民在土地使用证即将到期的时候,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土地使用证到期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一、土地使用证到期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2006年出台的物权法规定。住宅性质的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自己续期,也就是你不用管,也...
·最新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的土地共分为五类: 一、一类区片范围:西部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53136元/亩;旱地/园地:26568元/亩;林地:13284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6642元/亩 二、二类区片范围:城市规划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298984元/亩;旱地/园地:149492元/亩;林地:74746元/亩;牧草地和...
·要回小孩抚养权到什么地方起诉? 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协议离婚的,会对小孩的抚养问题达成统一意见。有时候,小孩会归男方抚养,之后男方有打骂虐待小孩的情形时,女方可以主张变更抚养权,协商不成的,女方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这条途径解决。那么,要回小孩抚养权到什么地方起诉?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一、要回小孩抚养权到什么地方起诉?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
·枣庄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规定是什么? 枣庄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1、一类区片补偿标准:区片价:67000元/亩;基本农田:80400元/亩;建设用地:67000元/亩;未利用地:53600元/亩。2、二类区片补偿标准:区片价:64000元/亩;基本农田:76800元/亩;建设用地:64000元/亩;未利用地:51200元/亩。3、三类区片补偿标准:区片价:55000元/亩;基本农田:66000元/亩;建设用地:55000元/亩;...
·不服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可重复申请行政复议吗? 一、不服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可重复申请行政复议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
·肇源县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肇源县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肇源县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加快,土地开发速度也明显提高。为了保证土地使用的合法,诸多单位和个人都想了解土地使用证的相关办理注意事项。那么,肇源县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房改...
·夫妻办理离婚的地方叫什么 一、夫妻办理离婚的地方叫什么? 办理离婚的地方叫婚姻登记机关,一般就在民政局。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等级的具体机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与现住所地不一致的,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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