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屋继承

房屋继承

1,继承手续需要继承人到被继承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去办理相应的销户,也就是人们常说把户籍注销了,手续办理了之后就需要开具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之后会用到这个证明,因此必须要开具,不然无法证明公民已经死亡,也就不能继承其遗产;

2,继承人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因为已经取消了这个环节,所以如今公民继承房屋,其实并不是必须要先办理公证),不管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两者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所要继承的房屋相应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也就是要提供证据证明房屋的所有权;

(3)户口本或其他可以证明死亡人和继承人的法定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之后就是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需要注意。继承房屋如果不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将所有权转移到自己名下的,那么之后就不能对继承的房屋作出处分。

此时应该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4)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和交完税后凭证(原件)。

在上述手续办完之后,那么就可以实际取得继承的房屋

二、股权继承:

1、根据《公司法》中的第76条中的规定,作为公司的股东在其去世之后,合法继承人是可以继承其在公司的股东资格,当然这个时候要注意,如果该公司章程中有特殊规定的话,那么继承股东资格可能就会受限。看公司章程有没有对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作出约定,如果没有,该继承人是股东的法定继承权。

2、除了上交一般财产继承所需要的材料外,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该提交以下的证明材料:

(1)死亡人对该公司的出资证明;

(2)该公司你股东名单;

(3)该公司的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

(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该公司的章程;

(5)对该公司进行的资产评估报告。

3、上面这些程序做好后到工商局办理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

三、股票继承:

1、继承公证

需提供的材料与前面房产继承的继承公证的材料一样;

2、凭继承权公证书到证券营业部办理股票过户手续

如果继承者从来没有开过股票账户,第一步应该开立股票账户,如果不想开新的股票账户,可将所继承的股票卖出变为资金,然后取现。

四、存款继承:

1、在继承存款的时候,因为存款多半都是在银行,所以就要向银行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要注意,如果继承人取得了被继承人的储蓄卡,同时也知晓密码的,其实可以直接取出存款直接继承,但不要忘了给被继承人注销银行卡。

2、如果不知道存折、密码的,则需要先向存款机构所在地的遗产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书,这个时候需要提供的材料和前面房产继承的继承公证所需材料一样;

3、根据继承权公证书到存款机构(通常是银行)办理存款过户或支付、取出、转账手续。之后也是需要对死者的银行卡或者存折、存单等作出处理。


相关内容:

·房屋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在房屋装修的过程中,如果施工方装修过程中有违约的行为,那么,房屋所有人可以将其诉讼至法院,而其中对房屋进行司法鉴定的结论就成为诉讼中的有力证据。那房屋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一)鉴定费用的承担原则 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


·中介租房注意什么问题
    通过房屋中介来租房,这是很多人的选择,虽然需要支付一定的中介费,但是能够获得较多的房源,在短时间内租到自己满意的房屋。但委托中介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中介租房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中介租房注意什么问题 (一)不要贪图小便宜。提醒租房者不要受一些小型中介公司价格战的影响,对于租赁价格相对较低的房屋,一定要前去检查一下房屋的质量问题,对于双方需...


·农村违建房屋被强行拆除有赔偿吗?
    拆违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无须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


·现在有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
    现在有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都会选择贷款,其实这也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方法,不过大家对于贷款的相关知识并不是很了解,所以盲目的去贷款,只会给自己碰一鼻子灰,给自己带来利益的损失,所以大家一定要重视,谨慎。 1、核实产权是否清晰: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即可 2、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 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


·房屋面积如何算
    房子面积计算规则为:商品房建筑面积(销售面积)=公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其中:公摊面积计算方式为等于公共门厅和过道加电梯井加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加楼梯间等。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你可以把它理解成就是外墙厚度的一半算作套内面积、另一半就会把它算作公摊面积。房子的使用面积怎么算房套内建筑面积它也是由这三个部分组成: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即房屋使用面积为房子套内建筑面积的一部分。...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可以吗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可以吗?撤销的条件是哪些?已经签署了房屋赠与合同,但是因为发生了一些突发的事情,想要将之前签署的房屋赠与合同撤销。那么合同是否能够撤销,我们应该如何去做呢?接下来,就跟着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信息吧。 一、何为房屋赠与合同呢? 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房屋赠与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这一点使它与遗赠、捐助行为或债务免除等单方法律行为相区别...


·在贵阳买房子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在贵阳买房子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1、基本的“五证”齐全。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共五证。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


·如果拆迁安置房是有房产证的情况下
    如果拆迁安置房是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其交易和普通的商品房买卖没有什么差别。如果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还需要分情况,有以下几个问题要注意:1、 通过调查明确这个房子在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还没拆迁的时候,房子是有产权证的,因为在拆迁过程中开发商还没有办理拆迁证的话而且是具有拆迁协议的话,即使以后会麻烦一些,但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2、 在买卖无产权证的房子时,为了避免以后出现的不必要的...


·商品房要是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
    商品房要是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开发商出售商品房的时候,自然是要保证商品房产权无瑕疵,否则就会对购房者利益造成损害。而现实中由于修建商品房资金周转不开,可能开发商会将一些商品房抵押给银行。那商品房要是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商品房要是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 根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


·兄弟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
    兄弟农村屋子合同买卖合同无效,这种情况的出现,往往是因为农村大多是一个封闭式的熟悉群体,经常在内部进行交易往来。但是此类事件最重要的是,因为农村土地的特殊性,所以合同会出现无效条款。下面我们将具体情况进行整理。 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形 (1)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如果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个村的村民,那么该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卖合同当然有效。(2)买受人在买卖房屋时与出卖人不...


·签了购房不履行不退款算诈骗吗
    签了购房不履行不退款算诈骗吗?签了购房不履行不退款也不一定就是合同诈骗,判断当事人是不履行合同还是合同诈骗,关键看以下因素:1)现有证据能否证实被告人有逃匿的行为2)现有证据能否证实当事人有履行合同的准备行为3)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是否违背诚信原则4)是否有根本违约行为5)是否因其行为最终致对方财产严重损失二、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虚构主体,编造并不存在的公司、单位与他人订立合同的;(...


·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实际生活中,很多家庭已经有了第一套房产,由于某种原因,还想要购买第二套房产。第二套房产在购买之前,需要进行第二套房产认定,才能进行接下来的房产购买。我国相关法律对第二套房也有一定的认定标准,下面将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详细的介绍给您。 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及其他尽责调查,借款申请人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