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在我国国家股权转让税收在哪交


在公司法的规定中,股东有权将自己所属的股权进行转让,并且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即可。但是在转让之前应当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纳税扣税申报。那么,股权转让税收在哪交呢?按照相关规定,股权所有人可以到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税即可进行缴纳相关税费。


到各自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或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所在注册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一、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规定: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因此,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可以由“负有纳税义务的转让方”或者“负有代扣代缴的受让方”,到各自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或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所在注册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股权转让税包括哪些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法人股东: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按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是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印花税


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项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3、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687号)规定:如果转让的股权,其表现形式主是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要征收土地增值税。


三、注意事项


股权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注意事项:


1、正确计算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税率为20%股权转让收入不仅是现金,也包括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非货币形式的转让收入往往被纳税人忽视,误以为不用缴税。


2、准确界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时纳税发生股权转让行为后,纳税人(转让方)或扣缴义务人(受让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款,并报送相关资料。


3、注意纳税申报地点纳税申报应在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而不是自然人股东所在地。


4、股权交易价格要公允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不是我的股权我做主,无正当理由的低价转让,税务机关有权按净资产或类比法核定交易价格计征个人所得税。


5、转让价格明显偏低要有正当理由股权交易价格虽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综上所述,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进行缴纳相应的税费才能顺利进行转让的。同时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当事人应当注意正确计算相关税费以及确定具体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事项,这些都需要当事人自行了解。当然在转让期间也应当对具体的税费内容进行详细了解。




相关内容:

·电动车算不算肇事逃逸?
     一、电动车算不算肇事逃逸? 电动车算肇事逃逸,如果存在着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且逃避,就是属于肇事逃逸。具体认定必须有以下的情况: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


·交通逃逸认定都有哪些行为
    交通逃逸认定有哪些行为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一、机动车驾驶员醉驾105罚款多少?
    一、机动车驾驶员醉驾105罚款多少? 法院对醉驾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刑的,最低罚金不得少于1000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


·酒精对于人体有麻痹作用,因此,饮酒后驾驶车辆容易发生危险,特
    酒精对于人体有麻痹作用,因此,饮酒后驾驶车辆容易发生危险,特别是醉酒驾车,危险系数更大。我国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将醉驾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中,醉驾当事人除了受到行政处罚外,还会接受刑事处罚。那么,南京醉驾会有什么样的处罚?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南京醉驾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肇事逃逸触犯什么法律?
    交通肇事逃逸触犯什么法律?触犯刑法,《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或受损财物未做必要的抢救或处理或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警,擅自逃离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无法确定和追究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对肇事情况不明知...


·酒后驾车是严重危及他人生命的事情,法律中规定
    酒后驾车是严重危及他人生命的事情,法律中规定了酒后驾车为危险驾驶罪,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是十分严重的,那么当发生醉驾伤人按照法律怎么处罚?这与一般的人身伤害事件的惩罚力度是否存在区别,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提供下列内容解答您的疑惑。 一、醉驾伤人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


·交通事故三期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三期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纠纷案件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 2 定义 本标准所指“三期”是指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所需休息、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分别称为休息期、营养期和护...


·汽车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怎样进行的?
    汽车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怎样进行的?您都知道是在我国进行汽车的买卖需要签订一份汽车买卖合同,但是实际上关于汽车买卖合同签订流程是比较复杂也是比较专业的,因此大多少清楚的了解一下汽车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怎样进行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汽车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怎样进行的? 首选拟定合同,然后签订合同。警惕税费风险购二手车时,容易因旧车手续不完善引发各种交易后遗症。尤其是低价...


·长治工伤鉴定需要交鉴定费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目前虽然仍然是一个农业大国,但工业所占的经济比重已逐渐提高。因此,工人数量也是猛增。随之而来的是工伤事故的频发。那么,长治工伤鉴定需要交鉴定费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长治工伤鉴定需要交鉴定费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


·甘南交通违章在哪进行处理
    甘南交通违章在哪进行处理办理交通违章手续可以有以下四种方式:1、进交通违章处理中心,即可办理业务。2、致电邮政服务电话11185,邮政办理交通违章业务有两种模式,一种是车主到邮政营业厅办理,另一种方式是在11185服务热线登记车主信息,邮政会派人上门收集相关资料办理。3、12580手机支付办理。4、公安交警信息网办理,登录交警信息服务网,输入车牌号码等相关资料后,能够查询车主车辆的交通违章信息,并...


·汽车买卖合同模板的内容是怎样的
    汽车买卖合同模板的内容是怎样的?在我们的平时生活中存在着许多东西的买卖,现代人进行事务的买卖的时候都会签订一个买卖合同,但是实际上普通老百姓并不知道买卖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因此大象知道汽车买卖合同模板在我国法律上是什么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汽车转让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在交通事故中,有时候不仅仅只是双方引起的交通事故,有时候可能
    在交通事故中,有时候不仅仅只是双方引起的交通事故,有时候可能涉及到第三方甚至双方,对于这种交通事故处理的方法在一般的交通事故处理基础上,又做了略微的改动,因为其特殊性,因此责任的划分和赔偿比例也不同,今天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多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是多少? 一、多方责任 多方责任是指三方以上的赔偿主体对同一交通事故均负有责任的情形。随着道路运输业的飞速发展,与其相适应的道路设施也不断得到改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