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农村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农村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是什么?


房屋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


1、调查房屋的建造、使用和修缮的历史沿革、建筑风格、结构体系等资料。


2、建立总平面图、建筑平面、立面、剖面、结构平面、主要构件截面等资料。


3、抽样检测房屋承重结构材料的性能,构件抽样数量和部位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抽样部位应含有代表性的损坏构件。


4、检测房屋的结构、装修和设备等的完损程度、分析损坏原因。


5、检测房屋倾斜和不均匀沉降现状。


6、根据实测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按现有荷载、使用情况和房屋结构体系,建立合理的计算模型,验算房屋现有承载能力。


7、根据实测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按现有使用荷载情况和房屋结构体系,以上海地区地震反应谱特征,建立合理的计算模型,验算房屋现有抗震能力并复核抗震构造措施。


8、检查房屋设备的运行状况。保护建筑质量综合检测方案和报告必须按规定报市房屋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技术审查。


在房屋未交付使用前可以找建设部门的质检站,房屋交付使用后一年内可以找正规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二、农村房屋质量鉴定找哪个部门?


1、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比如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2、开发商开发的房屋在建筑材料、设备使用或施工操作规程上达不到法定质量标准,是目前常见也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


3、房屋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亦无法保证房屋买受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在实践中情况是复杂的,一般做法是由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论进行确认。


综上所述,农村房屋建设完毕后,房屋主人可以到当地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质量鉴定,目前鉴定标准分为三级,从优良、合格到不合格。经过鉴定,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的,房主可以找承建单位维修,在居住过程中因为质量问题发生损失的,建设单位要负责。




相关内容: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1、买方: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2、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相关证件。3、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料。《房屋登记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遗产继承税是不存在的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遗产继承税是不存在的,因为我们国家并不存在着遗产继承税。有以下的税费需要缴纳。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1)房地产价格总额100万元以下(含100) 累进计费率是5‰; ...


·租客在出租屋内吸毒 房东有法律责任吗?
    租客在出租屋内吸毒 房东有法律责任吗如果房东发现出租屋内有吸毒、注射毒品等违法行为,但没及时报告的,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发现出租屋内有人吸毒,但房东没有报告的,将对房主给予处罚。如果房东明知出租屋内有人吸贩毒,却没及时报告,很可能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犯罪,届时将面临更重的刑事处罚。二、对于吸毒如何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规定,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


·买房贷款批不下来谁承担责任由谁承担违约责任
    买房贷款批不下来谁承担责任由谁承担违约责任,要看合同约定:(一)如合同约定因购房者原因如不能及时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虚假材料致使银行按揭不能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二)如合同约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没有落实按揭贷款银行、没有及时报送按揭贷款材料等致使银行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依据合...


·出现房屋面积纠纷该怎么处理
    在购房的时候,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实际购买到的房屋面积与开发商销售时说的面积是不一样的,由此就会产生房屋面积纠纷。那么在遇到这样纠纷的时候,该如何来处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商品房销售,在实务中有按套(单元)计价的,也有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这些做法,也为有关规定所认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


·离婚房产变更费用多少费用?
    离婚对于现在的社会来说,已经变成一件不在令人惊讶的事情,民政局每天接收的办理离婚的案子比结婚的还要多,而关于离婚所产生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的被人们重视,婚姻存续关系、子女抚养权、以及财产分配问题等都是离婚需要解决的事情,今天我们主要是给您整理一些关于财产关系的问题,关于离婚房产变更费用多少费用这个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一、二手房买卖起纠纷开完庭以后怎么办?
    一、二手房买卖起纠纷开完庭以后怎么办?二手房屋买卖纠纷属于民事案件,民事案件开庭之后一般是两个月内会出判决书,案件争议大或者影响大的,出判决的时间就会晚一些,当事人可以给法官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传票上有法官联系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


·买房其实并不是大家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此时首先肯定要求买卖
    买房其实并不是您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此时首先肯定要求买卖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但之后也会涉及到一些手续的办理,包括登记备案、产权过户等等,这个过程中必然就会涉及到其他的一些费用,那究竟买房子交哪些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子交哪些钱 需要准备的钱包括:房款、税费、物业费、权属登记费、取暖费等,如果选择代办贷款或房产证,需要准备代办费,如果是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准备担保费;期...


·哪些情况下业主能拒绝收房
    哪些情况下业主能拒绝收房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5、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6、经符合...


·一、房屋租赁网签备案怎么办?
    一、房屋租赁网签备案怎么办? 房东和承租人,携带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产权证上所有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所有承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等材料到各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叫号办理“住房租赁网签业务”。在房产交易中心,领表填写《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申请书》。被叫到号后,出租人和承租人共同到柜台提交资料和申请书。办理工作人员核验无误,出具《住房租赁合同网签业务回执》完成网签。 二、《上海市...


·贷款买房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吗?
    贷款买房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吗? ?最好都能到场。原因如下: 1、如果购房合同的买受人是夫妻俩人,那么必须俩人同时签字,将来房产证也会出两本,这叫共同共有房产。 2、如果购房合同的买受人是夫妻其中一人,那么买受人签字就行了,不用配偶签字了。 3、贷款买房的话,不管买受人是夫妻一方还是夫妻双方,都要在贷款合同上签字。 属于共同财产的: 1、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


·按揭贷款房屋离婚怎么分割
    按揭贷款房屋离婚怎么分割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