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离婚小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一、离婚小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免吗


(1)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原因


1、出轨式: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批评教育无悔改表现;


2、闪电式: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平淡式: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或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4、家庭暴力(含冷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经教育无悔改表现,另一方不谅解的;


5、赌博、吸毒: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吸毒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


6、违法犯罪:一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


7、无性婚姻:一方婚后患有性病、艾滋病等法定传染性疾病的,或患有严重精神病,或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在我们国家,孩子的抚养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非常令人头疼的问题,因为孩子他可能会处于一个叛逆期,在生活和教育方面都需要格外的重视,尤其是对于父母已经离婚的孩子,要格外关注,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还需要给付一定的金钱。




相关内容:

·新婚姻法的内容有什么新规定?
    新婚姻法的内容有什么新规定? 1、第三条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 2、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3、第八条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4、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


·分居期间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实践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也是可以要求进行分割。不过,夫妻在分居期间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一起和的我们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分居期间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


·办理离婚的途径有哪些?
    办理离婚的途径有哪些两种离婚的途径:(一).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也就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二). 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


·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所谓的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


·离婚双方条件都一样抚养权怎样判决
    离婚双方条件都一样抚养权怎样判决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一般抚养权判归女方的情况有以下情形A、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B、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起诉离婚后又撤诉的律师费用能退吗?
    一、起诉离婚后又撤诉的律师费可以退这需要在委托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的须双方协商处理。需要根根案件进展情况与投入的精力来确定,如果只是代书了诉状没有进入其它工作可以适当多退,如果投入了调查取证等较多工作则可以少退。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委托人因律师过错而提出终止委托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应当退还预收的全部律师服务费;非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已经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


·去民政局登记离婚有哪些程序
    登记离婚有哪些程序(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户口证明;②居民身份证;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④离婚协议书;⑤结婚证。...


·非婚生子女未成年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即使是非婚生子女,在其父母分开的时候,也是要履行对该子女的扶养义务的,这点上面与婚生子女是没有差别的。那么您知道非婚生子女未成年抚养费需要支付到什么时候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非婚生子女未成年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婚姻法第二十一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就可以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另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不能独立...


·夫妻离婚要怎么分割婚前财产
    ?夫妻财产如果按照取得时间区分的话,可以具体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原则上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而婚后财产则属于共同财产。但万事总有例外的情况,也就是说婚前财产也是有可能成为共同财产,日后离婚就需要作出分割。那么现实中,夫妻离婚要怎么分割婚前财产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离婚要怎么分割婚前财产 1、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


·诉讼离婚要做什么准备 如何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对于当事人而言是很重要的,因为此时可能双方之间产生了争议,所以才需要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离婚,而法官最终的判决也会影响到他们的合法利益。因此,就需要求当事人做好准备,那一般诉讼离婚要做什么准备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诉讼离婚要做什么准备 为了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处于有利的地位,争取到更多的权益,在离婚过程中,一定要做好以下准备:(1)了解包括双方婚姻状况、财产情况、债务情况、子女...


·一、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财产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财产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实施的一部意见,主要为了方便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


·离婚举证要法
    离婚举证要法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