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需要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需要哪些?

近几年,随着我国的经济日益增长,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变更和出让的,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需要哪些?必须要先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然后带上原土地使用者的身份证、和有效的证明文件等等,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

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拟申请办理出让手续的,应由原土地使用权人持下列有关材料,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1) 申请书;

(2) 《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

(3) 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产权证明;

(4) 原土地使用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 改变用途的应当提交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6) 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注意事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使用是有期限的,其专业性也较强,因此在出让过程中出让方和受让方须注意相关事项,避免产生纠纷和诉讼。

一、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

出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出让方的出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出让方有资产处分权。

二、土地出让须符合政府规划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会出现出让行为因违反政策无效等情形。

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

对于商业、旅游、娱乐、住宅及工业用地依法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其他性质用地的可以采用协议方式出让。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签订形式

1、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书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2、出让合同应该包括地块位置、面积、用途、容积率、土地开发程度、出让年限、投资强度(工业用地)、动工及竣工时间、支付出让金的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条款内容须清晰、具体。同时,土地用途及相关条件能否变更、变更程序及费用负担应在转让合同中约定清楚。

五、出让价格

1、注意无论是通过招拍挂取得的土地还是协议出让的土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同类用地的最低价标准,否则就属于违背行政法规禁止规定的无效条款。

2、如果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同类用地的最低价标准,出让方或者受让方可以请求按照订立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方不同意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补足出让金,受让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让方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按过错承担责任。

六、合同公证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专业性较强,为了确保签订合同的双方履行合同条款,避免产生纠纷和诉讼,对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签订合同的双方代表是否具备合法资格等进行公证。

七、注意收回土地条件和时限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明确规定收回土地的条件,即使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收回土地的条件,政府仍然可以依据法定条件收回闲置土地。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

①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②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③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综合上面所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转让,还要按照法律规定交出所有的交关材料,而且双方还必须要签订一份出让合同,这样双方的合法利益才会受到保障,在土地使用权出让之后,一定要及时的到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受让方也必须尽快的更换土地使用证。



相关内容:

·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程序,也是土地使用权合法转让的毕竟途径,只有通过转让程序土地使用权才能进行变更,这也是我国法律对土地使用权的一种保护措施,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为了更好发挥土地的作用,也是我国土地改革的一项重要政策,因此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办理交易鉴证程序 1)交易中心接到交易申请材料后,...


·各地拆迁补偿怎么计算
    各地拆迁补偿怎么计算 一、各地拆迁补偿怎么计算 拆迁补偿费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三方面。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


·泸州沱江新城征地补偿项目包括哪些?
    泸州沱江新城征地补偿项目包括哪些? 一、泸州沱江新城征地补偿项目包括哪些? 补偿费用项目包括: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


·土地使用权的租赁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的租赁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租,分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 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即土地使用权人和房...


·征地补偿政策都包括什么补偿?
    征地补偿政策都包括什么补偿?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开发建设占用个人或单位土地时依法补偿给个人或单位的金额。征地补偿政策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有不同的补偿标准。那么征地补偿政策都包括什么补偿呢?一般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拆迁搬迁补偿、停产停业补偿、耕地青苗补偿等。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


·如何约定合同履行地?
    如何约定合同履行地?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合同的履行地是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合同的当事人为了方便合同的履行或者有利于买卖交易的目的,往往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的履行地,但是应该如何约定合同履行地呢?为了帮助各位解决这一疑问,的我们将在下文向各位作具体的介绍,请您仔细阅读下文内容: 一、合同履行地该怎么约定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


·河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河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一、河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政策调整内容 1、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提高 今年7月27日,省政府下发通知:9月1日起,我省执行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新的《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不含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用)由省国土资源厅印发,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整并公布。 另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


·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那么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2017年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 第二十三条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 (一...


·征地公告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征地公告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一、征地公告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


·土地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
    土地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 土地入股合作协议 发包方(简称甲方、法人代表): 承包方(简称乙方、个体农民):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自有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洋芋优良品种种植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


·株洲市南岳岭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株洲市南岳岭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一、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


·土地使用权流转评估适用于什么情况?
    土地使用权流转评估适用于什么情况? 想要对土地进行开发,首先是要从土地持有者手中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在获取之前是要将土地先进性评估的,因为只有确定了该土地的价值才能与对方进行协商,然后报给对方合理的价格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获取。但是一般土地使用权流转评估适用于什么情况呢?一起来阅读下面的内容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流转评估? 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土地进行使用或依法对其使用权...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