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各类服装注册商标属于哪一类?

各类服装注册商标属于哪一类?

一、各类服装注册商标属于哪一类?

各类服装属于商标分类第25类2501群组;

经路标网统计,注册各类服装的商标达23件。

注册时怎样选择其他小项类:

1、选择注册(皮革服装,群组号:2501)类别的商标有3件,注册占比率达13.04%

2、选择注册(帽,群组号:2508)类别的商标有3件,注册占比率达13.04%

3、选择注册(鞋,群组号:无)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8.7%

4、选择注册(童装,群组号:2501)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8.7%

5、选择注册(羊毛衫,群组号:2501)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8.7%

6、选择注册(针棉服装,群组号:2501)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8.7%

7、选择注册(围巾,群组号:2511)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8.7%

8、选择注册(领带,群组号:2511)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8.7%

9、选择注册(各类鞋,群组号:无)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4.35%

10、选择注册(头饰,群组号:无)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4.35%

二、注册好处

1、 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

2、 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 受法律保护。

3、 通过商标注册,可以创立品牌,抢先占领市场。

4、 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5、 商标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

6、 商标还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的必备条件。

7、 地方各级工商局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三、商标作用

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的专用权,也有权许可他人使用商标以获取报酬。各国对商标权的保护期限长短不一,但期满之后,只要另外缴付费用,即可对商标予以续展,次数不限。商标保护是由法院或行政机关来实施的,在大多数制度中,法院和管理商标的行政机关都有权制止商标侵权行为,一般而言,法院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从广义上讲,商标对商标注册人是一种奖励,使其商品或服务获得承认和经济效益,商标也鼓励创作和积极的态度。商标保护还可阻止诸如假冒者之类的不正当竞争者用相同或相似的标记,来推销低劣或不同的产品或服务。商标制度能使有技能、有进取心的人在尽可能公平的条件下,进行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与销售,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所有的企业在注册后,都可以注册相应的商标,为了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侵害,国家也是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就规定了任何的企业和个人都不可以随意的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当合法权益被侵害后,可以通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商号权和商标权分别是指什么
    商号权和商标权分别是指什么现在人们的知识产权意识逐渐加重,对知识产权方面的相关内容的了解也逐渐深入,那么在了解过程中您一定会对一两个名词产生疑惑,无法正确的判断其真正的含义,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容易混淆的两个名词——商号权和商标权,告诉你他们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商号权 是指商业主体对其注册取得的商业名称依法享有的专有使用权。我国法律对商号权未有明确规定,但民法典中对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有具体规...


·网站名称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网站名称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网站名称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 (一)软件著作人身权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二)软件著作财产权 1.专有使用权。其具体包括:(1)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商标续展提供的材料都有哪些
    商标续展提供的材料都有哪些商标续展需提交的材料: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4)注册证复印件;(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2、具体说明(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用标准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用标准是什么? 我国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软件需要进行相关的登记以后才能取得相应的著作权,负责是不合法的,所以软件开发者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同时也是为了遵守法律的规定,需要对自己开发的软件进行登记,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用标准是什么呢? 一、软件著作权代理费用是多少:软件著作权代理费是五百元到八百元不等。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 上述费用...


·商标侵权案件行政诉讼时间是多长?
    商标侵权案件行政诉讼时间是多长?一种意见认为应当严格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既然商标权人明明知道有人侵权却又置时效于不顾,不及时采取措施,自然应当承担不受保护的结果;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对于连续实施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从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之日起至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日止已超过两年的,人民法院不简单地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决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在该项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期间,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


·平行进口与商标侵权冲突吗?
    平行进口与商标侵权冲突吗?商标不仅具有区分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作用,它还体现了凝聚在商品之上的商誉。即使是同一商标所有权人,其在各国的商标所享有的商誉也不尽相同,因为商标权人为了提高商品的信誉,开拓市场而在广告宣传、营销方式、品质担保、售后服务等方面投入的成本与付出的努力程度不同,因此各国商标均具有其独立的信誉。而平行进口商的行为从某种意义来说,是无偿享用了国内商标权人努力经营的成果,搭了商标权利人...


·商号与商标冲突的成因及其解决方法
    商号与商标冲突的成因及其解决方法 如今市场竞争不断扩大,很多企业为了快速获取利益的同时来扩大自己影响力。从而在商号与商标上进行混淆,导致商号与商标冲突,以致于造成市场经济的混乱,解决这种冲突成为了现代市场经济的重大课题。下文将关于商号与商标冲突的原因进行解释,并且通过案例来提出解决商号与商标冲突案件的方法。 一 冲突的成因 商号是企业的名字,而商标则是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名字。商号和商标的...


·商标续展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标续展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标的版权是由时间限制的,如果与第三方版权公司所授权的时间到了的话,需要继续使用改商标,就必须和版权所属公司进行再次签约,那么合同内容应该怎么写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商标续展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标代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商标代理服务,达成以下协定: 一、 服务内容 1.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代...


·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


·著作权登记官费是多少?
    著作权登记官费是多少? 说到著作权登记官费其实这就是指在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时候,相关部门收取的手续费,这是与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费相区别的。那您知道我国的著作权登记官费是多少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著作权登记官费是多少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该项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 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32...


·如何认定商标转让合同效力
    如何认定商标转让合同效力 一、如何认定商标转让合同效力 商标转让合同效力审查主要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无效或可撤销情形,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 1、审查合同中是否存在中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