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年两次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年两次交通事故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可大可小,其实生活中的交通事故发生率是很高的,哪怕简单的汽车擦碰,也可以归纳到交通事故范畴。正好我们借着本文,既解答朋友的疑惑,也给网友提供一些指导,本文所要阐述的,就是遇到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定义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二、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
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通过阅读本文,相信您对于“一年两次交通事故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其实论事故数量,一年不论一次还是两次,哪怕十几次交通事故,都是按照统一的流程步骤进行处理。
相关内容:

·盗窃车内物品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的最新司法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


·交通事故司法解释是什么?
    不论在哪里,交通事故的发生机率都特别高,因此在注意交通安全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了解一些关于交通的法律法规,以便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也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下面,我们就结合一些我国具体的法律规则,来向您仔细的说明一下交通事故司法解释是什么。 交通事故司法解释全文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


·酒后驾车如何判刑处罚?
    酒后驾车如何判刑处罚酒后驾车若是构成醉驾,就涉嫌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


·上海高温费要交个税吗?
    上海高温费要交个税吗? 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用于保护职工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防暑降温饮料及药品属于“劳动保护费”范畴,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但如果企业以“防暑降温费”之名行各种补贴福利之实,而发放的各种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的,则应按“职工福利费”在所得税前限额扣除。 至于具体的涉税处理: 劳动保护类的“防暑降温费”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征税范围,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


·一、交通事故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其它情况 1、下列的...


·汽车报划痕险需要什么材料?
    汽车报划痕险需要什么材料?一般情况下,划痕险需要当场报案,保险公司派人进行查勘,确定是否是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如果划痕是以前的旧划痕,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的。如果你的车子上的划痕是以前造成的,那么保险公司是可以不予以理赔得。划痕险有一个责任限额,比如投保划痕险责任限额5000元,在保单保险期间内,第一次赔偿2000元的话,那么限额就剩下3000元了,直到限额用完或保险期间结束,这个责任终止。划痕险...


·商业保险车祸会赔误工费吗?
    商业保险车祸会赔误工费吗?商业保险在车祸后是会赔偿误工费,但是对于那些只给车辆购买了强险的司机,此时若是受害者提出支付误工费的请求,保险公司并不需要承担此赔偿责任,而是需要由该肇事者自行承担,不过相比较于其他的赔偿,误工费的数额是比较小的。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二、交通事故出院后的误工费...


·一、非接触交通事故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非接触交通事故的认定是怎样的?1、比照道路交通事故案进行调查、取证对非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对证人、当事人进行询(讯)问,对车辆的检验以及伤员的救治等前期处置,均可以比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进行。2、进行事故认定对非道路交通事故,应进行责任认定,形成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对事故进行成因分析,并告知当事人,其损害赔偿可由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对当事人的处罚不能适用...


·广东省交通肇事赔偿标准是什么
    广东省交通肇事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对交通肇事中的伤者或死者家属做出赔偿的时候,需要考虑具体的地区,因为地区不同实际的赔偿标准也不一样。因此,才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作出赔偿。今天,我们为您带来广东省交通肇事赔偿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1、按照实...


·公司个人股权变更流程要交费吗
    收,根据转让涉及到的主体的不同,转让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也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股权转让会涉及到股权转让时发生的工商登记费、资产评估费、验资费用、印花税、所得税等等。我国对于不同类型个人所得税的缴纳税率有着相对来说严格的规定,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缴纳的税率一般为20%。法律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交印花税
    在实际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需要当事人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这当然也是出于对当事人利益保护的考虑。就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来讲,我国规定需要按照要求缴纳印花税。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如何交印花税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房屋租赁合同如何交印花税 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 (1)购买印花税票自行贴花、并划线注销。 (2)租赁合同如果只规定了月(或年...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税务怎么交
    视情况而定:其一,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二,分公司若办理了税务登记,则其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