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二、工伤认定程序(从工伤发生之日起,一般骨折大约为3个月)


1.发生工伤后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的,职工必须在1年内提出工伤赔偿标准认定的申请(假设职工是在受伤5个月后提出工伤申请)。


2.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劳动部门可以根据情况依法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劳动部门受理了申请并在60日内作出了工伤认定结论。


三、工伤受理的行政诉讼程序(可能耗时6个月,如果出现发回重新审理的情形,可能增加耗时6个月)


1.劳动者对劳动部门不受理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劳动部门受理其工伤认定的申请。


2.我们假设职工在1个月后选择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一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3.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行政诉讼二审的审判期限为2个月。


二审的判决结果,可能是支持职工的诉讼请求(即判决由劳动部门受理工伤认定);也可能判决驳回职工的诉讼请求,此时劳动者的工伤维权程序结束。另外,二审的结果,还有可能是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而对一审法院重审的判决不服,还可以提起上诉。这样就出现了程序上的循环,耗时将有可能增加6个月。我们假设二审的判决结果是责令劳动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那么案件进入到由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的程序。


四、工伤认定程序(可能耗时1个月)


劳动部门受理工伤认定后,如果单位提出异议,认为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实践中劳动部门往往要求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由仲裁机构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确认劳动关系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应该先进行劳动仲裁。于是,案件将进入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程序。


五、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程序(可能耗时3个月)


劳动者申请仲裁后,仲裁机构应当在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书,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作出裁决。但是不服该裁决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于是,案件又进入到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讼程序。


六、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讼程序(可能耗时10个月,如果二审发回重审的,则耗时可能再增加10个月以上)


1.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一审的审判期限为6个月。


2.任何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二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


二审的判决结果可能是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能是认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而且二审还可能出现发回重审的情形,对重审结果不服可以提起上诉,这时出现了程序上的小循环,那么耗时就可能增加10个月以上。假如法院认定不构成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工伤维权程序就结束(除非提起申诉)。我们假设是劳动者胜诉,即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凭该判决要求劳动部门恢复工伤认定程序。案件再次进入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七、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可能耗时个2月)


劳动部门恢复工伤认定后,可以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核实到的情况,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认定的结论可能是认定为工伤,也可能是认定不构成工伤。


收到工伤认定结论后,任何一方对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注意:行政复议是提起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因此,案件可能进入到行政复议程序。


八、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可能耗时3个月)


工伤认定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案件可能又进入到行政诉讼程序。


九、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程序(可能耗时6个月,如果责令劳动部门重新认定,则出现程序循环,则可能增加10个月以上)


1.申请人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复议结论或者工伤认定结论,或者判决劳动行政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一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注意,按照法律规定法院不能直接判决构成工伤或者不构成工伤,而只能维持复议决定及工伤认定结论,或者撤销复议决定及工伤认定结论,并责令劳动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2.任何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二审的审判期限为2个月。


二审的判决结果,可能有三种情况:第一,维持属于工伤的认定结论;第二、维持不属于工伤的认定结论;第三、撤销属于工伤或者不属于工伤的认定结论,并责令劳动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假如是上述第一种情形,下一步进入工伤赔偿的劳动争议程序;假如是上述第二种情形,职工的工伤维权程序结束;假如是第三种情形,案子将再次进入由劳动行政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的程序,当事人对该结论还可以继续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包括一审、二审)等,这时将出现一个程序上的大循环。这样可能再耗时10个月以上。


我们假设法院最终维持了劳动部门认为构成工伤的认定结论,下一步进入到工伤赔偿的劳动争议程序。


十、劳动能力鉴定程序(耗时可能在3个月以上)


1.劳动部门认定职工的受伤属于工伤后,如果劳动者认为其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职工可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60日内(情况复杂的,最多可延长30日)作出鉴定结论。3.单位或者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后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该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注意,再次鉴定的期限未作规定)。



相关内容:

·逆行发生车祸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逆行发生车祸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一、逆行发生车祸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您可以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书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赔偿您的损失...


·担保公司办理车辆抵押的流程有哪些
    担保公司办理车辆抵押的流程有哪些 一、担保公司办理车辆抵押的流程有哪些? 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目前,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快速资金周转。(当然汽车贬值快、交通事故影响车辆价值几率大,金融机构以汽车作为单一抵押方式发放贷款的方式相对较少,一般贷评估价5-8成。) 国内来说,银行一般不做汽车抵押贷款服务,这类服务...


·车祸死亡赔偿金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车祸死亡赔偿金抚养费标准是多少1、受害人死亡的(1)城镇居民为: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被抚养人抚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N)÷扶养义务人人数(N<18);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2)农村居民为:未成年人:扶养费=(市公布)上一年度...


·旅游纠纷提交仲裁
    旅游纠纷提交仲裁 一、旅游纠纷提交仲裁的管辖原则 按照《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予以受理。仲裁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机构也不按行政区划设置,当事人可以按双方的意愿选择任何仲裁机构对争议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应当履行,否则权利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


·对方驾驶员无证车祸责任划分需要几天
    对方驾驶员无证车祸责任划分需要几天?车祸责任划分一般是10天,《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在勘验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查、鉴定的,应当在检查、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


·一、交通事故被撞伤保险处理的索赔的材料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被撞伤保险处理的索赔的材料有哪些?(一)交通费:需要票据。出事故当天的第一张出租车费用,或者抢救车费用,可以报,其他都是公共汽车费用,才可以报。(二)营养费:需要做伤残鉴定,根据医嘱可以适当赔偿营养费用。(三)误工费用,需要医生的病假单,公司的误工证明,公司的工资单,税单(如果退休了,领取退休工资,无误工费用)。(四)护理和伙食费用,需要医院的方的证明,保险公司会扣掉不合理的地方,基本...


·交通事故诉讼法院该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去哪里的法院起诉?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怎样进行交通事故诉讼呢?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法院 交通事故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按照侵权行为确定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


·一、交通事故驾驶员死亡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驾驶员死亡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醉酒驾驶电动车罚款多少
    醉酒驾驶电动车罚款多少怎么判定随着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很多人都习惯了在外应酬。我们都知道,中国人应酬是难免要喝酒的。但是我国现在对于酒驾抓的十分的紧,但还是有人会冒风险自己喝酒后驾车。我们一般都知道小轿车的规定,那么醉酒驾驶电动车罚款多少呢?酒驾的由交警部门处以罚款,醉驾的由法院处以罚金。酒驾的,不可能由法院处罚,醉驾的也不能由交警部门处以罚款。酒驾行为属于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由交警部门给予行政处...


·购买汽车的怎么把买车定金要回来?
    购买汽车的怎么把买车定金要回来1、 一旦你确定这个车子不要了,确定想要退定金,首先你先跟汽车销售私下说,随便编一个理由,让他帮忙把这个定金转给买车的人,当然,你肯定是要损失一部分,用于给销售的好处费,毕竟你退车了人家这个提成没有了,辛辛苦苦忙活了好长时间白忙了,人家也不愿意。2、如果汽车销售帮不了忙,你也可以去找销售总监,一般销售总监权利大一些,直接把自己情况和总监说说,当然说的时候把自己的难处多...


·一、交通事故人伤55责任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55责任规定是什么?交交通事故人伤55责任规定是: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


·随着醉驾入刑的新规,醉酒驾驶的车主,不仅再是吊销驾驶罪那么简
    随着醉驾入刑的新规,醉酒驾驶的车主,不仅再是吊销驾驶罪那么简单了,还会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会将案件移送给检察院,等法院接到公诉书后,就要组织开庭审理了。到开庭的一天,控辩双方要展开辩论,那么,构成醉驾开庭怎么辩护?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构成醉驾开庭怎么辩护? 对检察院指控危险驾驶罪没有异议,但认为在量刑上有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理由如下:1、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