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怎么算律师费用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怎么算律师费用

一、按件收费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4、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6、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二、民事案件

1、一审阶段(争议标的计算比例)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

(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

(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2、二审阶段

(1)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再审(申诉)阶段

(1)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仲裁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5、执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三、刑事案件

1、一审阶段

(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

(2)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

(3)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4)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6000-60000之间协商收费(案件复杂程度、民事诉讼标的等)。

(5)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办理案件需要异地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长途电话费等由委托方承担,该等费用可以实报实销,也可以协商一固定数额包干使用。

2、二审阶段

(1)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由于各种离婚诉讼的具体案情不同,比如争议财产数额大小、争议案件事实难易等问题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用也会根据案情的难易程度而增减,这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再审(申诉)阶段

(1)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现在社会离婚的案件很多,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不存在一些协商不得的纠纷,那么就可以协议离婚,财产进行平均分配即可。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那么就需要法院判决离婚,原属于双方的财产等一系列财物由法院判决,并且双方可以个字聘请律师进行辩护,并支付律师相应费用。


相关内容:

·探望权的法律规定
    1、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该条款规定了的以下内容: (1)探望权的主体:是指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 (2)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


·起诉离婚要怎么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之所以受到现在许多离婚夫妻选择的一种离婚手段,是因为起诉离婚是通过法院做出的审判直接解除夫妻之间婚姻关系。所以就不需要离婚夫妻因为离婚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协商。但是国家为了规范起诉离婚程序,对起诉离婚进行了相关的程序制定。那么,起诉离婚要怎么起诉离婚? 一、起诉离婚要怎么起诉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一般夫妻...


·法院第二次起诉离婚不判怎么办
    法院第二次起诉离婚不判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必须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法院一直不判的,可以向检察院提起检察监督建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投诉。 二、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


·婚内同居重婚认定标准是什么?
    婚内同居重婚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婚内同居重婚认定标准是什么? 婚内同居重婚认定标准是对方与第三者长期以夫妻关系居住在一起,认定重婚罪的主要情形: 1、有配偶者又与第三人结婚。 这种情况比较容易认定,因为婚姻一方进行了两次结婚登记,属于您都比较容易理解的重婚情形。 注:分居两年以上的夫妻在未解除夫妻婚姻关系之前不可以再次与他人进行结婚登记,否则构成重婚。 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有哪些
    一、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有哪些(一)故意隐瞒财产,在夫妻离婚当中比较常见,对于另一方不知道的房产或者存款、股票等,如果不知道这些财产存在,根本不知道从何查起,更不需要花费成本去转移。(二)偷偷把财产转移到别名下或低价出售,对于无法隐瞒的财产,夫妻一方可能通过赠与给别人或者低价转让给别人的方式转移。(三)伪造公司债务或者夫妻共同债务。二、转移共同财产的采取措施(一)补救措施1、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


·夫妻怎么办协议离婚手续
    夫妻若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则此时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才行。而这其中就具体分为了协议离婚手续与诉讼离婚手续,出于方便快捷的考虑,不少离婚夫妻会选择协议离婚。那此时该怎么办协议离婚手续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 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


·一、怀孕离婚男方赔偿多少?
    一、怀孕离婚男方赔偿多少?怀孕期限,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女方可以,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男方不需要赔偿,婚姻内的赔偿条款,没有怀孕这一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


·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其侵害的对象由其所侵害的客体的多重性所决定,亦具有多重性,一般包括依法正在执行解救公务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协助执行解救活动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被拐卖、绑架的妇女或儿童。2、本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


·不允许结婚的疾病都包括哪些
    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若申请结婚登记的一方患有不适宜结婚的疾病,那这种情况下是不允许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但对于很多人而言其实并不是很清楚究竟这个不允许结婚的疾病都包括了哪些?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不允许结婚的疾病都包括哪些 我国《婚姻法》规定:“患麻疯病未经治愈或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姻法并未一一列举。我国婚姻法...


·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标准
    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标准 《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99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对离婚后子女抚...


·男方外遇离婚孩子归谁?
    男方外遇离婚孩子归谁? 一、男方外遇离婚孩子归谁? 1、从法律层面讲,男方出轨和孩子判决给谁抚养并没有直接的联系。 2、分析孩子判给谁,一般从三个方面着手 (1)孩子的年龄,两岁以下,原则上归女方抚养; (2)双方的收入,两岁以上的孩子一般随经济收入较高的一方生活; (3)看双方的老人,哪一方帮助抚养孩子更为有利更为方便。 3、如果老公出轨,那他属于婚姻过错方,而老婆又想抚养孩子,那...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2、特殊情况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