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医疗终结时间给付误工费吗?

一、医疗终结时间给付误工费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发生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外,如果产生合理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的,作为事故的受害方是可以向责任方提出车辆误工费索赔的,但是必须能够提供车辆因事故导致的直接损失证明。


误工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


如果您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你需要提供你的收入证明。如果您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您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您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法院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未投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解读及案例——第十九条


【解释条款】


第十九条【未投保交强险的责任承担】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律师解读】


目前,我国机动车,尤其是摩托车、农用车、套牌车等投保交强险的比例较低,脱保现象比较严重。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不仅违反道交法等法律规定,关键的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的损害得不到交强险的赔偿。


根据目前交强险的赔付规则,在机动车一方无责的情形下,交强险保险公司要在无责的限额内赔付(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害赔偿限额100元);在机动车一方有责的情形下,不再区分责任的大小(也就是说次要责任、对等责任、主要责任、全部责任以及按比例的责任),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在有责的限额内赔付(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投保义务人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投保义务人不投保交强险一方面具有违法性,导致受害的第三人无法获得交强险的赔偿,因此应由其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投保义务人为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在投保义务人将车出借供他人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一致,由于投保义务和侵权人都存在违法行为,共同造成受害的第三者得不到赔偿,应该在交强险的赔偿责任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


误工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和我们的生活有非常大的联系,很多侵权行为发生了之后,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比如人身权益,要住院,所以不能够正常上班,导致收入减少,这部分的赔偿就属于误工费赔偿。




相关内容:

·最新五险一金医保报销比例是什么?
    最新五险一金医保报销比例是什么?五险一金医保报销比例(一)城镇医保报销比例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住院病历的内容有哪些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住院病历的内容有哪些在现实中,若发生了医疗事故的话,此时一般需要医院一方实际提供患者的住院病历,因为病历通常都是保管在医疗机构的,此时适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那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住院病历的内容有哪些?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住院病历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规定,医疗机构的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


·黑龙江司法鉴定保险医生指定正确吗
    司法鉴定保险行业当前非常火热,因为人们的法律意识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会使用司法的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使得司法鉴定保险就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内容,不过在一些地区的法院会指定司法鉴定保险办理的医院,这就让很多人都不解。那黑龙江司法鉴定保险医生指定进行到底正不正确呢? 黑龙江司法鉴定保险指定正确吗 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今后,该省12家保险公司在与客户保险理赔发生争议时,需到该协会唯一...


·医疗过错诉讼请求变更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诉讼请求变更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哪些情况可以变更? 一、时间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


·沈阳市医患纠纷委员会在哪里?
    沈阳市医患纠纷委员会在哪里? 一、沈阳市医患纠纷委员会地址 沈阳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地址:崇山东路19号 二、医患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一)防范:总的来讲医方在平时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 2、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增强业务素质; 3、健全技术规范和工作制度,并认真实施; 4、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控; 5、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


·医疗事故6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医疗事故6级伤残赔偿多少钱?六级伤残赔偿为劳动者每月基本工资的60%与20年的乘积。各个等级依次类推。(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


·骗取保外就医的后果有哪些
    骗取保外就医的后果有哪些 ?一、骗取保外就医的后果有哪些 保外就医制度保障了监狱里的罪犯接受治疗的权利,是一种制度关怀,这也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但同时,保外就医也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中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对于骗取保外就医的罪犯,该《办法...


·2023最新医院等级划分标准有哪些?
    2023最新医院等级划分标准有哪些? 一、医院等级 医院等级划分标准,是我国依据医院功能、设施、技术力量等对医院资质评定指标。全国统一,不分医院背景、所有制性质等。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医院经过评审,确定为三级,每级再划分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二、医院等级划分标准 等级医院管理将医院分成一、二、三级,一、二级医院分别分为甲、乙、丙三等,三级医院...


·发生的医患纠纷标准是怎样的
    发生的医患纠纷标准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事情的发生都是我们难以预料的,就比如说医生与患者之间产生的医疗纠纷。相信每个人都不愿意见到纠纷的发生,但是既然已经发生了,就要想办法解决。对于医患纠纷,如果经认定是医方的责任,那么赔偿就是必要的。下面我们将发生的医患纠纷赔偿标准,介绍与您。 2017年发生的医患纠纷赔偿标准 对于2017医患纠纷赔偿标准,请参考以下: 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


·莱芜医患调解委员会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莱芜医患调解委员会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莱芜医患调解委员会调解流程: 1、医患双方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 2、符合调解受理条件的,在提出调解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填写《医疗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不符合调解受理条件的,应当在提出调解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当事人。 3、确定1名人民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1名助理调解员参加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保险公司理赔员参加调解。 4、医患双...


·在我国医疗过错赔偿有否限额 医疗过错的赔偿并不像大家所想的
    在我国医疗过错赔偿有否限额 医疗过错的赔偿并不像您所想的那样,只要涉及到医疗过错就会有着非常高额的赔偿金。因为院方和患者在发生医疗过错以后,是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针对医疗过错做过司法鉴定以后才能够确定最后的赔偿数额。所以关于在我国医疗过错赔偿有否限额这一问题,我们这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 一、在我国医疗过错赔偿有否限额? 主要看造成的后果。 目前,较为一致的观点是采用五等级法对患者所诉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