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房屋买卖协议违约金应该如何约定?

一、房屋买卖协议违约金应该如何约定?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们国家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具体说,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则认为违约金约定过高,需要适当调低;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张违约金外,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二、法定依据1、《合同法》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2、《合同法司法解释二》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9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3、《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6条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三、实际中违约金的考量因素一般约定违约金数额旨在防止出现违约情形之发生,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对于违约金采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不会主动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然而违约方一般会以实际损失及主观过错程度加以抗辩,要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在司法实践中,合同违约金考量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实际损失 实际损失系由违约方造成所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司法实践中,守约方常常以房款利息损失和偿还抵押贷款利息的损失。前者系因迟延付款导致利息收入之损失,后者系因迟延付款,守约方被迫借高利贷导致利息之损失。然而利息之利益并非合同可得之利益,损失亦非违约所必然发生之损失,因此法院对此一般不予支持。 此外,守约方亦常以租金损失抗辩,如出卖人主张租金利益损失,而法院一般以房屋仍处于卖房者实力支配下为由,不予支持。那么,法院通常会支持哪一类损失呢?从司法实践看,法院一般会支持因合同所发生实际之费用,如出卖人为履行合同所支出如搬家费,买受人在过户之前对房屋之必要装修及添附之费用等。2、过错程度 合同法规定违约之责任系采严格责任原则,但具体合同法分则中却有不同规定,违约金亦区分惩罚性和补偿性两种。具体到商品房买卖合同,过错程度是法院判定违约金数额的重要构成要件。法院裁判时,同时兼顾违约方之主观过错(是否为主观故意违约)及守约方是否与有过失。3、交易价格变动 法院裁判时一般会对合同订立时与合同因违约而解除时商品房的价格作为其酌定违约金的要件,从实质上来看,价格波动也是守约方损失的判断依据,如买受人因出让人违约而支出类似房屋更高价款或出让人因买受人违约,承担因商品房价格变动所受之钱款损失。建议买卖双方可以按照该套房子成交价格的30%左右的比例来约定违约金,因为约定过高的违约金,就算对方真的违约了也并不一定就会按照合同中约定的那样去执行的,可是房子的价格在不断变动的过程中,如果,最终发现,对于违约金约定的数额别给自身造成的实际损失低很多的,还可以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的。



相关内容:

·出租房屋要缴纳哪些税?
    出租房屋要缴纳哪些税? 一、房产税。 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在房产税开征范围内出租房屋,作为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应按照出租房屋的房产原值扣除30%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年税率为1.2%;行政机关、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军队、房屋管理部门以及个人应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对于私有房产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缓缴纳房产税和城镇...


·一、租房纠纷律师费怎么收取?
    一、租房纠纷律师费怎么收取? 房屋出租纠纷律师诉讼费是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不超过1000元的,每件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争议标的超过1000元的,除每件收取2000元的手续费外,可以按照下列规定标准分段收取:5%、4%、3%、2%、1%来收取。 二、房屋出租纠纷如何处理 1、首先考虑协商解决租房纠纷 当发生租房纠纷时,应该首先考虑以...


·郑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郑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近年来,社会发展越来越迅速,人们的生活水准越来越高,国家为了人民生活的更好正在做出不断地努力,拆迁改造就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可能最关注自己的利益会不会遭到损失,今天我们就为您分析一下关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以郑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例,希望您能够在个性中寻求共性,积极参与到国家建设中去。郑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国有土地住宅房屋被征收,以两种方式补...


·公房可以继承吗 父母去世公房收回怎么办
    公房其实是与私房相对的,很多时候虽然对房屋可以实际的居住使用,但其实行为人并不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此时所有权是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相信您都知道,私房其实都是允许继承的,但是这个公房可以继承吗?很多人就不清楚了,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关于公产房的性质所谓公产房,是中国特殊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产物,它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


·遗赠扶养协议的房屋怎么过户?
    遗赠扶养协议的房屋怎么过户?遗赠扶养协议的房屋过户是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当事人把相应的信息填上这些文件上,然后有相应部门的敲章即可。具体材料如下:1、公证处提供的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由法定继承人的,其婚姻状况证明也需要提供)。2、公证处提供的受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3、公证处提供的希望某疾控中心出具遗赠人死亡证明的通知;死亡注...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总是有那么几种合同无效的情况被利用。购房者肯定不想刚刚买到房子就被告知合同无效,造成一系列法律后果。要想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只能提前规避。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本文将对你做详细介绍。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


·登记结婚后买的房子归谁
    登记结婚后买的房子归谁 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应该是写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写男方或女方名字,正常情况,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写男方或女方名字,如果写名字一方有一个人出资的证据,就可以判为男方或女方个人财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抵押二手房向银行贷款时,有的银行要求贷款人有一个担保人或者银
    抵押二手房向银行贷款时,有的银行要求贷款人有一个担保人或者银行承认或指定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那么担保公司对于借款人有哪些要求?担保贷款时借款人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在抵押时对房屋有什么要求,哪些房屋不可以做抵押?由我们为您介绍担保公司二手房抵押相关信息。 一、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1、借款人应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且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了储蓄存款帐户,并且存款余额...


·一般对于房产能财产分割吗?
    一般对于房产能财产分割吗? 能财产分割;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


·租售同权是我国新近出台的一种房产政策,旨在解决广大大中城市众
    租售同权是我国新近出台的一种房产政策,旨在解决广大大中城市众多的外地户籍人员的子女在当地就学的问题。可是,很多人对深圳租售同权的政策内容不太清楚。那么,租售同权深圳政策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租售同权? 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


·如今越来越多的选择租房来解决暂时的居住问题,特别是对于在一线
    如今越来越多的选择租房来解决暂时的居住问题,特别是对于在一线打工的或者刚参与工作的年轻人更加乐意去租房来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而租房过程中要与房东签订合同,来保障双方的利益不会因为一方的违约而造成损失,那合浦房屋出租合同范本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年最新房屋租赁合同 我们为您提供2017年最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商品房价格的不断增长,让很多人都对买房望而却步,从而转向租房,这时房屋租赁合同就...


·房产拍卖是指拍卖公司受银行、司法机关等单位或社会个人的委托,
    房产拍卖是指拍卖公司受银行、司法机关等单位或社会个人的委托,向社会公告房地产出售信息,通过竞拍人竞拍的方式使房地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在进行房产排名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流程,那到底房产拍卖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拍卖的流程 (一)拍卖前,查封房屋 (二)拍卖前,评估房屋 (三)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1、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