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城市征地补偿费的标准是什么?

城市的现代化的建设需要将更多的土地纳入规划之中,所以伴随着城市的建设,城市的征地工作也正开展的如火如荼。但是征收土地是要补偿的,补偿费是包括四个方面:土地费用的补偿、安置补助、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补偿费都是按照年产值的倍数进行的。一、征地补偿费用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2、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二、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政府征收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征地补偿费用随着土地的供求矛盾的发展以及城市经济水品好的提高而逐步的上调,城市征地补偿费用不仅要看各种土地的年产值,还要考虑土地的利用类型,甚至是土地所处的位置的重要性都会被考虑进去,所以征地的补偿标准是不尽相同的。



相关内容:

·一、公司搬地址不去可以随时辞职?
    一、公司搬地址不去可以随时辞职?公司搬地址不去不可以随时辞职,但是可以在通知用人单位之后辞职,可以直接和公司商谈解除劳动合同。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属于合同到期,但你工作时间较长,而且是公司有搬迁计划。一般经协商应该按常规的“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来经济补偿员工。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范文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范文 征地拆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和法规,依法、科学、合理地用好建设用地,规范工程建设的征地拆迁管理,快速、平稳、有序、可控、高效地完成某工程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依据甲公司的有关要求,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征地拆迁工作职责 第二条 项目部成立征地拆迁配合、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买房子土地使用权只有40年是怎么回事
    一、为什么买房子土地使用权只有40年从用地属性上来讲,一般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是40年,也就是说如果买房人购买的是商业性质的公寓房,那么土地使用权确实是只有40年的。公寓房一般适用商用水电,不通天燃气,虽然可以居住,但其本质上来说还是商业用途是不落户的。一般40年使用权是从开发商拿地开始算起,所以往往房屋到手入住时年限已不足40年了。而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


·注销土地使用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企业扩建厂房,就需要一块工业用地,一般来说,企业都是通过参加土地招标或者拍卖的形式拿到土地使用权的。而城市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有时候会对企业所在的街道进行拆迁,这样企业的土地会被征用,土地使用证被注销。那么,注销土地使用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具体了解。 一、注销土地使用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一套(单方申请)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


·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是什么?
     农村中现有的大量集体土地在经过给农民的分配之后就会把其中的使用权也下发给每个人,但是每个农民所能拿到的土地使用证都是以独立的形式存在的,所以如果个人丢失了土地使用证就需要由其自主去相关部门补办。那么,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是什么?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办的条件 1、土地证书灭失的可申请补发。 二、补办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程序及应提交...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的标准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的标准是什么?随着现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经济贸易对土地使用权的需求在日益增大,这也就导致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能够听到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等词语。这其中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一般是指一方将土地出让给另一方使用获得另一方的货币补偿。那么说到土地出让金,今天我们就跟您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的标准。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的概念和范围 国有土地使用...


·重庆万州征地补偿具体包括哪些
    重庆万州征地补偿包括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


·在我国办理土地使用证要几天
    在我国办理土地使用证要几天 众所周知,我们国家土地是归国家所有以及集体所有。我们所使用占用的土地,仅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对于自己使用和占用的土地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那么,办理土地使用证要几天呢?来下文寻找答案吧。 一、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


·土地承包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
    土地承包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在农民对国家土地进行承包的时候,并不是可以无限期的进行承包,既然是承包自然有一定的期限。农民在承包土地时会与当地政府签订一份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中会明确土地用途及承包时间,根据土地的性质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最长期限也有所不同,《土地承包法》中均有明确的规定。一、土地承包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


·土地使用70年后怎么办,应该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70年后怎么办,应该如何处理?关于土地我们都知道,无论是农用地还是我们的住宅用地,现阶段我们享有的只是国家出让给我们的使用权,根据我国的土地使用政策,我们享有的使用权是有一定的期限的,而居住用地的使用期限只有70年,这完全颠覆了我们关于继承方面的认知。那么,我们现在买的房子,在土地使用70年后怎么办?今天,我们就带着您的疑问和您一起了解下这个问题。 一、土地使用权期限的相关规定 在我国,土...


·东莞市征地拆迁补充标准有哪些内容?
    东莞市征地拆迁补充标准有哪些内容? 东莞市征地拆迁补充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拆迁管理,根据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府[2002]22号)和《东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特制定房屋拆迁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和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标准。 一、搬迁补助费标准 (一)住宅房屋拆迁人以户为单位,向被拆迁人或...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依本节第231条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追究刑事责任。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