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房屋买卖手续流程一方死亡怎么办?

一、房屋买卖手续流程一方死亡怎么办?

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二、房屋买卖合同附加协议内容怎样?

1、交易房屋基本状况,具体包括房屋位置、面积、产权证号、产权人、共有权人等。

2、房屋产权状况说明,要求卖方书面承诺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房屋,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并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如有违反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房屋成交价格,应当明确该成交价格是否包括装饰装修、家具家电,公共维修基金款项。如果包括前两项,应该用附件方式另行说明其具体状况。

4、付款方式,要说明是通过资金监管账户还是自行划转,是全款还是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贷款没获银行批准或者贷款申请额度不够的处理办法是否明确,分批付款的次数和时间是否说清楚。作为卖方律师来说,这个条款最首要的问题是要考虑该付款方式是不是安全。

5、税费负担约定,要明确约定买卖各方应当承担的税费种类,如约定不明或国家政策变化产生新的税费,由谁来负担。

6、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房产过户手续,主要是哪天过户一定要说清楚,买方交钱和过户的时间间隔不宜过长,越短越好以免夜长梦多,如果能在交款当天过户是最好不过了。

7、房屋交接,也就是交房问题,该条款包括交房时间,可以先交房再过户也可以反过来,交房前卖方应当结清水电煤、暖气、物业、电话、有线电视等一切费用,交房前(后)多少天卖方应当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同时,还要考虑交钱、过户和交房之间的衔接问题,过户以后再交房的,买方的购房款不宜在过户前全部支付给卖方。最好合同约定房屋交验完毕、各项费用结清以后再支付剩余尾款,这笔款项哪怕只有一两万,也能起到约束卖方的作用。

8、违约责任,包括卖方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或者权属产生争议的违约处理,卖方一房多卖的特别处理办法,买方逾期付款违约处理等等。违约金的违约数额也有一定技巧,我认为不宜过低,低了对卖方就没有约束力。此外律师还需关注违约金与定金条款的竞合问题。

如果在买卖合同的过程中,一方死亡,无论是买房还是卖方,都要到死亡者的所在地死亡证明,并且要携带相对应的材料,死亡就涉及到财产的继承问题,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有两种,如果买卖合同已经签订,那么合同可以由其配偶子女等继承。


相关内容:

·抵押房产贷款担保公司风险有哪些?
    抵押房产贷款担保公司风险有哪些? 房产抵押贷款担保公司存在的风险 (一)抵押登记权的风险 1、“一物多押”的风险。《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多个出借人后,一旦破产倒闭,抵押房产将很难处置变现。 2、土地使用权的风险。担保公,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时,如果只是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而没有办...


·房屋质量纠纷怎么处理?
    房屋质量纠纷怎么处理? 现在新房交房后,都有一段时间是给户主们验房,当我们遇到房屋质量问题和开发商产生纠纷的时候,一般有三种纠纷处理方法,分别是找开发商协商、向有关部门投诉、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关于纠纷处理方法介绍如下: 1、找开发商协商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质量关...


·离婚房子怎么会给孩子的
    随着男女观念的日益更新,现在这个社会已经不以离婚为耻了,很多人离婚后依旧找得到伴侣,正因如此离婚发生的频率日益上升,很多已经生了小孩的父母都会选择离婚,如果这个家庭有房的话,离婚房子怎么会给孩子呢?下面就让我们带你来看一下吧。 一、离婚房子怎么会给孩子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


·不能购买的二手房都有哪些
    不能购买的二手房都有哪些 一般来说,二手房是可以买卖的,但也有例外情形。以下是不能买卖的二手房的情形: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6、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7、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


·购买房屋的时候,有一些房屋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在租赁房屋的时候
    购买房屋的时候,有一些房屋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也是有一些房屋是不允许出租的。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什么样的房屋不能出租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样的房屋不能出租 房屋出租业务已经成为房地产业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了,为了避免出租人或是承租人因对出租或承租的法律关系不清楚而陷入困境,下面介绍几类不能出租的房屋: (一)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不能出租。...


·有遗嘱房产过户时间有限制吗
    有遗嘱房产过户时间有限制吗?有遗嘱房产过户时间有限制,规定是死者死亡两个月以内,由指定继承人拿着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来承公证,得到公证书,到房管,办理继承过户,继承房产过户的流程是:1、找房屋评估部门对房屋评估继承人要自己找相应的有权威的房屋评估部门对要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主要从房屋的房龄、楼层、地段等进行。评估之前,要先说明是进行继承产权的评估,这样评估价会比市值少25%左右。若自己不找...


·房屋主体司法鉴定
    生活中有时候会发生房屋纠纷,双方争执不下,为了解决房屋纠纷,房屋主体司法鉴定应运而生。在诉讼的过程中,对涉诉房屋进行司法鉴定,可以对其价值或经济损失进行测算和判断,可以作为裁判的依据。以下是房屋主体司法鉴定的详细内容,请您阅读。 (一) 房屋主体司法鉴定的委托、受理与实施 1、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在接受鉴定评估委托前,明确估价基本事项,通过人民法院交由诉讼当事人签收《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风险告知...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容
    当我们离开家乡去外地工作时,必然会在工作地点租房子,那么我们一定要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这关系着我们在一个城市的备案记录。那么这类备案申请书如何写,我们以重庆市为例,为您整理的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申请书的内容以及申请所需材料。 一、 申请书内容 1、出租房屋情况 座落区县(市) 镇路街、巷 号附 号、幢号、总层数、单元所在层次、房号结构、户型、建筑面积(m2)、建筑年代用途...


·现在的小产权房子有保障吗
    现在的小产权房子有保障吗1、属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有依法被拆除的危险性。购买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小产权房的附属配套设施,如供水、供电、供气等,因不在国家规划之列也不能得到有效保证。2、小产权房没有取得国家颁发的房屋产权二、房子小产权是什么意思呢?1、所谓“小产权房”它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的实践中所形成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它是指在农民集体...


·房屋继承公证书时效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继承公证书时效规定是什么? 房屋继承公证书时效规定是在没被撤销的情况之下是永久的。公证书,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是法律界常用的应用写作文体之一。公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主要体现在: 1、公证当事人无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办理公证时公证员必须问清当事人是否在订立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


·买房子要注意什么手续
    买房子要注意什么手续 1、首先通过媒体收集有关房地产项目的各种信息。 2、通过对自身的消费需求状况(购买能力、欲购买楼盘位置、居住小区的配套、环境、物业管理、总价格、面积等)进行全面、综合的衡量与分析,初步确定一个适合自身实际需要的购房框架,然后结合收集的各种楼盘信息进行筛选、比较,确定几个备选项目。 3、对备选项目通过收集的楼书资料,电话咨询或熟悉该项目的朋友做一番初步了解,然后抽出几天时...


·一、房屋遗产税规定是怎样的?
    一、房屋遗产税规定是怎样的? 房屋遗产税的规定是目前在我们国家不存在着遗产税收的缴纳,但是如果要进行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的话,那么需要缴纳的有公证费用和房屋的评估费用等。 二、房屋继承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1、公证继承: 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办理房屋继承公证; 2、缴纳公证费2%: 房屋的所有法定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