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河北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有利于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实施《劳动合同法》,各地劳动法实施条例也非常重要。下面为了了解河北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具体内容,我们整理了《河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河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河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第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 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劳动关系双方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草案,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制作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和劳动者本人分别签字,用人单位加盖印章,注明签订日期。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第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五)劳动报酬;

(六)社会保险;

(七)劳动纪律;

(八)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八条 劳动合同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款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还可以订立下列条款:

(一)试用期;

(二)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

(三)福利待遇和单位补充保险;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任何一种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当事人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 订立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约定终止履行的时间;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应当约定终止条件;订立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时间为双方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的时间。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为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二)劳动合同期限为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三)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四)劳动合同期限为十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生效时间。没有约定生效时间的,劳动合同当事人的签字日期为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日期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的时间为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

劳动合同的截止时间,为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天劳动者完成当天工作的时间。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变更后,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一方提出,经与对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于劳动合同期满前与劳动者办理有关手续。续订劳动合同时可以维持原劳动合同的条款,也可以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的条款。

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抵押金等费用。

通过对河北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内容的了解,我们领悟了《劳动合同法》及其条例的相关精神。如果,读者想更进一步了解《劳动合同法》及其条例的具体内容,并要懂得在权利受到侵犯时以最有力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通读《劳动合同法》全文,并带着疑问咨询相关专家。
相关内容:

·合同到期辞退员工补偿计算依据是什么
    合同到期辞退员工补偿计算依据是什么?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


·在我国什么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可能有一部分新员工在进入到公司,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以后,公司的相关部门也迟迟没有和自己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当事人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在我国什么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其实如果所有的员工都能够有这方面的意识的话,国家制定的劳动合同法才发挥到了它真正的作用。 一、在我国什么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按规定,劳动合同最迟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否则会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


·变更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问题: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2、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也是其变更应遵循的原则。劳动合同关系,是通过...


·工伤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工伤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 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不能等同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常收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的工伤赔偿款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应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


·当今社会的工业高速发展
    当今社会的工业高速发展,随着而来的是劳动者逐渐增多的工伤案件。然而,许多劳动者在受到工伤之后想要向公司申请赔偿却又受到工伤认定的阻碍。许多人并不知道个人如何工伤认定要经历的程序以及材料准备是什么?下面就让本站为您带来详细解答。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1、《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


·员工与公司之间是存在着劳动关系的,但是如果遇到公司裁员或者是
    员工与公司之间是存在着劳动关系的,但是如果遇到公司裁员或者是因为员工个人的过错而导致其离职,如果这个时候员工心生愤恨继而在公共场合或者是社交网络上对公司进行诽谤,造成公司声誉严重的受损,此时员工离职后诽谤原公司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我们为您讲解一下关于这方面的内容。 一、员工离职后诽谤原公司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1、恶意诽谤,影响公司形象,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是否可以取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是否可以取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可以是单位提出的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是劳动者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虽说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但是也存在合意的行为。因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般可以取消,在没有送达对方之前或者送达对方后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用人单位如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首先,应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面送交本人,若本...


·工伤赔偿找律师多少钱
    工伤赔偿找律师多少钱 (1) 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 1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2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 3 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 4 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5 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6 争议标的在5...


·工程质量资料主要有哪些
    工程质量资料主要有哪些? 工程质量是施工单位和验收单位都需要保证的基本内容,如果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施工单位就需要承担由此给他人带来的财产损失。但是,验收单位在进行工程验收的时候需要基于一定的判断资料进行判断。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一些工程质量资料。 一、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工程定位测量、防线验收记录 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验报告 4、施工实验报...


·事业单位辞退员工没开证明怎么办?
    事业单位辞退员工没开证明怎么办?事业单位辞退员工没开证明可以私底下和原来的用人单位的领导来进行沟通,要求对方开具这个证明,证明实际上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离职证明范本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相关法规,主要目的是表明双方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理清双方在劳动关系方面的界限,也为劳动者日后建立下一个劳动关系清除了不必要的障碍。二、离职证...


·辽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辽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一、什么是工程建筑定额? 工程建设定额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条件下,用科学的方法制定出生产质量合格的单位建筑产品所需要的劳动力、材料和机械台班、资金等数量标准。 二、建筑工程生产要素是什么? 建筑安装工程定额的种类很多,但不论何种定额,其包含的生产要素是共同的,即:人工、材料和机械等三要素。 1、 按定额反映的生产要素消耗内容分类: 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是什么,有什么用? 一、劳动争议调解申请 指企业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提出的调解请求。但是,调解并非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才能受理并行使调解。 案件受理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后,经过审查,决定接受案件申请的过程。调解申请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共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