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入职合同是劳动合同吗?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劳动者只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入职协议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的情况。此时,劳动者是否可以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特殊保护便是存在疑问的难题。如果认为入职合同就是劳动合同,劳动者就可以享受劳动法的保护。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关于入职合同是劳动合同吗的法律知识。


一、入职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主要目的就是督促双方遵守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保证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从而使双方的关系处于有法可依的状态。所以,对于那些内容单一的入职协议之类的简易合同,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对于仅有简易合同而未全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由此可知,入职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的范畴。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指劳动合同效力所及的时间长度,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

2、工作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所从事劳动的种类和内容。

3、劳动条件。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从事某项劳动提供的必要条件,包括劳动保护条件和其他劳动条件。前者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后者主要指用人单位为使劳动者顺利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劳动者提供的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条件。

4、劳动报酬。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因提供了劳动而取得的报酬。

5、劳动纪律。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其违反纪律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处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约定有关劳动纪律的条款,也可原则约定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悖,否则为无效规定,不具有拘束劳动者的效力。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终结和撤销的条件,分为法定终止的条件和约定终止的条件。法定终止的条件是指法律直接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约定终止的条件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劳动合司终止的情形。一旦合同终止情形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约定终止条件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的责任。

除了以上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约定其他内容。

上面的法律知识就可以回答入职合同是劳动合同吗这一问题。一般来说,对于内容简单的员工入职合同还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但是对于那些内容详细完备,包含了全部法定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的入职协议,其效力就可以等同于劳动合同。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相关内容:

·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条件:犯了过失性的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


·劳动争议案件终局裁决认定规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终局裁决认定规则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案件终局裁决认定规则 第一条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统一仲裁终局裁决案件的认定标准,提高劳动争议案件的办案质量,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之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仲裁终局裁决是指依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


·邯郸市工伤认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在某些情况下,员工遇到工伤以后法院所起到的意义是非常重要的,在一定程度上很好的维护了劳动者本身的利益。但是您一定要知道,如果遇到工伤以后不及时去做工伤认定,超过了诉讼期限以后,这对自己的维权来说会相当麻烦。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邯郸市工伤认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邯郸市工伤认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


·单位路费报销从工资扣么?
    单位路费报销从工资扣么?单位路费报销不会从工资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也作出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1、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经济补偿金。2、支付上述项总和的1---5倍的赔偿金。3、支付应得工资报酬的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根据《...


·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扣税么(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扣税么(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


·在建设工程的承建工作开展前,需要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将此项目发
    在建设工程的承建工作开展前,需要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将此项目发包给有资质的承包者,而承包者在于发包人确立承包关系并签署承包合同后才能开展承建项目工程的工作。不论是承包人还是发包人其所能选择承包或发包的方式不止一种,那么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方式都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以供您了解。 一、建设工程发包的方式 常见的工程发包方式有以下三种: 1、工程总包的方式 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有多长?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有多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


·工伤鉴定时都看什么材料?
    在建设工程中安全问题一直是确保的重点,不仅是建设工程还有其他工作岗位的劳动者都十分关注安全性问题。工作时发生事故就会造成受害者经济以及身体健康的巨大损失,因此规定工伤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受伤之后首先进行的是工伤鉴定,那工伤鉴定时都看什么材料?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 (一)工伤鉴定申请表;(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


·一、醉驾拘役不能做什么工作?
    一、醉驾拘役不能做什么工作? 在法律上严格规定有案底的人不能做以下工作。 1、法官 2、人民陪审员 3、检察官 4、公务员 5、律师 6、辩护人 7、司法鉴定人员 8、公证员 9、警察 10、外交人员 11、村委会成员 12、拍卖师 1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 14、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5、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


·房屋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具体内容有哪些
    房屋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具体内容有哪些? 有人买房是为了升值,有人买房是为了能有自己的安身之处,不管是炒房还是买房,对于房屋的质量问题都应该予以重视,是对自己对家人的负责任,也是对入住的人的负责任。其实,在验收新房的时候,很多住户都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而房屋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既总结了验收的方向,也规定了验收的标准,以下是详细内容。 一、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总的法则是什么? (一)为了加强建...


·劳动仲裁程序申请材料包括什么
    劳动仲裁程序申请材料包括什么 一、劳动仲裁程序申请材料包括什么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


·受工伤住院了公司应该请护工吗
    受工伤住院了公司应该请护工吗?理论上公司应该请护工,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二、工伤认定的标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