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在我国个税抵扣房贷可以吗


全体居民整体都在一个经济压力特别大的社会环境当中生活,可能不定期的就会发生各种社会重大变故的,就像是现在很多人都是年纪轻轻的就已经终身成为了房奴,可是国家关于工资的个人所得税用来抵扣房贷目前并没有开始实行,所以,当下用个税抵扣房贷的这种做法是不可以的。

一、在我国个税抵扣房贷可以吗?

暂时只是讨论阶段,并没有正式实施。

1、所谓的房贷利息抵扣个人所得税,是指将房贷利息作为税前减除项扣除。也就是说,每个月发工资的那天,在算你该交多少个税时,你的房贷产生多少利息,你的工资就减去多少钱再去算个税。

2、最大受益者其实是城市居民。房贷利息抵扣个税能够直接改善城市居民的住房需求,缓解房贷压力重、供款多且利息高的局面。

3、从政策层面来看,房贷利息抵扣个税迎合了经济体制改革下财税体制改革的需求;发展角度来看,能降低购房者按揭贷款符合目前楼市去库存导向;从消费角度来看,能降低购房成本等于提高了可支配收入,能够刺激房地产行业以外的消费。

二、贷款要注意的问题

1、要注意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建议夫妻双方一人的经济承单房贷,一人的经济开 支生活,这样是最好的,过高的贷款额度会影响生活品质。

2、贷款分纯公积金,纯商贷,组合型三种。有条件的最好选择纯公积金贷款,利率低非常多,而且还款可以直接公积金抵扣,方便。不过公积金贷款要求也相对高,根据你每月缴纳的额度申请贷款额度,而需要房子是有年限的,有些老的二手房不予贷。

3、商业贷款条件相对宽, 选择什么银行贷款取决于很多方面,一般选择利率优惠最高,又有一定实力的大银行。

4、 购房贷款需要银行的个人信用非常好,有稳定的收入,到时需要提供每月还款额度至少双倍的公司盖公章的收入证明。

5、还款方式有很多种,等额还款,等额本金还款等,贷款年限最高30年,二手房的贷款年限根据建造时间算,有些二手房贷款年限是很少的,要问清楚银行。

6、贷款买房还要注意一点就是你申请的贷款额度银行审批需要多久才能放款,急于买房的最好要问清楚银行,碰上银行资金紧张等年的都有。如果两个人都有住房公积金的话可以拿出另外一个人的公积全来贷款,这样可以减轻家里的压力跟负担资金还可以周转手上就有更多乘余的钱投资其他地方。用住房公积金的话,利息还会相当的少。

这目前只是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来的一种政策而已,但事关国家税收和很多其他方面一系列的变动,所以这项政策具体什么时候能够落实到位还是未可知的,因此,还是在借贷的时候就要做好各种万全准备,工资该扣多少个税现在和房贷还没有联系在一起。




相关内容:

·二手房买卖如何避免户口纠纷?
    

   二手房买卖中户口纠纷已非一日,主要是我国现在户籍制度处于改革过程中,改革也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到位,户籍管理混乱,各省市均有自己的规定和做法,一旦出现上述案例中的纠纷,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的默认的通行做法都是不予立案,上海市2004年《上海高院民一庭民事法律适用问答》更是明确说明买方要求卖方实际履行约定,将户口迁出并将自己户口迁入的,法院可以告知该当事人,违约损害赔偿可...

·房屋权属司法鉴定项目有哪些?
    司法鉴定是法律上一种非常常见的鉴定方式,司法鉴定也能够在房产方面进行,对于房屋权属司法鉴定相关项目以及价格您都了解了吗?今天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简单的讲解一下。 房屋质量检测项目: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价格 房屋质量检测业务范围根据检测目的不同分为以下七大类,其内容基本囊括了关系房屋质量的所有项目,房屋质量检测单位对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价格 1、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2、房屋...


·如何申请公租房?申请公租房需要怎样走流程?
    申请公租房要去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的住房保障窗口处办理,并且申请人还要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填写公租房申请表。然后再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公租房,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携带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无房产证明、当地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这样才能申请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


·房产偷漏个税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房产偷漏个税的处罚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夫妻共同房产单独放弃继承权有效吗?
    夫妻共同房产单独放弃继承权有效吗? 一、夫妻共同房产单独放弃继承权有效吗? 有效,夫妻之间的一方可以放弃对另一方的房产继承权。但需要由继承人出具书面的说明,并对放弃继承权的具体情况进行认定,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


·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包括哪些
    您在买东西时,都会习惯性货比三家,选择最物美价廉的买。对于追逐利益的卖房者更是如此,一般情况下,他们都会更愿意将自己的房屋卖给出价高的买家,所以,买房者为了获得更多的购房款,甚至会不惜违约。那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包括哪些 (一)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


·离婚分割贷款房屋财产怎么写起诉状
    离婚分割贷款房屋财产怎么写起诉状?1、标题。须注明为《民事起诉状》。2、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即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自然情况有两种情形:一为自然人的,一为法人的。当事人为自然人时,原告就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3、诉讼请求。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如有多项要求的,可以分项表述。4、事实与理由。提出诉讼请求后,就要为其请求提供充...


·房屋转租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房屋转租并不是不可以,但建议当事人最好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而房屋转租的也是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那究竟房屋转租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转租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承租人将其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需要出示下列资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二)房屋转租合同; (三)转租的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条件有哪些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后,当事人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想要解除合同。但是,房屋租赁合同不是随便就能解除的,法律中规定必须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行。那么,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条件有哪些 我们先来看看《合同法》是怎么规定合同解除问题的: 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


·买卖二手房
    买卖二手房,在签完合同生效并且已经缴纳完税之后,可以去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产权变更登记,在产权变更登记完成之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会给买方一个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购房者凭借这个单子就可以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


·房产继承过户必须公证吗?
    房产继承过户必须公证吗 《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 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嘱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


·郴州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有哪些?
    郴州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有哪些? 郴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郴州市行政区域内,因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