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青海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关规定

青海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关规定

青海省作为我们西部省份,因为拥有青海湖,所以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比较多。青海省为了规范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特别出台了青海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相关办法,下面我们就通过我们整理的资料做个具体了解。

一、《青海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青海省新建、改建、扩建的水利水电工程。

本定额分上下册,上册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砂石备料工程、疏浚工程共四章及有关附录。下册包括砌石工程、混凝土工程、基础处理工程、堤岸防护工程、临时建筑工程共五章及有关附录。

二、本定额主要用于以下工作:

(一)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的依据

(二)作为实行招标承包制的工程,编制报价的基础。

(三)编制计划及考核成本的依据。

(四)编制预算定额和有关扩大指标的依据。

(五)作为国家财政、银行部门进行财政监督的基础文件。

1、本定额不适用于施工企业内部编制施工预算和集体、班组、个人作为评奖、计件的标准。

2、本定额不包括冬、雨季等等气候影响的因素和增加的设施费用。

3、本定额按一日三班,每班八小时工作制拟定。若部分工程项目采用一日一班或两班制的,定额不做调整。

4、本定额不包括允许的超挖、超填量和合理的施工附加量,编制预算时,这部分工程量不要漏列。

5、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扼要说明个章节的主要施工过程和主要次序,次要的施工过程、施工工序和必要的辅助工作,虽未列出但已包括在定额内。

6、定额中的人工是指完成一项定额字母内容所需的工日数,包括主要用工和辅助用工的技工和普工,编制单价预算时,人工工资标准按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工日定额内容,包括基本工作、准备与结束、辅助生产、不可避免的中断、必要的休息、工程检查、交接班、班内工作干扰、夜间施工工效影响、常用工具和机械的小修、保养、加油、加水等全部工作在内。

7、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是指完成一项定额字母内容所需的材料耗用量。料定额中,未列示品种、规格的,均可规定设计选中的品种、规格计算,但定额数量不得调整。材料定额中,凡一种材料名称之后,同时并列集中不同型号规格的,表示这种材料只能选用一种型号规格的进行计价。凡一种材料分几种规格于材料名称并列的,则表示这些名称相同而规格不同的材料,都应同时计价。材料场内运输所需工人、机械和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定额之中,除另有规定外,不予调整。

8、定额中的机械台班定额,是指完成一项定额字母内容所需的机械台(组)班数量。定额台班内容,包括基本工作、准备与结束、辅助生产、不可避免的中断、必要的休息、工程检查、交接班、班内工作干扰、夜间工作干扰、夜间施工工效影响、机械维修及养护、加油加水等全部工作在内。机械定额中,凡数量以“班组”表示的,其机械数量等,均按设计选定计算,定额量不予调整。机械定额中,凡一种机械名称之后,同时并列几种型号规格的,如运输定额中的自卸汽车,这种机械只能选用一种型号规格的定额进行计价。凡一种机械分几种型号、规格与机械名称同时并列的,这些名称相同而规格不同的机械定额都应同时进行计价。

9、定额中所列的“其他费用”是指完成一项工作内容所需耗用未列数量的次要零星材料,次要或辅助机械、机具所发生的一些费用。

由此可见,青海省关于青海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规定非常详细,其主要用于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计划及考核成本等工作。编制预算定额有利于水利工程建设中成本控制,也使的国家财政部门能够更好的进行财务监督
相关内容:

·被公司无故辞退赔偿多少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被公司无故辞退赔偿多少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员工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员工 一、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员工 用人单位违反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劳动》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


·给别人介绍工程有前期费用吗
    给别人介绍工程有前期费用吗 一、给别人介绍工程有前期费用吗 (1)项目整体性批报建费:项目报建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报批费。 (2)规划设计费:项目立项后的总体规划设计、单体设计费、管线设计费、改造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含支付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调研费),制图、晒图费,规划设计模型制作费,方案评审费。 (3)勘测丈量费:水文、地质、文物和地基勘察费,沉降观测费,日照测试费、拨地钉桩...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的内容?
    劳动关系的解除是用人方与劳动者之间的权益关系解除的一种行为,在解除劳动关系过程中,双方可以进行协商一致然后进行解除劳动关系,那么,这就涉及到怎样写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的问题,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范文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甲方: 以下称“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员工): (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户籍地址:...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工期 工期是如何确定的 一、如何保证建筑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工期 工期是如何确定的 一、如何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工期 工期一般是以定额来确定的,是经过科学测定的合理工期。 二、相关管理规定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劳动法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法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


·哪些工伤费用应该是单位承担的
    哪些工伤费用应该是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法》将原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同时,减轻了参保单位的负担。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用人单位应承担三项费用:一是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


·一、工伤误工费跟停工留薪可以同时主张吗?
    一、工伤误工费跟停工留薪可以同时主张吗?不可以;事实上,虽然二者都是因受伤医疗而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在一定期间内获得相应补偿或赔偿,但二者实际上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其责任主体的用人单位,即该部分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而误工费是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其责任人是实施加害行为的行为人。因此,受伤职工不能同时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和误工费。二、工伤期间误工费...


·在拆迁诉讼前能做哪些调查工作?
    在拆迁诉讼前能做哪些调查工作?  1. 调查征收项目前置性文件合法性事宜   2. 审查征收项目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合法性事宜   3. 调查征收决定的公告的方式和内容合法性事宜   4. 调查房屋征评估程序的合法性事宜   5. 调查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公告,形式和内容合法性事宜   6. 调查项目的强拆程序合法性事宜   7. 调查拆迁项目涉及的听证程序合法性事宜   8. 调查...


·公司员工福利有哪些
    我们知道,当劳动者正式进入公司工作后,公司会通过相关规定给员工享受其应该享受的福利,以此来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自己到底应该享受哪些福利,下面,我们将为你详细介绍公司员工福利有哪些,详情请阅读下文。 员工福利是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员工福利一般包括健康保险、带薪假期或退休金等形式。这些奖励作为企业成员福利的一部分,奖给职工个人或者员工小组。 一、优厚薪酬 优厚...


·单位辞退员工能领失业金吗
    一、单位辞退员工能领失业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二、劳动者非...


·劳动合同解除声明要写什么?
     一、劳动合同解除声明要写什么? 一般会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中写明当事人的信息以及解除的原因。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协议解除,即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_,...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