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起诉离婚院冻结工资吗?

一、起诉离婚院冻结工资吗?

一般起诉离婚不会冻结工资,但法院接受当事人的申请后会在强制执行、财产保全中冻结当事人的工资。根据规定,如果确有必要,法院有权利冻结当事人的银行账户,包括工资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法释[2004]15号)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条 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

第四条 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

一般涉及冻结财产的,都是在执行阶段由一方向法院申请,才可以进行。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法院不会冻结采取冻结财产的措施,但是如果离婚的当事人提出申请财产保全的,法院可以依法进行,一般需要十五天。

离婚官司应经过的一审程序:

1、起诉,即告状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3)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理由。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被告人的姓名、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地址。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或者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接到原告人的诉状后,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称为受理。

2、审理,是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作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依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

包括下列一些内容:送达起诉状副本,就是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人的离婚起诉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受理后的5日内将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人,被告人在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起诉或应诉的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更换不符条件的当事人,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组织当事人进行调和矛盾,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协议的行为。调解达成协议后,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就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

(3)开庭审理。

调解不成,进行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按照下列步骤进行: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如果是公开审理,还应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申请回避,而后,开始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判决

在作出宣判前可以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及时宣判。人民法院审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综上所述,夫妻因为财产分配上有纠纷的话可以请求法院帮助其做出合理的结果,就比如说可能夫妻之间存在的共同财产中有关于工资的问题,此时法院是不会直接主动地将其冻结而需要当事人就工资的部门向其申请要求冻结,法院觉得有需要的才会冻结工资所在的银行卡。



相关内容:

·公司涉嫌犯罪,员工是否有罪?
    公司涉嫌犯罪,员工是否有罪? 一、员工是否构罪的判断标准 以是否直接参与公司的犯罪活动为标准来区分员工,员工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直接参与公司犯罪活动的员工,比如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集资诈骗的案件中,负责开拓业务,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的业务经理;二、不直接参与公司犯罪活动的员工,比如在网络诈骗案件中,为公司的诈骗活动提供技术支持的员工。 直接参与公司犯罪活动的员工,客观上直接参与了犯罪活动...


·重新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受到伤害视作工伤,工伤的认定是需要一定的程序的,当然并不是每一个申请的认定都可以让当事人满意,今天我们给您整理的是关于如果对认定不满意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也就是关于在此申请的问题。重新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关于这部分的内容。 一、工伤再次鉴定程序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 劳动能力鉴定...


·企业辞退不满试用期员工需要赔偿吗?
    企业辞退不满试用期员工需要赔偿吗? 一、企业辞退不满试用期员工需要赔偿吗? 需要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


·在当地社会,人们都想要拥有一份稳定并且工资比较高的工作,很多
    在当地社会,人们都想要拥有一份稳定并且工资比较高的工作,很多大学生毕业之后就会积极的寻找工作,由于大学生没有社会经验,很容易在职场上被骗。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的时候会询问对于工资的要求,很多人入职之后发现要低了。那么,入职发现工资要低了应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入职发现工资要低了应该怎么办 一、最低工资 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


·劳动者不同意调岗公司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不同意调岗公司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劳动者不同意调岗公司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公司录用劳动者,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公司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因此,案例中的公司没有和劳动者协商,又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该劳动者变更工作地点的合理性理由,单方面...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合同法》第1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合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向仲裁机构中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1)和解。和解是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


·工伤认定需多长时间做出结果
    对于申请工伤认定的人而言,在提出申请的时候,担心认定部门不予受理,而一旦受理了,那又开始担心做出的结果对自己不利了。那根据法律的规定,通常在受理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一般工伤认定需多长时间做出结果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申请工伤认定要准备哪些材料 单位或者员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部门作出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


·根据法律规定入职多久可以报工伤?
    根据法律规定入职多久可以报工伤?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入职之后都可以报工伤,毕竟我们国家关于工伤认定的时候要求的是本单位的职工因为工作原因所发生的一些伤害,所以入职之后就属于本单位已经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的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什么?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什么 如果建设工程的质量有问题,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的后果,并且也是性命攸关的大事。因此,在建设工程这一方面是绝不能有任何纰漏,出现一点马虎的。对于建设工程实施质量管理,是符合这一行业的发展要求的。那么,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什么?我们将针对它的主要内容,为您详细介绍。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什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


·一、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


·上班第一天要签劳动合同吗
    上班第一天要签劳动合同吗入职第一天一般情况下公司相关手续还没有办理完,还来不及签合同,按照法律规定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的都是合法的。所以,并不是在入职的第一天,尚处于试用期就必须要马上签合同。只要是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双方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就行。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试用期的开始时间,按劳动合同的约定计算;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试用期的开始时间,应当从实际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劳动...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是什么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劳动合同应当约定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