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房屋买卖解约协议签定拒付违约金应该怎么办?

一、房屋买卖解约协议签定拒付违约金应该怎么办?

房屋买卖解约协议签定拒付违约金解决方法大致有两个:协商解决和起诉。

1、协商解决:解决纠纷,能够协商解决当然最好,我们建议都尽量和气地,尽可能拿对方的利益来互相牵制,以达到和解的效果。

2、起诉:这是要着重介绍的一种索偿方法,因为法院受理之后的审判决定,具有法律强制力!

二、合同纠纷,确定起诉法院的方法

1、合同有约定管辖法院的,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2、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者约定不明的,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其中:

(1)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三、起诉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1、民事起诉状。

2、书证:如合同、运货单、收货单、汇款记录等等与案件相关的书面证据。

3、证人证言。

4、录音录像、电子数据资料。如电话录音、聊天记录、邮件等等。

四、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1、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目前社会上有许多家房地产公司,买卖房屋更是非常常见的一种情况。如果一方没有按照合同中的义务去履行,那么久构成了单方面违规,这是一种不道德、不负责任的行为。建议您首先选择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相关内容:

·回迁房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的面积不一致怎么办?
    一、回迁房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的面积不一致怎么办?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因此,如...


·签房屋买卖阴阳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当事人需要交纳的税费是比较多的,而且是房屋价值越高、面积越大,那此时交纳的税费数额就会越多。因此,实践中,有的人为了避税采取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但需要注意这种方式下避税会有一定的法律风险。那么签房屋买卖阴阳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所谓“阴阳合同”,是指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一虚一实两份合同,以达到逃避税费,或骗取贷款等目的。阴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


·买房子关系重大
    买房子关系重大,其中自然少不了一下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而这也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是不得不注意的,否则日后就会影响到自身利益。那究竟在买房子的时候,购房者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相信大多数人第一次买房都还搞不清楚,接下来,本站我们针对这一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是必须要买“五证”俱全的房子。这一条看似简单浅显,可以说人人都知道,可是您在买房特别是在买期房的时候,由于心态和心理问题,架不住商家的忽悠,...


·《民法典》婚后全款买房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婚后全款买房的规定是什么? 如果在结婚购买的房屋,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 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婚后房产证加名不增收契税。因此婚后加名分费用除开契税即可。 ...


·离婚后合同房更名手续是怎样的?
    离婚后合同房更名手续是怎样的? 夫妻协议离婚办理产权人变更登记的,首先要到市房屋产权监理处二楼大厅领取《市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填写栏目中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房屋情况、包括地址、权证号、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方位、所在楼层等,然后到窗口提供《房屋权证》(即房照)、离婚证及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书》、身份证及不欠取暖费证明等。未进行房屋产权公证的,协议离婚双方都要到场会同办理,经过公证的,一方到场...


·疫情期间信用卡房贷延期规定是什么?
    疫情期间信用卡房贷延期规定是什么?疫情期间信用卡房贷延期规定是《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1、以欺诈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2、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3、乘人之危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5、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6、恶意串通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7、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又无据可查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8、与法律明文规定不能交易的房地产所...


·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
    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往往当事人都会约定具体的租房期限,不过此时要注意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法律方面规定的期限,否则超过的部分也是会认定为无效。通常到了约定的租房期限之后才会终止合同,那要是租房子合同没到期不租的话,此时可以终止租房合同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租房子合同没到期不租了可以终止合同吗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


·哪些集资房可以转让给他人
    哪些集资房可以转让给他人拥有产权的集资房可以转让给他人。通过《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可知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来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二、集资房可以买卖吗?(一)集资...


·针对离婚分房这种问题
    针对离婚分房这种问题,首先有两种情况。一是沟通协商,协商一致的话就协议离婚。二是沟通协商不一致就需要法院判决。以下就是比较常见的几种离婚分房的情况。先来说属于婚前财产的几种类型。第一种情况:夫妻任何一方在结婚前购房,并且付清房产的全额房款,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没有权力要求分割这套房子。第二种情况:结婚以后夫妻购房是以一个人婚前财产购买房子也属于购买房产人的婚前财产。第三种情况:结婚以后由子女一方的父母...


·住廉租房的如何继承老人房产
    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管理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廉租房政策保障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如果有房产继承的话,补贴或者实物房源就会被收回。另外各地都有相应的限购政策,一般情况下不退出廉租住房是不能够进行房产继承过户备案登记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第四条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各地可以在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收入水平、申请顺...


·房屋他项权利状什么意思
     一、房屋他项权利状什么意思? 房屋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以后,由当地的房管部门核发和抵押人持有的一种权利证书。也就是说房屋他项权证是由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是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一般来说,在做房屋他项权证登记的时候,上面都会写清楚期限日期,这个期限日期就是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日期,也就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了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