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衡阳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衡阳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衡阳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咨询: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

(二)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其他民商事案件:

按涉案标的额的2%-5%收取。国内案件最低5000元;涉外案件最低10000元。

(三)代理二审案件:

1、未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的1/2收取;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标准的1/2收取。

(四)代理申诉案件:

1、签订聘请律师服务合同时,先收取5000-20000元代理费;

2、人民法院裁定再审时,再按照一审相应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

(五)律师函:

每件1000元—3000元。

(六)代写法律文书:

每件500元—2000元。

医疗纠纷调解后反悔可以吗

在很多情况下,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基于不同的考虑,通常会通过申请行政部门调解达成协议,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和解协议时反悔而提起诉讼时,司法实践中,不同的法院对该协议的效力的认定也不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都法律保护。通常认为,正常状态下的医患关系应视为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属于合同法调整的对象。医疗纠纷发生后,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或者通过行政部门调解达成协议,应认定该协议的效力。因此,只要是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医疗纠纷调解后反悔是不可以的。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

有人认为: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产生分歧而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提请处理所引起的纠纷。广义而言,凡病人或其家属对诊疗护理工作不满,认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有失误,对病人出现的伤残或死亡,以及诊疗延期或痛苦增多等情况,要求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的事件,在未查明事实真相之前,统称为医疗纠纷。

有人认为: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医疗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行为。这种纠纷在社会生活中经常地、大量地出现,绝大多数是属于民法范围,发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最常见的是与医疗事故有关,其中又以医疗死亡事故为主,那种因医疗过失造成患者的伤残或病情加重而引起的医疗纠纷以往比较少见,目前也有增多的趋势。

有人认为:医疗纠纷是医院是医院管理学中的重要概念,在目前的教科书中,医疗纠纷被定义为:“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在认识上产生分歧,当事人要求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非经过行政的或法律的裁决方案方能解决的医患纠葛。”然而,上述医疗纠纷的定义和对医疗纠纷的认识是不正确的。

有人认为: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在认识上产生分歧的争议,病家认为医务人员诊疗上有失误,而需追究责任或赔偿。但经查实医务人员的诊疗工作实际上并无原则性错误,而只是在服务态度上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和错误;或由于家属不明医疗真相;或由于家属另有需求以致纠缠不休等情况,这种情况才属于医疗纠纷的真正含义。

病人或家属对诊疗工作不满,认为病人出现伤残或死亡系由于医务人员诊疗失误引起,要求追究责任与赔偿而卫生行政领导部门或司法机关提出控告的案件,在未查明事实真相之前,统称为医疗纠纷。

有人认为: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在认识上发生争议,当事人提出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从而必须经过司法审理或行政调解方能解决的医患纠葛。

有人认为:医疗纠纷是由医源泉性或非医源泉性原因引发的医患双方的争执。

有人认为:医疗纠纷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后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当呈人提出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必须经过行政的或法律的调解或裁决才可了结的医患纠葛。

有人认为:医疗纠纷是法医学研究的内容,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结合的综合性学科。从医学和法学的角度研究保护人民的生命和健康,维护公民和医疗卫生部门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卫生保健政策的顺利执行,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综合上面所说的,医疗纠纷的律师收费一般都会根据案件的大小来进行收取,而且涉及到金额较大的,还会按照金额的比例来进行核算,还要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物质条件来进行计算,所以,律师会节切合着实际的情况来算出这起案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相关内容: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很多时候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都是很严重的,包括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而针对不同的损害结果,我国法律规定的赔偿也是不同的。那么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


·医疗损害责任起诉状范文
    医疗损害责任起诉状范文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很多人开始关注自己的健康。但是医疗纠纷的案件出现的也越来越多。很多患者认为在案件中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他们就开始写医疗损害责任起诉状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医疗损害责任起诉状是什么样的?医疗损害责任起诉状 ?原告:地 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被 告:地 址:联系电话: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万元、误工费万元、住院伙食补助费...


·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的方法有哪些
    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的方法有哪些一、什么是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广义的医疗纠纷包括医患双方发生的民事纠纷(民事赔偿等...


·衡阳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衡阳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衡阳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咨询: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 (二)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其他民商事案件: 按涉案标的额的2%-5%收取。国内案件最低5000元;涉外案件最低10000元。 (三)代理二审案件: 1、未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 2、曾代理一审的...


·医疗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医疗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 ? ? 1、医疗费 因医疗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2、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


·如何预防徐州儿童医院医患纠纷案件再次发生?
    如何预防徐州儿童医院医患纠纷案件再次发生? 1、提高自身素质,改善医疗服务质量。 技术和质量是医院生存与发展的条件。在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方面,首先重视医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培训);其次是抓好医疗质量管理,完善各种医疗管理制度。制定符合适宜的工作标准和制度,并且保证将这些制度落实到实处。其宗旨是全面提高医护人员整体素质,建立起良好的心里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慎独精神,过硬的业务素质...


·三亚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三亚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如今,医院是最容易发生医疗纠纷的地方,但是也有许多人不了解三亚医疗纠纷赔偿标准,导致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也容易发生许多导致双方都不受利的情况,没有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如何避免这些事情的发生呢,下面我来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一、三亚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常州医患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
    常州医患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 一、常州医患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患方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选择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医疗机构自行协商; (二)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患双方不愿自行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


·非法行医罪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非法行医罪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是指:(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


·医疗美容纠纷需怎么赔偿?
    医疗美容纠纷需怎么赔偿? 1、由违约行为而产生的美容法律纠纷及承担的责任 美容服务是一种民法典律关系,是服务合同关系。所谓服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依他方要求完成一定服务行为或客观特定的服务活动,另一方须支付服务报酬的一类合同。在美容服务当中,如果美容机构的行为不是通过约定表现出来的,就是一种违约行为。因违约而产生的美容纠纷,赔偿范围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 2、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美容纠纷...


·非法行医罪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非法行医罪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只有拥有医生职业资格证的人才可以行医为他人看病,如果普通人擅自为他人看病,情节严重时可能会涉嫌非法行医罪被定罪处罚,那么非法行医罪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可以阅读了解。 一、非法行医罪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情节严...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规定可以吗
    员工在医疗期间仍然和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那么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规定可以吗?劳动合同在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起着很重要的作用,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知识,请继续阅读。 医疗期满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医疗期结束后,如果劳动者仍然无法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