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女方服刑期间可以离婚吗?

一、女方服刑期间可以离婚吗?服刑人员可以离婚吗?这个问题关乎服刑人员的权益。首先,我们应该明确的是,在我国,服刑人员也是公民,而非敌人。只要其未经法院判决剥夺,服刑人员依然享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其次,我国《婚姻法》第32条明确规定了,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规定“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故而,只要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对方不同意也可以离婚。因此,法律并没有禁止服刑人员离婚。换句话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和标准,服刑人员也是可以离婚的。二、服刑人员怎么办理离婚?既然可以离婚,那么,服刑人员怎么办理离婚呢?同普通人一样,服刑人员的离婚同样包括两种形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而服刑人员离婚又包括服刑人员提出的离婚和向服刑人员提出离婚两种情况。不同的情况涉及到的办理程序是不同的,下面分情况介绍。(一)协议离婚这种情况下,不管是服刑人员提出的离婚还是向服刑人员提出的离婚都须签订离婚协议。一般是非服刑的一方到监狱或者其他服刑地签订离婚协议,双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民政部门到监狱进行离婚登记,确保双方在自愿情况下,协议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二)诉讼离婚1、与服刑人员离婚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服刑人员的配偶(原告)也被监禁或者劳动教养,那么原告应该向服刑人员原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已经被监禁或劳动教养一年以上,则原告应当向被告的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如果原告没有被监禁或劳动教养,则原告直接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2、服刑人员想要离婚的服刑人员因为是在监狱服刑,行动自由受限制,故服刑人员可以向监狱部门递交离婚诉状,请求监狱部门转交法院。法院一般会派工作人员到监狱办公。法院法官到达现场审理案件往往会比较慎重。如果能调解,法院会在调解下让双方完成离婚协议;不能调解,将按照普通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律来判决是否离婚。女方在监狱里面服刑的,对于男方来讲此时对夫妻关系的影响会很大,而之后就有可能导致双方离婚。但毕竟此时女方正在监狱服刑,如果要与其离婚的话,肯定也不会那么容易。这个时候还是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上文中就这方面的内容都是作出了介绍,各位可以具体了解了解。



相关内容:

·事实抚养关系如何认定?
    事实抚养关系如何认定?事实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是抚养关系的形成时间是在继子女未成年之前,而且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这是一般认定事实抚养关系的判定标准,当然,继子女如果已经成年,但是属于精神病人,也一直都是由继母或者继父照顾的,双方也形成事实抚养关系。指在收养法出台前就已经存在的收养关系,称事实收养关系,未经收养登记,以父母子女相称即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事实抚养关系”应包括...


·离婚后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离婚后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男女离婚时,应当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的,可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产的状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以及财产的来源、数量等,合理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的多种经营和承包...


·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法律依据是什么
    虽说国家赔偿案件在当前诉讼案件中是非常少见的,但是在社会生活中还是有不少的人会遇到需要国家赔偿的事情,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公安部门错误进行拘留或者逮捕而导致的个人利益受损所要求的国家赔偿,每个人都有可能会遇到这些问题,那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相关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国家赔偿案件,是指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下列...


·男方在坐牢该怎么离婚 如何与服刑人员离婚
    公民在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之后,除了会对个人日后的生活工作造成影响之外,其实也是会对自己的家庭产生较大的影响,此时如果是已婚人士,很有可能配偶会提出离婚。但此时考虑到对方在坐牢,于是就不清楚要如何离婚了。那一般男方在坐牢该怎么离婚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如何与服刑人员离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由于我国法律赋予服刑人员与普...


·离婚后
    离婚后,子女与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一起生活,另一方要按月定期的给付给孩子固定的抚养费,关于抚养费的标准和抚养费的数额,是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根据法律的规定,在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一个合适的抚养费的数额。首先呢,我们要明白抚养费都包括哪些内容,子女在成长过程中所需要的生活费、医疗费用以及教育相关的费用,都要包含在抚养费中,并不是说只要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就好。所谓的医疗费用并不是所有的医疗费用...


·吸毒拘留多久通知家人?
    吸毒拘留多久通知家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吸毒人员进行行政拘留后,应该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二、行政拘留的特征(...


·一、再婚时写的遗嘱有效吗?
    一、再婚时写的遗嘱有效吗?只要遗嘱合法,且见证人有效的情况下,遗嘱就是有效的,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 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


·离婚分割财产涉及第三方财产怎么处理?
    一、离婚分割财产涉及第三方财产怎么处理?第三方财产与夫妻分割财产无关,法院一般不会予以分割,但是如果第三方财产涉及正在经营的公司或者经济组织为共同财产,那么可以在分割的时候予以明确。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根据《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


·离婚财产协议不合理可以起诉吗
    有的人在与配偶离婚的时候,只顾着尽快的解除婚姻关系,实际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时候没有怎么注意,签了字之后才发现其中的条款不合理,甚至有那种严重影响到自己利益的事情。那在这种离婚财产协议不合理的情况下可以起诉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财产协议不合理可以起诉吗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


·离婚如何判定遗弃家庭成员?
    在法律上所说的遗弃罪,指的是对自己家庭的成员具有抚养义务的却不抚养他们,那么就称之为遗弃,比如说遗弃老人、孩子、或者没有生活能力的人、残疾的人,这些是根据情节的严重性来判刑的。那么离婚如何判定遗弃家庭成员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家庭成员间的遗弃的认定 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此处“需要赡养、...


·一、夫妻离婚后女方要给抚养费吗?
    一、夫妻离婚后女方要给抚养费吗?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女方是要给抚养费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


·二诉离婚判决一定判离吗?
    二诉离婚判决一定判离吗? 一、二诉离婚判决一定判离吗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