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


1、一般性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适度精神损害赔偿。


有财产损失的按实际损害额赔偿。


2、致残性人伤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适度精神损害赔偿。


有财产损失的按实际损害额赔偿。


3、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及对死亡受害人家属的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被害人是经过治疗后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下列费用: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有财产损失的按实际损害额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100%)到第Ⅹ级(10%),每级相差10%,即


一级基数×年限×100%多个伤残等级的计算方法:


多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从10%到%1,即:


一级伤残10%;


二级基数×年限×90%二级伤残 9%;


三级基数×年限×80%三级伤残 8%;


四级基数×年限×70%四级伤残 7%;


五级基数×年限×60%五级伤残 6%;


六级基数×年限×50%六级伤残 5%;


七级基数×年限×40%七级伤残 4%;


八级基数×年限×30%八级伤残 3%;


九级基数×年限×20%九级伤残 2%;


十级基数×年限×10%十级伤残 1%;


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康复费及后续治疗相关费用


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赔偿标准一般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定残后护理费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一般情况下,我们都认为是因为受了伤才能要求赔偿误工费,实际上误工费的核心特点是“误工”而不是受伤。所以说,即使是没有发生受伤的情况,也是可以由于别的导致误工的原因来要求赔偿的,赔偿数额按照具体情况例如误工时长来确定。




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营运车辆误工费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营运车辆误工费怎么算?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营运车辆发生事故,对于伤者的误工费在赔偿范围内,对营运车辆的误工费属于简接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营运性汽车受损,在维修期间没有误工费赔偿,但肇事者应当赔偿车辆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一般根据正常...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如何规定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一、新三板交易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1、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自然人仅限特定情况才允许投资。 2、 实行股份转让限售期。新三板对特定主体持有股份规定限售期,另对挂牌前增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等也分别规定了限售期。 3、设定股份交易最低限额。每次交易要求不得低于1000股,投资者证券账户某一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的,只能一次性委托卖出。 4、交易须主办券商代...


·一、醉驾造成交通事故比例怎么划分?
    一、醉驾造成交通事故比例怎么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


·交通九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2023年如何规定?
    交通九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规定? 一、交通九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规定?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


·交通事故报警后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报警后如何处理?交通事故报警后的处理方式是工作人员进行勘查。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扣押车辆的法律依据及扣押车辆的时限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


·车辆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车辆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车辆转让合同为了明确旧机动车买卖时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1、甲方将车主所有的_____车(车牌号_____,发动机号_____车架号_____)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民币)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付款方式为_...


·起诉书交到法院后怎么办
    起诉书交到法院后怎么办 1、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


·车被高空坠物砸坏法院起诉法院如何审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拥有车辆的家庭也越来越多,人们常常遇到这样的问题——高空坠物导致自己的爱车被高空坠物砸坏,这时如何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成为您关注的问题。那么,车被高空坠物砸坏法院起诉如何审理?下面听听我们的看法。 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


·自己交易公司法有哪些规制?
    所谓自己交易,这是公司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矛盾的一种常见形式,许多人不懂其中的基本法则,不仅对公司的运营不负责,也很有可能做出违反公司法规定的事情。那么,自己交易公司法有哪些规制?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以下相关的规制问题。自我交易作为公司内部人与公司之间利益冲突的一种基本形态,在交易中存在内部人滥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可能,如何对其进行有效规制,以防止发生对公司不公平的结果,各国法律所共同面对...


·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赔偿
    当我们驾驶车辆在路上,遇到其他驾驶人员操作不当或自身过失意外以及各种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交通事故发生时,不同的情况处境,责任认定以及赔偿金额都有所不同。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赔偿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那么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赔偿这项内容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资料供您参考。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方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的,由保险公司(或机动车...


·撞车对方全责如何处理
    1、报警。等交警来现场拍照判责;2、交警判对方全责后,双方当事人继续在现场等待,等待负责方的保险公司到现场开单,然后所有人就可以离开现场了(事后会收到交警关于此次事故的判定结果通知)。《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


·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受到损害,此时伤者为了了恢复健康,可能需要购买补品费等等,日后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人员也是要对这部分费用做出赔偿的,我们称之为交通事故营养费。那么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该如何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如何计算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而确需补充营养食品,由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根据受害人伤情提出意见,作为辅助治疗手段支出的费用。确定营养费的根据是受害人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